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概述
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上进行基础设施丶房屋建设,并进行出售的行为。开
发程序是指进行过程中应遵循的法律丶法规及办事程
序。
对房地产项目开发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丶项目开发前期调研程序
二丶项目立项过程程序
三丶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程序
四丶征地拆迁程序
五丶项目规划程序
六丶工程建设程序
七丶经营程序
项目开发前期调研程序
一丶概述
项目的前期调研程序,就是通过开发商对拟投资地
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搜集大量市场信息,来探询投资的可
能性,寻找投资机会的过程。
开发项目立项,是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
管部门(省市计划发展委员会)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在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起草并向
市计委或市管理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准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计委审
批获准,并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国家计委以取消了立项制度,实行备案制。)
项目立项过程程序
二丶实施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承办部门:地区计划发展委员会投资处
(2)申报资料:
①书面申请
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
③土地使用权证明
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a.规划部
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b.土地管理部门对建
设用地的初审意见;c。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d.有关
部门对供电丶供水丶供热丶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
见;e.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⑤公司的资质证明。
(3)申办程序: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
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
报市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计
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丶
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
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与其他申报资料一起上报。市计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计
委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
目,由市计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
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收费标准:
如在开发办办理立项,须缴纳2元/平方米的开发管理
费
2.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1)承办部门:济南市计划发展委员会投资处
(2)申报资料:
①书面申请;
②国家或省丶市计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④跨年度建设项目,需提供市计委上年度下达的年度
投资计划。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
政部门转报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
直接上报市管理办公室,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计委。
市计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
市计委予以批复。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
以批复可研报告。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程序
一丶概述-用地取得方式
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后,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方可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在现阶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用地的取得方式有三种:
一丶通过国家出让方式获得(即土地一级市场取
得);
二丶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即土地二级市场取得);
三丶通过与当前的土地的使用者合作等方式(即土
地三级市场取得)。
一丶概述—征地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有土地使
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
用地的批准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
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征地是指项目选址用地为集体用地,按照法定的程
序报请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机关审批以后,对集体土地
及地上物等依法补偿,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一
种行为。
一丶概述—拆迁
拆迁市指项目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
为达到施工要求的场地条件,拆除建设用地上原有房
屋及其附属物,并对原用地者进行补偿丶安置的行为。
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经营性用地均由
土地储备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出让的地
块均为熟地,不需要土地受让方进行征地拆迁。若特
殊原因,必须进行征地拆迁的,该工作原则上是再国
土资源局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
证即可提出申请。
实际操作中只要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即可
进行拆迁。征地丶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
二丶实施程序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
①用地申请;
②计委批复的当年投资计划;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⑤用地范围图;
⑥土地权属证明;
⑦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3)申办程序:
①审核有关申报资料(2个工作日);
②现场勘测定界(10个工作日);
③制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丶农用地转用方案丶补充耕地方案丶征用土地方案)
(15个工作日);
④缴纳征地管理费丶复垦费丶新增建设用地
使用费(2个工作日);
⑤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书。
(4)收费标准:征地管理费丶复垦费丶新增
建设用地使用费的收取标准参见附录六土地开发费用
一览表。
(5)应注意的事项,划拨土地的范围仅限于: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丶交通丶水利等项目
用地;
④法律丶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对开发商
来说,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开发用地,主要是经
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用地。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办理
国土资源部第11号部令规定:凡各类经营性
用地(含建设),均必须以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
让。
承办部门均为:所属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现分述如下: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丶拍卖或者挂
牌出让活动,是有计划地进行的。
所属地区国土资源局根据社会经济
发展计划丶产业政策丶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丶城市
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济南市政
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②所属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
