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与分产协议书
当事人:贺××,男,82岁,现住绍兴××街××号
贺×昌,男,60岁,现住绍兴××公社,系贺××之长子
贺×法,男,56岁,现在齐齐哈尔火车站铁路 供应站,系贺××之次子
贺×林,男,53岁.现住苏州市××路××号,系贺××之三子
贺×娥,女,5 0岁,现在绍兴×××服装社第×门市部,系贺××之长女
贺×瑛,女,48岁,现在绍兴××弄××号,系贺××之次女
为赡养与分产事,经上列当事人共同协商,遵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之精神,本着有利于亲人团结和从实际出发,达成协议如下:
一、关于对贺××的赡养问题:
(1)贺××随次女贺×瑛共同生活,并由其负责照顾衣、食、起居和医疗等
(2)自×年×月起,其他子女在每月底前负担老人赡养费二十五元,款交贺×瑛支用。各子女负担赡养费额如下:
长子贺×昌,因家中生活困难,免于负担;
次子贺×法,每月十元;
三子贺×林,每月十元;
长女贺×娥,.每月五元;
次女贺×瑛,负责照顾贺××生活,免于负担。
二、对全家现有座落绍兴城关镇××街××号,都图0645号,面积二分零一厘,房地产权所有证6381号(证单由××保管)的三间楼房的产权分配如下:
(1)靠西的楼房一间产权归贺×法、贺×林两人共有;
(2)中间楼房的后半间产权归贺×昌所有;
(3)中间楼房的前半间产权仍归贺××老人自己所有。
(4)靠东的一间楼房产权归贺×娥、贺×瑛二人共有。
以上协议,均属当事人自愿,并保证遵照执行。立书之时,当事人均在场,今后永无争执。
本书一式七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报当地街道一份存档。
当事人:贺××(签名、盖章)
贺×昌(签名、盖章)
贺×法(签名、盖章)
贺×林(签名、盖章)
贺×娥(签名、盖章)
贺×瑛(签名、盖章)
见证人:张××(签名,盖章)
单××(签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