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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

更新时间:2025-01-11 12:47:23 阅读: 评论:0

世界十大服装品牌-眼霜的正确使用方法


2023年3月10日发(作者:小臂)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概述

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上进行基础设施丶房屋建设,并进行出售的行为。开

发程序是指进行过程中应遵循的法律丶法规及办事程

序。

对房地产项目开发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丶项目开发前期调研程序

二丶项目立项过程程序

三丶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程序

四丶征地拆迁程序

五丶项目规划程序

六丶工程建设程序

七丶经营程序

项目开发前期调研程序

一丶概述

项目的前期调研程序,就是通过开发商对拟投资地

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搜集大量市场信息,来探询投资的可

能性,寻找投资机会的过程。

开发项目立项,是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

管部门(省市计划发展委员会)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在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起草并向

市计委或市管理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准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计委审

批获准,并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国家计委以取消了立项制度,实行备案制。)

项目立项过程程序

二丶实施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承办部门:地区计划发展委员会投资处

(2)申报资料:

①书面申请

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

③土地使用权证明

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a.规划部

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b.土地管理部门对建

设用地的初审意见;c。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d.有关

部门对供电丶供水丶供热丶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

见;e.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⑤公司的资质证明。

(3)申办程序: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

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

报市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计

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丶

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

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与其他申报资料一起上报。市计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计

委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

目,由市计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

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收费标准:

如在开发办办理立项,须缴纳2元/平方米的开发管理

2.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1)承办部门:济南市计划发展委员会投资处

(2)申报资料:

①书面申请;

②国家或省丶市计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④跨年度建设项目,需提供市计委上年度下达的年度

投资计划。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

政部门转报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

直接上报市管理办公室,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计委。

市计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

市计委予以批复。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

以批复可研报告。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程序

一丶概述-用地取得方式

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后,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方可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在现阶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用地的取得方式有三种:

一丶通过国家出让方式获得(即土地一级市场取

得);

二丶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即土地二级市场取得);

三丶通过与当前的土地的使用者合作等方式(即土

地三级市场取得)。

一丶概述—征地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有土地使

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

用地的批准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

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征地是指项目选址用地为集体用地,按照法定的程

序报请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机关审批以后,对集体土地

及地上物等依法补偿,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一

种行为。

一丶概述—拆迁

拆迁市指项目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

为达到施工要求的场地条件,拆除建设用地上原有房

屋及其附属物,并对原用地者进行补偿丶安置的行为。

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经营性用地均由

土地储备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出让的地

块均为熟地,不需要土地受让方进行征地拆迁。若特

殊原因,必须进行征地拆迁的,该工作原则上是再国

土资源局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

证即可提出申请。

实际操作中只要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即可

进行拆迁。征地丶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

二丶实施程序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

①用地申请;

②计委批复的当年投资计划;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⑤用地范围图;

⑥土地权属证明;

⑦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3)申办程序:

①审核有关申报资料(2个工作日);

②现场勘测定界(10个工作日);

③制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丶农用地转用方案丶补充耕地方案丶征用土地方案)

(15个工作日);

④缴纳征地管理费丶复垦费丶新增建设用地

使用费(2个工作日);

⑤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书。

(4)收费标准:征地管理费丶复垦费丶新增

建设用地使用费的收取标准参见附录六土地开发费用

一览表。

(5)应注意的事项,划拨土地的范围仅限于: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丶交通丶水利等项目

用地;

④法律丶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对开发商

来说,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开发用地,主要是经

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用地。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办理

国土资源部第11号部令规定:凡各类经营性

用地(含建设),均必须以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

让。

承办部门均为:所属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现分述如下: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丶拍卖或者挂

牌出让活动,是有计划地进行的。

所属地区国土资源局根据社会经济

发展计划丶产业政策丶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丶城市

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济南市政

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②所属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

牌出让公告丶投标或者竞买须知丶

宗地图丶土地使用条件丶标书或者

竞买申请书丶报价单丶成交确认书

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③所属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投标

