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的结构由五部分组成:
1.本申请书名称。如是在刑事诉讼中使用,其名称应是: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如是在民事诉讼中使用,其名称应是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不服何单位何字号文书的决定或裁定或通知,而提出申请复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在刑事诉讼中,不服人民法院“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而申请复议。
②在刑事诉讼中,不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控告、检举犯罪的不立案通知而申请复议。
③在民事诉讼中,不服申请回避不准的决定而申请复议。
④在民事诉讼中,不服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而申请复议。
4.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申述不服有关司法机关在刑民事诉讼中对有关事项所作出的决定、裁定、通知的事实与理由。
5.结尾。由四部分组成:
①接受复议申请书的司法机关
②附件(×司法机关决定、裁定或通知一份)。
③申请人签名并盖章。
④申请复议的年月日。
刑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的写法
本申请书的重点在写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主要写法有三:
一是反驳法。对司法机关所作出的决定、裁定和发出的通知在申请复议书中提出不同意见。主要是反驳司法机关所作出决定、裁定和发出通知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反驳了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就使决定、裁定与通知的基础发生动摇,以至不能成立。反驳要明确而恰当。
二是陈述法。正面陈述申请回避的理由:所检举、控告可以成立的理由;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裁定不合理的理由。陈述要明确而肯定。
三是援引法。根据所申请复议的要求援引有关的法律和证据。援引要有针对性,恰当而中肯。
司法机关对本申请书的处理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控告、检举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通知控告人后,控告人不服的可申请复议。复议申请书应递交通知不立案的司法机关。
2.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一次。申请复议书交人民法院。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后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刑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的格式
刑(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 不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 年 月 日 字第 号决定(裁定或通知),现申请复议。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原决定(裁定或通知)抄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