牌出让公告丶投标或者竞买须知丶
宗地图丶土地使用条件丶标书或者
竞买申请书丶报价单丶成交确认书
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③所属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投标
丶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
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
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丶地点。
以下为具体操作程序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位置丶现状丶面积丶使用年期丶
用途丶规划设计要求;
(3)投标人丶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
丶竞买资格的办法;
(4)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丶地点及
方式;
(5)招标拍卖挂牌时间丶地点丶投标挂牌期限丶
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6)确定中标人丶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7)投标丶竞买保证金;
所属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投标
申请人丶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标拍
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应当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
挂牌活动。
投标丶开标程序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投入标箱。招
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
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
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
面承诺承担责任。
②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
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丶投标价格
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③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丶有
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④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拍卖会程序
①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②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丶面积丶用途丶使用
年期丶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③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
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④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⑤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⑥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⑦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
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⑧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
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挂牌程序
①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
地的位置丶面积丶用途丶使用年期丶规划要求丶
起始价丶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
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②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③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④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⑤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
人。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
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
成交:
①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
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②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
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
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③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
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
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成交确认书
以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丶竞得人
后,出让人应当与中标人丶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出让人和中标人丶竞得
人的名称丶地址,出让标的,成交时间丶地点丶价款,
以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丶地点
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丶竞得人具有合同效
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者
中标人丶竞得人放弃中标宗地丶竞得宗地的,应当依
法承担责任。中标人丶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
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交确认书
中标人丶竞得人支付的投标丶竞买保证金,抵
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投标人丶竞买人支付
的投标丶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
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那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
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予以公
布。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
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
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收费标准:所属地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及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标准。
3土地确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
A.土地登记需要的资料
①计划立项批文;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意见;
③土地登记申请书;
④地籍调查表(含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丶土地登记法人代表委托书丶四邻指界签名
单丶宗底座落图);
⑤土地登记审批表;
⑥土地登记卡。
B.土地转让登记需要的资料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
②出让人土地使用权证书;
③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④土地转让协议;
⑤转让双方法人证明;
⑥出让人原出让批文;
⑦出让方土地登记申请
(3)申办程序:
①申请:开发商持所需材料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给予答复。
②地籍调查:区国土局对受理的宗地进行权属调
查和地籍测量,本宗地及邻宗地法人或其委托
人在确认的地籍调查上签字。区局填写初步意
见后报市局审批。
③审核:市局对土地登记申请人丶宗地自然状况
丶土地权属状况进行全面审核。
④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市局对批准的土地登记进
行登记卡装薄,土地权利人领取证书。
4.办结时限:对符合登记条件的,7个工作日以
内完成审核和登记发证。