丶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

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

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丶地点。

以下为具体操作程序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位置丶现状丶面积丶使用年期丶

用途丶规划设计要求;

(3)投标人丶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

丶竞买资格的办法;

(4)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丶地点及

方式;

(5)招标拍卖挂牌时间丶地点丶投标挂牌期限丶

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6)确定中标人丶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7)投标丶竞买保证金;

所属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投标

申请人丶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标拍

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应当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

挂牌活动。

投标丶开标程序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投入标箱。招

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

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

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

面承诺承担责任。

②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

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丶投标价格

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③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丶有

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④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拍卖会程序

①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②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丶面积丶用途丶使用

年期丶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③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

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④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⑤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⑥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⑦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

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⑧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

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挂牌程序

①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

地的位置丶面积丶用途丶使用年期丶规划要求丶

起始价丶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

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②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③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④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⑤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

人。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

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

成交:

①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

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②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

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

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③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

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

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成交确认书

以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丶竞得人

后,出让人应当与中标人丶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出让人和中标人丶竞得

人的名称丶地址,出让标的,成交时间丶地点丶价款,

以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丶地点

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丶竞得人具有合同效

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者

中标人丶竞得人放弃中标宗地丶竞得宗地的,应当依

法承担责任。中标人丶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

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交确认书

中标人丶竞得人支付的投标丶竞买保证金,抵

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投标人丶竞买人支付

的投标丶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

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那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

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予以公

布。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

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

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收费标准:所属地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及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标准。

3土地确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

A.土地登记需要的资料

①计划立项批文;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意见;

③土地登记申请书;

④地籍调查表(含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丶土地登记法人代表委托书丶四邻指界签名

单丶宗底座落图);

⑤土地登记审批表;

⑥土地登记卡。

B.土地转让登记需要的资料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

②出让人土地使用权证书;

③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④土地转让协议;

⑤转让双方法人证明;

⑥出让人原出让批文;

⑦出让方土地登记申请

(3)申办程序:

①申请:开发商持所需材料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给予答复。

②地籍调查:区国土局对受理的宗地进行权属调

查和地籍测量,本宗地及邻宗地法人或其委托

人在确认的地籍调查上签字。区局填写初步意

见后报市局审批。

③审核:市局对土地登记申请人丶宗地自然状况

丶土地权属状况进行全面审核。

④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市局对批准的土地登记进

行登记卡装薄,土地权利人领取证书。

4.办结时限:对符合登记条件的,7个工作日以

内完成审核和登记发证。

通过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的土地均为熟地,

即做好三通一平的用地,开发商可直接利用地块

进行开发建设。若因实际情况要求需要拆迁的,

则需要按下列程序办理。

(4)办结时限: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7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和

登记发证。

通过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的土地均为熟

地,即做好三通一平的用地,开发商可直接利用

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因实际情况要求需要拆迁

的,则需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的取得

拆迁手续的办理

征地拆迁程序

4.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的取得

(1)承办部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

①用地申请;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

④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3)申办程序:持用地申请及相关申报

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

(4)收费标准:此阶段,须缴纳土地开

发管理费800元/亩。

5.拆迁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拆迁办

2申报资料:

①拆迁申请书;

②项目立项批文;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丶附件;

④国有土地使用证;

⑤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

⑥拆迁补偿丶安置资金证明;

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⑧产权调换和安置用房证明。

(3)申办程序:

审查申请,并于收到申请后2日内作出是否

准予拆迁立项的决定;批准拆迁立项的,拆迁人应自批

准立项之日起3日内办理委托拆迁或自行拆迁备案手

续,缴纳拆迁管理费;拆迁立项批准之日起5日内,核

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发布拆迁公告,

进行户口登记丶房屋勘测等拆迁准备工作;拆迁机构与

被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核发拆迁验收证

明,取得《拆迁验收合格证》;征地办丶拆迁办丶规划局

现场测量定线,核定用地范围丶拆迁面积。

(4)收费标准:

拆迁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安置一次到位8元/

平方米,实行过度安置12元/平方米。

一丶概述

为加强城市规定管理,保证济南市整

体规划的实施,对新建丶改建丶扩建项目实施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时,应提供的资料为:

