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的概念与特点
函是“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它的行文方向既可平行,又可上行、下行,但主要用作平行文。用于上行文,主要是向不相隶属的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或答复上级询问时使用;用于下行文,主要是向下级询问情况时使用。
函的特点是使用范围广泛、写作方式灵活。函有公函和便函之分,这里讲的是公函。
(二)函的种类
1.按照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请求函、告知函、催办函、邀请函等。
2.按照行文方向的不同可以分为来函、去函、复函。
(三)函的写法
1.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可省略)+事由+函”组成。如果是复函,事由中要写明是答复什么问题的复函。
2.正文说明具体事由和事项。结尾通常以‘质用语结束,如“盼复”、 “即请函复”、“请函复为盼”、“此复”、“特此函复”等。
(四)函的写作要求
1.正确运用文种请求事项的函与请示、复函与批复在内容上有相近之处,在使用时要分清发文机关与受文机关的关系,不要混淆文种。
2.内容简明扼要一般是一事一函,要开门见山,直陈其事,忌空话、套话,或含糊其辞,不知所云。
3.用语得体规范无论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或是平行文,用语都应当礼貌、得体、谦和,一般用商量的口吻,不使用指示性、命令式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