通过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的土地均为熟地,
即做好三通一平的用地,开发商可直接利用地块
进行开发建设。若因实际情况要求需要拆迁的,
则需要按下列程序办理。
(4)办结时限: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7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和
登记发证。
通过招标丶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的土地均为熟
地,即做好三通一平的用地,开发商可直接利用
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因实际情况要求需要拆迁
的,则需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的取得
拆迁手续的办理
征地拆迁程序
4.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的取得
(1)承办部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
①用地申请;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
④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3)申办程序:持用地申请及相关申报
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
(4)收费标准:此阶段,须缴纳土地开
发管理费800元/亩。
5.拆迁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拆迁办
2申报资料:
①拆迁申请书;
②项目立项批文;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丶附件;
④国有土地使用证;
⑤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
⑥拆迁补偿丶安置资金证明;
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⑧产权调换和安置用房证明。
(3)申办程序:
审查申请,并于收到申请后2日内作出是否
准予拆迁立项的决定;批准拆迁立项的,拆迁人应自批
准立项之日起3日内办理委托拆迁或自行拆迁备案手
续,缴纳拆迁管理费;拆迁立项批准之日起5日内,核
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发布拆迁公告,
进行户口登记丶房屋勘测等拆迁准备工作;拆迁机构与
被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核发拆迁验收证
明,取得《拆迁验收合格证》;征地办丶拆迁办丶规划局
现场测量定线,核定用地范围丶拆迁面积。
(4)收费标准:
拆迁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安置一次到位8元/
平方米,实行过度安置12元/平方米。
一丶概述
为加强城市规定管理,保证济南市整
体规划的实施,对新建丶改建丶扩建项目实施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时,应提供的资料为:
①当年的建设计划
②土地使用证件;
③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建设工程拟建位置的地形图;
⑤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⑥符合审定设计方案的施工图及消防设计质监
部门对施工图的批复意见;
⑦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经
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取得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规划局
(2)申报资料:
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要求和内容);
②计委年度计划投资批文;
③1:500地形图;
④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办程序
①持所需材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
②规划局现场勘察,审查丶核对相关规划,在15
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③规划局对符合城市规划的申请签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通知书》,开发商凭该通知书向国土
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计划批准手续;
④需制订详细规划的,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规
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总平面规划设计;
⑥规划局审查规划设计方案;
⑦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对具备审批条件且符合详细规划的,7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
设用地规划意见》。
2.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程序
(1)承办部门:开发商或其代理机构
(2)申报资料
①建设项目计划批文;
②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
③招标投标工作计划及方案;
④设计任务书;
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及资格
证书;
⑥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
(3)申办程序:
①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包
括:计划批文丶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丶设计任务
书等);
②填报《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申报表》;
③审查项目情况及招标条件,登记备案;
④对发标丶评标及方案评审等活动实施现场监
督;
⑤中标方案确定后,招标人提交招投标情况报
告;
⑦签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意见书》。
(4)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5)应注意的事项: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
筑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市建委
设计处。
3.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批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公安消防分局建审科
(2)申报资料:
①计委立项批文;
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丶定点
红线图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③《有关部门审核意见表》(加盖开发商公章);
④施工图1套(含建施丶结施丶设施丶电施);
⑤室内装饰工程需正式装饰设计图纸1套;
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物应备有图纸光盘。
(3)申办程序:
开发商领取并填报《建筑工程设计防
火审核申报表》丶《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
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
表》,并将申请表连同设计图纸向市公安消防分
局送审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批手续。
(4)办结时限:自收到图纸资料之日起,一般
工程10个工作日内;国家丶省重点工程
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5)收费标准:执行鲁政发[2001]16号的有关
规定,按建筑面积计,收取消防设施设备
费2元/平方米。
3.施工图设计质量审查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质量监督站
(2)申报资料: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含建施丶结施丶设施丶
电施);
②计委立项批文;
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
图;
④工程勘察丶设计合同(原件);
⑤地质勘察报告2份原件);
⑥设计招标的相关证明;
⑦结构计算软件名称和热工计算书;
⑧房屋鉴定报告(仅限于加层丶改造项目)。
(3)申办程序:
开发商领取丶填报《开发商报审施工图设计
文件登录表》;将登录表连同施工图及其它申报
资料送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进行技术性审查,并
出具审查意见;勘察丶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进行
答复;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向市建委提交技术性
审查报告;核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办结时限:自收到图纸资料,并缴纳设计质量
审查费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图纸审查
意见。
⑸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丶建设部计价格
[2002]10号文件和省物价局丶鲁价费发[2002]4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建筑面积计,分为住宅丶