①当年的建设计划

②土地使用证件;

③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建设工程拟建位置的地形图;

⑤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⑥符合审定设计方案的施工图及消防设计质监

部门对施工图的批复意见;

⑦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经

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取得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规划局

(2)申报资料:

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要求和内容);

②计委年度计划投资批文;

③1:500地形图;

④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办程序

①持所需材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

②规划局现场勘察,审查丶核对相关规划,在15

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③规划局对符合城市规划的申请签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通知书》,开发商凭该通知书向国土

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计划批准手续;

④需制订详细规划的,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规

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总平面规划设计;

⑥规划局审查规划设计方案;

⑦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对具备审批条件且符合详细规划的,7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

设用地规划意见》。

2.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程序

(1)承办部门:开发商或其代理机构

(2)申报资料

①建设项目计划批文;

②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

③招标投标工作计划及方案;

④设计任务书;

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及资格

证书;

⑥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

(3)申办程序:

①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包

括:计划批文丶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丶设计任务

书等);

②填报《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申报表》;

③审查项目情况及招标条件,登记备案;

④对发标丶评标及方案评审等活动实施现场监

督;

⑤中标方案确定后,招标人提交招投标情况报

告;

⑦签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意见书》。

(4)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5)应注意的事项: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

筑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市建委

设计处。

3.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批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公安消防分局建审科

(2)申报资料:

①计委立项批文;

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丶定点

红线图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③《有关部门审核意见表》(加盖开发商公章);

④施工图1套(含建施丶结施丶设施丶电施);

⑤室内装饰工程需正式装饰设计图纸1套;

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物应备有图纸光盘。

(3)申办程序:

开发商领取并填报《建筑工程设计防

火审核申报表》丶《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

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

表》,并将申请表连同设计图纸向市公安消防分

局送审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批手续。

(4)办结时限:自收到图纸资料之日起,一般

工程10个工作日内;国家丶省重点工程

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5)收费标准:执行鲁政发[2001]16号的有关

规定,按建筑面积计,收取消防设施设备

费2元/平方米。

3.施工图设计质量审查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质量监督站

(2)申报资料: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含建施丶结施丶设施丶

电施);

②计委立项批文;

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

图;

④工程勘察丶设计合同(原件);

⑤地质勘察报告2份原件);

⑥设计招标的相关证明;

⑦结构计算软件名称和热工计算书;

⑧房屋鉴定报告(仅限于加层丶改造项目)。

(3)申办程序:

开发商领取丶填报《开发商报审施工图设计

文件登录表》;将登录表连同施工图及其它申报

资料送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进行技术性审查,并

出具审查意见;勘察丶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进行

答复;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向市建委提交技术性

审查报告;核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办结时限:自收到图纸资料,并缴纳设计质量

审查费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图纸审查

意见。

⑸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丶建设部计价格

[2002]10号文件和省物价局丶鲁价费发[2002]4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建筑面积计,分为住宅丶

商住楼丶办公写字楼丶医院丶托幼丶中小学教

学楼丶高等院校教学楼丶综合楼丶商场丶宾馆

丶酒店丶超市丶工业项目丶仓库等9类艰巨按不

同标准计取。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6)应注意的事项:该项审查的该项办结时限

是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图纸审查意见,然

后由设计丶勘察单位根据其意见对施工

图作相应的修改。整个手续办理通常需要

30个工作日。

4.地下人防工程设计与审查

(1)承办部门: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申报资料: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地下人防部分);

②计委立项批文;

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

④人防结建手续证明。

(3)申办程序:

地下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由具有相

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如由济南市人防设

计院或省人防设计院来设计,达到人防保护等

级,并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则无须再缴

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如为人防系统以外的设计

院设计,则须经过市人防办设计处的审查后方

可通过。

(4)办结时限:如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

明,则无须办理人防设计审查手续;如

未办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图纸审查时

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

(5)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1)181

号《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通知》和

济价费字(2001)259号《市物价局丶

财政局丶人防办转发省物价局丶财政

厅丶人防办<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

通知>的通知》的规定,人防易地建设

费的标准为,按总建筑面积计,30元/

平方米计取。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规划局

(2)申报资料:

