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记录
(一)当患者病清危重或出现紧急险清时,经治或值班医师应千方百计、分秒必争投入抢救工作。抢救危重病人应报告上级医师。
(二)抢救现场由科主任或年资较高的医师负责组织及指挥工作。
(三)抢救记录标题居中,左边注明年、月、日、时、分。(四)抢救记录内容
1.出现险清的确切时间及主要征象、简要症状体征、重点体检及急做检验检查结果。
2.抢救时生命体征变化。
3.详记抢救过程,包括抢救措施及效果和其他人员参加抢救、会诊的意见。
4.记录抢救结果及终止抢救的理由。若抢救成功应记录准备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及医疗护理应注意的问题;若抢救失败应准确记录患者的死亡时间(年、月、日、时、分),并记录确定患者死亡的依据(如呼吸、心跳停止,心电图平线)。家属意见,如 “同意停止抢救”或有特殊尸体护理要求等。
5记录参加抢救人员及职务、组织指挥者、宣布死亡者。
(五)抢救记录示范
2001一1-3,9:00抢救记录
患者脑梗塞并肺部感染,呈昏迷状态,8时24分呼吸、心跳突然停止,血压测不到,即予以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mg及尼可刹米375mg洛贝林3mg,地塞米松5mg0 8时3。分给以气管插管,从套管中吸出大量浓痰。8时 35分马某某主任指示重复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mg及尼可刹米、洛贝林各1支,5%碳酸氢钠50m1。持续心脏挤压和人工呼吸。 8时43分心跳恢复,心电监护器示窦性节律。心率90次/分。 8时45分呼吸队复,5一8次/分,血压升至80/6OmmHg。予以吸痰,辅助呼吸,5%碳酸氢钠200m1、多巴胺30mg静滴・抢救成功,病人病清逐渐稳定。张某某主治医师、曹某医师参加抢救,整个过程由马某某主任组织指挥抢救
张某某/曹某
注:抢救次数的计算:
病人出现危急清况需抢救者,在24小时内多次抢救只计算一次,超过24小时再次抢救为第二次,依此类推。慢性消耗性疾病临终前救护,应书写抢救记录,但不计算抢救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