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无定法,但公文有其相应的类型与特点,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党政公文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十五种类型,除此之外还包括领导讲话稿、消息、开幕词与闭幕词、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政审意见、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党性分析材料、干部考核材料、干部考察材料、工作纲要、工作计划、工作方案、情况综述、调查报告等。总之,十五种公文是党政公文的基本类型,其他公文的写作都可以从这十五种类型中找到相应的写作章法,也可以说其他公文都是这十五种公文的演化。
毛泽东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指出:‘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这样三种性质: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党务公文关乎党组织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性,用词准确、观点鲜明、语言生动是所有公文的基本要求,根据现代党务公文的发展要求,基层党务公文应具备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权威性和政策性。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党务公文必须符合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因此,党务公文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政策性,能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当然,不同类型的党务公文权威程度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决定、决议等党务公文权威程度较高,可以看作一项政策,基层党组织应该严格执行,具有一定的强制约束力;其他类型的公文根据文种不同,其强制力有强弱之分,但都具有权威性和政策性的特点。
二是针对性和实践性。基层党务公文一般是为处理某项具体事务而起草的文书,要求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必须根据基层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部署和安排,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最后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由于基层党务公文主要是面向基层党员,因此,基层党务公文应更注重实际,如果说党中央的文件确立大政方针,那么基层党务公文则是根据中央和地方党委的文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具体工作的安排,必须因地制宜,具有实践性特点。
三是规范性和程序性。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同党务公文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格式,应该按照规范格式书写基层党务公文,不能随心所欲。同时,由于基层党务公文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政策性,基层党务公文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制定,不同类型的公文所履行的程序是不一样的,如决议的形成程序最为严格,必须经过会议才能够形成,程序不同也会反映出公文的不同效力,因此基层党务公文具有程序性的特点。
四是生动性和严密性。基层党务公文要按照程序和格式进行书写,必须具有一定的严密性,不能出现歧义或模棱两可的状况。同时,基层党务公文的受众一般是基层党员,可以适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传播,也就要求公文具有生动性特点,只有这样,公文才能”飞入寻常百姓家“,达到公文的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