申请阶段:

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要求和内容);

②1:500地形图;

③已批准的详细规划;

(2)申报资料:

取证阶段: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单位证书

专用章)一份;

③建筑和结构施工图的主要部分丶室外工程

平面图,装订手册,一式两套;

④当年年度投资计划;

⑤有关部门的审核手续;

⑥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须附土

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涉及房屋拆迁的,须附拆

迁验收证明;

⑦按规定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查的,应附其书面

审查意见。

(3)申办程序:

申请阶段:

持申报材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

请: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设

计规划要求通知书》;省会规划专家组评审;

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

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取证阶段:

开发商领取丶填报《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申报表》,并将申请表连同施工图及其

它申报资料送规划局办理审批手续。资料审核

完毕,执由规划局开具的所属地区城市建设基

金管理办公室收费联络单,到基金办缴纳市政

设施配套费。同时,在市规划局缴纳城市规划

技术咨询服务费和建筑放线费。在缴纳上述费

用后,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结时限:

①批准办证申请,15个工作日内;

②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7

个工作日内;

③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7个工作日内;

④办理施工图审查,20个工作日内。(方案或

施工图修改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内)

(5)收费标准:根据济价非字(1996)156

号文的规定,市政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为:

自建自用项目,111元/平方米;

一般商业项目,180/平方米;

根据鲁建规[2001]33号文件的

规定,城市规划技术咨询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

建筑类别的不同,分别计取不同的费用;根据

国家测绘局测绘产品价目表,建筑放线费的收

费标准为649元/点。

(7)应注意的事项:涉及到跨年度的工程,

要在年底到投资计划批复部门办理年度结转

计划。

施工许可证的取得

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办理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要进行的验证

工程建设符合开工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

是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

在市建委办理报建证后,开发

商可在济南市建筑有形市场办理施工丶监理

招投标丶质量监督丶安全监督丶造价丶劳保

统筹等手续后,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提出开工申

请,经审查批准,核发施工许可证。

1.项目报建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建设委员会

2.申报资料:

①计委批准的当年投资计划;

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丶

定点红线图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

见书;

③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3.申办程序:①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报

建申请表,根据投资计划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

公章。②持投资计划及申请表报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

4办结时限:一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报建证》工本费:10元。

2.建设工程施工丶监理招投标

(1)承办部门:

招标代理公司或开发商丶市招

标办(监督职责)

(2)申报资料:

①计委计划批文;

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丶

定点红线图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⑤报建证

⑥施工单位应当具备《营业执照》丶《资质证

书》丶《安全资格证书》等证件:

⑦从事招标代理丶工程造价咨询及经济咨询

业务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应资格,持有有关证明丶证

件。

3.申办程序:

①招标单位提出招标申请;

②市招标办审查招标单位资格及招标文件;

③发布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④招标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⑤招标单位预审投标单位资格并优选投标单

位;

⑥确定评标和定标的办法;

⑦向投标单位发放标书;

⑧确定评标组织;

⑨投标单位投递标书;

⑩开标丶评标丶定标;

⑾发布中标公告丶取得中标通知书;

⑿签订丶审查鉴证合同;

(3)申办程序:

⒀核定工程定额取费标准;

⒁分别办理注册登记施工队伍丶审查其他事

项;

⒂集中收缴有关规费;

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

规定,在市招标办登记备案,备案资料包括招

标情况说明丶开发商的招标文件丶中标单位

的投标文件丶评标的原始记录丶中标通知书。

(4)办结时限:

①审查招标单位资格丶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

件,在三日内完成;

②评标丶定标,一般工程在三日内完成;大丶

中型工程在七日内完成,特殊工程科适当延

长;