商住楼丶办公写字楼丶医院丶托幼丶中小学教
学楼丶高等院校教学楼丶综合楼丶商场丶宾馆
丶酒店丶超市丶工业项目丶仓库等9类艰巨按不
同标准计取。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6)应注意的事项:该项审查的该项办结时限
是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图纸审查意见,然
后由设计丶勘察单位根据其意见对施工
图作相应的修改。整个手续办理通常需要
30个工作日。
4.地下人防工程设计与审查
(1)承办部门: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申报资料: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地下人防部分);
②计委立项批文;
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
④人防结建手续证明。
(3)申办程序:
地下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由具有相
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如由济南市人防设
计院或省人防设计院来设计,达到人防保护等
级,并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则无须再缴
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如为人防系统以外的设计
院设计,则须经过市人防办设计处的审查后方
可通过。
(4)办结时限:如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
明,则无须办理人防设计审查手续;如
未办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图纸审查时
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
(5)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1)181
号《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通知》和
济价费字(2001)259号《市物价局丶
财政局丶人防办转发省物价局丶财政
厅丶人防办<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
通知>的通知》的规定,人防易地建设
费的标准为,按总建筑面积计,30元/
平方米计取。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规划局
(2)申报资料:
申请阶段:
①书面申请(含建设要求和内容);
②1:500地形图;
③已批准的详细规划;
(2)申报资料:
取证阶段: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单位证书
专用章)一份;
③建筑和结构施工图的主要部分丶室外工程
平面图,装订手册,一式两套;
④当年年度投资计划;
⑤有关部门的审核手续;
⑥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须附土
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涉及房屋拆迁的,须附拆
迁验收证明;
⑦按规定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查的,应附其书面
审查意见。
(3)申办程序:
申请阶段:
持申报材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
请: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设
计规划要求通知书》;省会规划专家组评审;
到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
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取证阶段:
开发商领取丶填报《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申报表》,并将申请表连同施工图及其
它申报资料送规划局办理审批手续。资料审核
完毕,执由规划局开具的所属地区城市建设基
金管理办公室收费联络单,到基金办缴纳市政
设施配套费。同时,在市规划局缴纳城市规划
技术咨询服务费和建筑放线费。在缴纳上述费
用后,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结时限:
①批准办证申请,15个工作日内;
②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7
个工作日内;
③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7个工作日内;
④办理施工图审查,20个工作日内。(方案或
施工图修改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内)
(5)收费标准:根据济价非字(1996)156
号文的规定,市政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为:
自建自用项目,111元/平方米;
一般商业项目,180/平方米;
根据鲁建规[2001]33号文件的
规定,城市规划技术咨询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
建筑类别的不同,分别计取不同的费用;根据
国家测绘局测绘产品价目表,建筑放线费的收
费标准为649元/点。
(7)应注意的事项:涉及到跨年度的工程,
要在年底到投资计划批复部门办理年度结转
计划。
施工许可证的取得
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办理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要进行的验证
工程建设符合开工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
是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
在市建委办理报建证后,开发
商可在济南市建筑有形市场办理施工丶监理
招投标丶质量监督丶安全监督丶造价丶劳保
统筹等手续后,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提出开工申
请,经审查批准,核发施工许可证。
1.项目报建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建设委员会
2.申报资料:
①计委批准的当年投资计划;
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丶
定点红线图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
见书;
③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3.申办程序:①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报
建申请表,根据投资计划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
公章。②持投资计划及申请表报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
4办结时限:一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报建证》工本费:10元。
2.建设工程施工丶监理招投标
(1)承办部门:
招标代理公司或开发商丶市招
标办(监督职责)
(2)申报资料:
①计委计划批文;
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丶
定点红线图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⑤报建证
⑥施工单位应当具备《营业执照》丶《资质证
书》丶《安全资格证书》等证件:
⑦从事招标代理丶工程造价咨询及经济咨询
业务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应资格,持有有关证明丶证
件。
3.申办程序:
①招标单位提出招标申请;
②市招标办审查招标单位资格及招标文件;
③发布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④招标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⑤招标单位预审投标单位资格并优选投标单
位;
⑥确定评标和定标的办法;
⑦向投标单位发放标书;
⑧确定评标组织;
⑨投标单位投递标书;
⑩开标丶评标丶定标;
⑾发布中标公告丶取得中标通知书;
⑿签订丶审查鉴证合同;
(3)申办程序:
⒀核定工程定额取费标准;
⒁分别办理注册登记施工队伍丶审查其他事
项;
⒂集中收缴有关规费;
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
规定,在市招标办登记备案,备案资料包括招
标情况说明丶开发商的招标文件丶中标单位
的投标文件丶评标的原始记录丶中标通知书。
(4)办结时限:
①审查招标单位资格丶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
件,在三日内完成;
②评标丶定标,一般工程在三日内完成;大丶
中型工程在七日内完成,特殊工程科适当延
长;
③审查合同,在收到送审文本后三日内完成。
(5)收费标准:招标完成后,应缴纳下列费
用:工程招标管理费,中标价的0.55‰;招
标公证费,2000元/中标单位。
(6)应注意的事项:如开发商自行招标,需
提前向招标办申请,经该办同意后方可实施。
2.造价丶劳保丶质量监督丶交易信息手续
造价丶劳保丶质量监督丶交易信息手续在建
筑有形市场仅须交纳费用即可。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起标准分别为:
(1)质量监督费1.4‰
(2)造价管理费0.9‰
(3)交易信息费0.6‰
以上费用的计算基数是:建筑面积*收费基数
(收费基数标准参见济建工字[2002]第16号
文,详见附录五)
(5)劳保统筹费该费用由济南市建筑工程劳
保费管理办公室收取,收费标准为建安工程总
造价的26‰。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内的须一
次缴清,3000万元以上首次须缴付50%以上.
