写作网

原创写作投稿

实用文体写作网
您当前的位置在:文体写作网法律常识婚姻继承 → 继承权保护的最长时效是多少年?

继承权保护的最长时效是多少年

时间:2018-01-08 | 作者:佚名

  继承权保护的最长时效是多少年?

  姚雪早年丧父,和两个哥哥跟随母亲长大。1988年,姚雪离开家乡去了西北打工,由于离家太远,姚雪结婚都没有回老家。但是逢年过节,姚雪只要手头宽裕,都会给母亲寄钱、衣服等。1990年1月,姚雪的母亲去世。姚雪的哥哥写信通知姚雪这件事情,可由于姚雪搬家了,姚雪没有收到来信,不知道母亲去世的消息。此后姚雪由于经济负担重,没有再给母亲寄钱,但每年都会向家中寄衣服和其他礼物,可一次也没有收到家里的回信。姚雪忙于工作和孩子,对此也没有在意。2009年8月,姚雪和丈夫回老家看望母亲。到了老家,姚雪才知道母亲早在多年前就去世了。母亲的5间房屋和2条祖传金项链也被两个哥哥平分了。姚雪非常生气,质问两个哥哥。两个哥哥辩解说,他们通知她了,是她自己搬家了,没有收到通知的信件。双方争吵起来,不欢而散。2010年3月,姚雪越想越生气,于是就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主张两个哥哥返还自己应得的继承份额。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继承权保护的最长时效应当是多少年。根据我国炫1承法》第8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同时,《继承法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本案中,姚雪于2009年8月才知道母亲去世,遗产被两个哥哥平分,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并于2010年3月提起诉讼,没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是继承权保护的最长时效是20年。从继承开始,即1990年1月开始,到起诉的时间2010年3月,已经超过了20年。依据上述继承法律规定,不得再行提起诉讼。姚雪是在2009年8月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的,属于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姚雪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情形,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现在已超过20年,姚雪依法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本站除部分文章为原创外,其他文章均来自于互联网,若侵犯你的权益,请来信告之,本站将在收到后第一时间删除。

欢迎原创作者投稿 文体写作网(www.wtabc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