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余,我喜欢做生意
课余我有很多爱好:打球、下棋,看电视......在众多爱好中,我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嗜好:做生意。你可别误会,我不是财迷心窍,而是在做生意中,我尝到了为他人服务的乐趣。
爷爷在世时是卖鱼的,每天起早摸黑,辛苦了大半辈子。我上小学时,每逢节假日,就跟着爷爷在菜市场卖鱼。早上不到5点,爷爷就拍拍我的屁股,叫我起床做好准备。送鱼的人来了,我们就出发了。路上,你会看见一大一小两个背影,一个拿着小板凳,挂着小算盘,背着一袋小鱼;一个提着大鱼盆,扛着大鱼袋。到了市场,摆好摊位,我把鱼一条一条捧到鱼盆里,爷爷往盆里倒上水,鱼得了水,自然分外“激动”,活蹦乱跳,溅得我满身是水,可我却高兴得不得了。很快生意上门了,顾客挑了鱼以后,交给爷爷。爷爷亮出小刀,给鱼做了个“手术”,用清水一冲,然后才过秤,顾客喜滋滋地付了钱,临走还连声道谢。我奇怪地问爷爷干嘛先去鱼的“五脏六腑”后过秤,那样不是轻了吗?爷爷抚摸着我的头,说:“买主就是财神呀!多给人家些便宜,人家往后还会来买的。”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到现在,我还佩服爷爷,因为他这句话不是跟“顾客就是上帝”那句话差不多吗?从那吋候起,我对做生意产生了兴趣,原来它还有这么多门道呀!
家里有什么生意上的事,我总要去凑热闹。记得有一年暑假,二叔的小饭店开张,我就跑去帮忙。第一天“上班”,我积极性很高,站在门口迎顾客上门。这不,阿龙叔带着几个朋友来了,他老远就看到我了,快步来到我跟前,“小立呀,给你二叔帮忙来啦?这孩子,懂事多了!”我笑呵呵地把他们迎进大厅,选了张大圆桌请他们坐下,我走到阿龙大叔身旁,弯下腰,问道:“儿位吃点什么?”就这一句,在场的人全都捧腹大笑。阿龙大叔把菜报上来,我记下,然后又问:“几位要喝什么酒?”阿龙大叔乐得说不出话来…好不容易,菜点完了,我又恭恭敬敬地把菜端上桌。我见阿龙大叔和朋友吃得那么幵心,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一天下来,小店的营业额蛮可观。二叔塞了二十元钱给我,我没要。我想:我去帮忙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感受做生意的乐趣。
以后,我不管是不是要靠做生意来养活自己,我都会记住爷爷的话:多给人家一些便宜。
点评:
尽管中学生的课佘爱好多姿多彩,但本文作者写“我”课余喜欢做生意,给人别出心裁之感:文中生动地记叙了做生意中两个具体事例,突出了做生意给“我”带来的的乐趣,紧扣“喜欢”;更可贵的是“我”在做生意中学会了做人-多给人家一些便宜,使主题得到升华。
本文语言朴素,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豪言壮语,但却表达了真情实感。这是语言趋于成熟的表现,值得同学们认真体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