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xx诉赵xx借款纠纷一案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周xx,男,32岁,汉族,xx省xx市人,xxx个体服装店业主,住xx市xx区xx路86号。
被申请人赵xx,男,26岁,汉族,xx省xx县人,xx台球厅业主,住xx市xx区xx路56号。
请求事项
请求扣押被申请人的10张台球桌,并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2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00年12月21日,被申请人向中请人借款4万人民币,以开办xx台球厅。双方约定一年内还钱。2001年12月22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索要借款,被申请人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拒绝还款申请人于2002年3月5日向xxx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申请人偿还4万元借款,法院已受理此案。2002年3月26日,申请人从杜x x处得知,被申请人欲转让其台球厅,并打算去南方做生意。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扣押被申请人10张台球桌,并冻结其银行存款2万元人民币,以保证判决的执行。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周xx
200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