③审查合同,在收到送审文本后三日内完成。

(5)收费标准:招标完成后,应缴纳下列费

用:工程招标管理费,中标价的0.55‰;招

标公证费,2000元/中标单位。

(6)应注意的事项:如开发商自行招标,需

提前向招标办申请,经该办同意后方可实施。

2.造价丶劳保丶质量监督丶交易信息手续

造价丶劳保丶质量监督丶交易信息手续在建

筑有形市场仅须交纳费用即可。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起标准分别为:

(1)质量监督费1.4‰

(2)造价管理费0.9‰

(3)交易信息费0.6‰

以上费用的计算基数是:建筑面积*收费基数

(收费基数标准参见济建工字[2002]第16号

文,详见附录五)

(5)劳保统筹费该费用由济南市建筑工程劳

保费管理办公室收取,收费标准为建安工程总

造价的26‰。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内的须一

次缴清,3000万元以上首次须缴付50%以上.

分期缓交不超过两次。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建设委员会

(2)申报资料:

①报检证;

②计委立项批文;

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

附图;

④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

⑤质监委托书;

⑥监理合同鉴证;

⑦施工单位安全报监书;

⑧总包单位中标通知书;

⑨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卡;

⑩施工许可申请表。

(3)申办程序:

①开发商领取丶填报《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许

可申请表》丶《工程质量责任卡》丶《质监委

托书》;

②将上述三表连同其他申报资料送建筑有形

市场市建委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③交纳墙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后,

领取施工许可证。

(4)办结时限:自收到申办资料,并缴纳墙

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收费标准:在此阶段,需交纳墙体材料

节能费,10元/平方米:散装水泥保证金2.5

元/吨。

(6)应注意的事项:①施工许可证实行一个

单项建设工程,实行一份施工许可;②施工许

可证分为正本丶副本,正本由开发商保存,副

本由施工企业保存,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经营程序

-丶概述1.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取得

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进行

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丶县房地产管理部门

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拆迁管理办公室

(2)申报资料:

①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②土地使用权证书;

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

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材料证明;

④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和开发经营许可证;

⑤工程施工合同;

⑥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3.申办程序:

拆迁办收到申请后3日对申请材料

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查勘。2.初审和现场查

勘合格的,办理预售许可。

4.办结时限:收到申请表和申报资料后,7日

内办理完毕。

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

一丶概述

我国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房屋权属

证书是房屋所有人依法拥有房屋并对房屋行

驶占有丶使用丶处分丶收益权利的唯一合法

凭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新建房

屋确权登记手续。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房产管理局各区房管局

2申报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

②土地使用权证;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⑥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⑦房屋平面图(房屋坐落平面图丶房屋分层分

户平面图丶房屋分户平面图)。

3申办程序:

①开发商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

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②区局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委托市

房屋测绘中心到现场勘测丈量丶绘制平面图;

③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两份(原件

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

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图纸)报市房屋产权登

记中心审批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④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

书发给开发商。

4.办结时限: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负责初审丶复

审丶审批的区房管局丶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等职能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环

节的工作事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件,权

属证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收费标准:

房屋初始登记费80元/套,住宅平

房及别墅按每证80元计收。每增加一本权属

证加收10元,地下室不收取登记费。如为自

建自用,则不需交纳交易手续费;如进行交易

买卖,则须按成交价的0.5%计取交易手续费。

3.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

概述

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应当向购买人提

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用于明确开发商应承担的

保修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作用是向业

主提示合理使用住房的主意事项。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

(1)工程质量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保修范围;

(3)保修期;

(4)用户报修的单位;

(5)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1)开发单位丶设计单位丶施工单位,委托

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丶装饰主意事项;

(4)上水丶下水丶电丶燃气丶热力丶通讯丶

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丶设施安装顶留位置的说明和

安装注意事项的说明;

(6)门丶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丶保温墙丶防水层丶阳台等注意

事项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住宅中配置的设施丶设备丶生产厂家使

用说明书。

应注意的事项:

(1)“两书”的交付时间为:商品房交付的时

间;

(2)商品房的保修期以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

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3)两书执行1998年建设部颁布的《商品住宅实行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3-03-10 14:40: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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