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时,有权利也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或其他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控告或举报揭发。法律规定:检举可以用书面和口头提出。如果用书面形式提出,就得写一份检举信或控告信。
检举信(或举报信)的一般格式是:第一行明确写上 “检举信”或“举报信”。第二行顶格写上受文单位,即司法机关的名称,如“xxx公安局、xxx人民法院”等。接下去另起一行写正文。主要应写明:①所检举的犯罪者或嫌疑人是谁,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一般情况。②主要事实情节、线索。如案情的发生时间、地点、可能,当事人、知情人情况等。③表明自己对处理此案的意见和要求等。④写上检举人的姓名、住址或单位,注明日期。如果检举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可以附上说明,办案机关会尊重你的意见依法为其保密的。
写检举(举报)信还要注意几个问题:①检举揭发的人和事,一定要实事求是,虽然允许个别情节有出入,但不能捏造和诬告,否则要负法律责任。②写检举信的时间要抓紧,拖延时日对破案不利。③写好后发送越快越好。可以直接送交或邮寄,也可以放入当地司法机关设置的检举箱内。比较重要的情况,要直接送达,以免延误。
检举信
市南区公安分局:
我是新建路128号居民,叫李正义,退休在家。现在我写这份检举信向你们反映一个问题,望速派员调查了解,以法处理。我的邻居钱老四(新建路126号西屋),他家来一陌生人,男,三十多岁,身高约1. 70米,南方口音,自称是钱的内侄,说是从珠海来的。我觉察到,他携带的提包里有几件文物古玩。联系前几天市博物馆第二展室被盗案,此人情况十分可疑,请你们火速设法查实,并希望对我反映的情况保密。
新建路128号居民
李正义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