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病例讨论记录
临床病例讨论主要是疑难病例讨论和以教学为目的临床病例讨论会记录。
1.疑难病例讨论:凡人院10天内未明确诊断或虽诊断明确但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都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重点记录诊断依据、下一步需要做哪些检查、治疗建议等,总结意见应突出诊断、检查与治疗计划。
2.对特殊病例和有教学意义的病例由科室或医务行政部门组织举行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以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3.所有参加讨论人员对讨论内容均有保密责任。
4.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整理后写到病程记录中。
5.病例讨论记录格式:
病例讨论记录
姓名: 性别: 年龄: 时间:
人院时问:
人院诊断:
主持人:
参加者(全名):
病历报告人:
病历摘要:
讨论记录:
总结意见:
记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