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晨曦透过窗户,含有些许寒意,照着案上那本《反腐倡廉沉思录》,黑白分明的封面有些刺眼。韩桂芝、马德、李真……这些堕落的名字,革命队伍的抹黑者,在我眼前一一闪过。我的心沉重而担忧。
一位西方哲人曾忠告世人:“贪婪可以撕裂信仰的肌肉,麻痹感知的悟性。”想当年,他们也曾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事业,但在诱惑面前滋生了贪婪之心,抛弃了曾经深信不疑的信仰。他们以扭曲的价值观衡量社会,以扭曲的权力观对待问题,淡漠廉洁意识,淡漠民族复兴的责任,淡漠群众疾苦,甚至漠视法律,任由“腐败”这匹脱缰的野马,带着他们行走在悬崖的边缘。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他们实行权钱交易,大肆敛财中饱私囊,最终被贪婪之火焚烧,被贪欲之水淹没,被祖国和人民所唾弃。虽然,他们最终必被绳之以法,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对国家造成的损害,却难以补救。
这样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惨痛吗?我想起了老一辈革命家,想起了千千万万革命烈士。几十年前,老一辈革命家为了建立一个崭新的中国而浴血奋斗;今天,我们为了建设幸福广东、幸福湛江而努力拼搏。幸福是什么?汪洋同志以三副对联解读了幸福:“加快转型升级政府是关键,建设幸福广东匹夫也有责”、“人人是创造幸福的主体,个个是享受幸福的对象”、“我为别人的幸福努力工作,别人为我的幸福创造条件”.这三副“幸福”联的横批都是“共建共享”.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幸福蓝图!
我看向窗外。几近中午,开始温暖起来。合上《反腐倡廉沉思录》,我深吸一口气,轻声背着宋代政治家范仲淹的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从古至今,实践着这句名言的廉洁人有很多很多。北宋包拯立《诫廉家训》于家中以警示后人;毛泽东撰文狠批铺张浪费之风;周恩来总理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焦裕禄亲民爱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孔繁森两袖清风涤尘嚣,一生为民尽职责等等。
细细品读着他们纯洁的人品,崇高的情操,我陷入了沉思:清廉者,他们都有着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因为他们清廉,所以内心宁静而充实,工作积极而勇于进取。他们忠实地履行着建设一个富强、美丽的新中国的匹夫职责,让人们快乐地享受着幸福的生活。
那么,怎样才能永葆廉洁呢?其实,廉洁是可以很具体的。具体到每一件小事。如广东省司法厅制定的《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十不让”守则》就是一种具体的廉洁:不让上级决策部署在我这里延误;不让服务基层事情在我这里缓办;不让工作创新发展在我这里停滞;不让违法违规事项在我这里过关;不让群众合法权益在我这里受损;不让立即能办的事务在我这里拖延;不让软懒散乱习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吃拿卡要现象在我这里存在;不让失职渎职行为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司法行政形象在我这里玷污。我作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一员,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公务员,清廉的生活也许无法供我奢侈的享受,但我自觉践行《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十不让”守则》,用心办好每一件小事,就足以让我感觉无比的快乐。司法行政战线上的党员干部们也在努力实践着《“十不让”守则》。在司法行政战线上奋斗了27年的徐闻县下桥镇钟侨生同志,20多年来参与调处了各类民事纠纷1000多宗,成功调处突发性特大事件23起,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赞扬和社会的认可。2009年5月11日,《湛江日报》第一版以《万家忧乐挂心头》为题对他的事迹作了报道。2009年6月2日,梁伟发同志在下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研时,紧握着钟侨生的手说:“我也要向你学习。我在《湛江日报》看过你的事迹报道,徐闻县委还号召党员干部向你学习。感谢你为人民调解做了大量工作!”还有,1998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一等功勋章的谢增勇同志,2010年被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员”的李亚胜同志和王智飞同志以及那些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奔波在乡间小道上开展法制宣传的普法骨干,临危不惧在现场沉着调处纠纷的司法所干警,为了更好地提供法律服务一次又一次深入基层家访的法律工作者,为了劳教场所安全不分日夜战斗在岗位上的劳教警察……
当队伍中人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思想,廉洁之风必然盛行,队伍的创新能力将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必将越强,威信越来越高,国家治理自然就越来越好。
已是中午,阳光强烈而耀目。我拿起《反腐倡廉沉思录》一书,黑白分明的封面柔和而坚定,仿佛在告诉我:守住清贫,乐于奉献,做一个廉洁的幸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