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XX村砖厂承包人王XX现住XX镇XX街XX号乙方:李XX现住XX村XX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甲方招用乙方为本厂砖机组工人,从事切坯头刀岗位劳动。特订立合同如下,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与试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二〇〇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十五天。
第二条劳动时间与报酬
1.全年劳动时间为150天至180天;每天劳动8小时。
2.实行计件工资,不封顶。具体工资标准为:每生产1万块砖坯,付人民币拾元伍角。
第三条劳动数量与质量要求
随本砖机正常运转,日产量为12万块砖坯;要求乙方熟练掌握砖机技术性能和切刀工作原理,准确掌握开、停机时间。保证本工序达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第四条工资支付方式
甲方留伍佰元作为抵押金。其他部分乙方可在每月底或之后随时支取,余额同押金一起在当年十二月底一次结清。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场地、原料与生产设备;提供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办理集体人身安全保险。
2.甲方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厂规章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生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
3.甲方对乙方因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不负责任;而对损坏设备、打架斗殴等影响生产的行为要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对因机器、设备故障或意外伤害造成的健康损害及经济损失依有关法律规定实行救治或赔偿。
4.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清乙方工资,每逾期一日,加付违约部分的20%。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乙方有对场内及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具体管理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4.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退厂,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抵押金。
三、双方均有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不得随意中止合同第六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司法机关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甲乙方各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王XX(签名盖章)乙方:李XX(签名盖章)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房屋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卖方:李XX(以下称甲方)现住XX乡XX村XX屯购买方:张XX(以下称乙方)现住址与出卖方相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XX村XX屯中部的1栋4间,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的砖木结构房屋卖给乙方。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十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
2.乙方交给甲方现金贰万叁仟元;其余壹万元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姓名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十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管理部门应征收甲方的交易费和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管理部门应征收乙方的交易费和公证费及国家征收的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2%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毎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房产交易额的2%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李XX、王XX、李X(以上为出卖前的产权人)共3人。委托代理人李XX,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张XX、宋XX(以上为购买后的产权人)共2人。委托代理人张XX,即乙方代表人。、第八条本合同经当地国家公证机关XX法律事务所公证。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一份,当地房产管理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代表:李XX(签名盖章)一九九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