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鹏、东台印速广告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决书
2024年3月12日发(作者:有香味的多肉)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 原告:李坤鹏,*,1984年7月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河南省项城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昊翰,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东台印速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东台市金海东路8号金海康城15号楼301室至3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国金,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李坤鹏与被告东台印速广告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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