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回老家过年,很开心。然而,一条老狗却因为我们的到来而惨遭不幸。它的死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
固然,它已到了老死的年龄,它已享尽了这个家给予它的温饱、爱怜。但是,作为主人又怎么能用那样残忍的手段去对待它呢?它最终成了刀下之鬼。我没有听到它一声哀嚎,而我却能真切地感受到它对这个老家的无怨无悔。看到那手起刀落的一瞬,看到那老狗看我的最后一眼,我禁不住打了一阵冷颤。它是动物,没错,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令说不准杀狗。20年前,老狗还很小的时候就这样把它的生命交给了它的主人个农家小院,20年间,它倾注了许多爱给这个小院,而能够剥夺它生存权利的也是这个小院。想起它的善解人意,想到我们刚进这个家时它不停地摆着尾巴以示欢迎,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此时此刻,那带着狗魂的狗肉我怎么能吃得下?
当舅舅提着那血淋淋的狗尸进来时,面部表情似乎也和我一样伤感,毕竟他与狗的感情比我要深得多。他与老狗朝夕相处了近20年,而我仅几天而已。我生活在城里,见惯了城里的狗,城里的狗大多是小巧玲珑的,且外表可爱,性情温顺,无论见谁都有一种亲和的感觉,使人有抱它的欲望,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令人怜爱的吧。老狗呢,又黑又丑,不论对谁它都保持着警惕性,职责告诉它,它只对这个小院负责。城里的狗无非是一只绣花枕头,吃得好,睡得香,通情理,好巴结。老狗是一个真正的动物,吃残汤剩饭,睡在稻草铺就的窝里,偶尔有什么风吹草动还得立刻振作起来,行使它的职责,终身劳累而最终受人宰割,而城里的狗只会献媚却养尊处优,这一切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老狗啊,你可曾知道你死后姥姥还特意为你上了一炷香,这是在作自我谴责,为你的逝去而悲哀的忏悔啊!饭桌上,大家都高兴地品尝着,我姥姥和舅舅却一口也没动。我不吃有我的理由,他们在想什么呢?
【简评】文章融记叙、描写、抒情、议论为一体,记杀狗却不见过程,写场景只三言两语,因为文章的重点是写“思想经历”.文章条理井然,既有对老狗的哀怜,也有对城乡狗的比较,更含有对人与狗、人与人的关系的思考。作者心地的善良溢于字里行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