分期缓交不超过两次。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建设委员会
(2)申报资料:
①报检证;
②计委立项批文;
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
附图;
④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
⑤质监委托书;
⑥监理合同鉴证;
⑦施工单位安全报监书;
⑧总包单位中标通知书;
⑨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卡;
⑩施工许可申请表。
(3)申办程序:
①开发商领取丶填报《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许
可申请表》丶《工程质量责任卡》丶《质监委
托书》;
②将上述三表连同其他申报资料送建筑有形
市场市建委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③交纳墙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后,
领取施工许可证。
(4)办结时限:自收到申办资料,并缴纳墙
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收费标准:在此阶段,需交纳墙体材料
节能费,10元/平方米:散装水泥保证金2.5
元/吨。
(6)应注意的事项:①施工许可证实行一个
单项建设工程,实行一份施工许可;②施工许
可证分为正本丶副本,正本由开发商保存,副
本由施工企业保存,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经营程序
-丶概述1.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取得
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进行
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丶县房地产管理部门
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拆迁管理办公室
(2)申报资料:
①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②土地使用权证书;
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
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材料证明;
④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和开发经营许可证;
⑤工程施工合同;
⑥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3.申办程序:
拆迁办收到申请后3日对申请材料
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查勘。2.初审和现场查
勘合格的,办理预售许可。
4.办结时限:收到申请表和申报资料后,7日
内办理完毕。
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
一丶概述
我国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房屋权属
证书是房屋所有人依法拥有房屋并对房屋行
驶占有丶使用丶处分丶收益权利的唯一合法
凭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新建房
屋确权登记手续。
1.承办部门:所属地区房产管理局各区房管局
2申报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
②土地使用权证;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⑥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⑦房屋平面图(房屋坐落平面图丶房屋分层分
户平面图丶房屋分户平面图)。
3申办程序:
①开发商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
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②区局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委托市
房屋测绘中心到现场勘测丈量丶绘制平面图;
③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两份(原件
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
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图纸)报市房屋产权登
记中心审批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④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
书发给开发商。
4.办结时限: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负责初审丶复
审丶审批的区房管局丶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等职能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环
节的工作事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件,权
属证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收费标准:
房屋初始登记费80元/套,住宅平
房及别墅按每证80元计收。每增加一本权属
证加收10元,地下室不收取登记费。如为自
建自用,则不需交纳交易手续费;如进行交易
买卖,则须按成交价的0.5%计取交易手续费。
3.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
概述
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应当向购买人提
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用于明确开发商应承担的
保修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作用是向业
主提示合理使用住房的主意事项。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
(1)工程质量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保修范围;
(3)保修期;
(4)用户报修的单位;
(5)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1)开发单位丶设计单位丶施工单位,委托
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丶装饰主意事项;
(4)上水丶下水丶电丶燃气丶热力丶通讯丶
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丶设施安装顶留位置的说明和
安装注意事项的说明;
(6)门丶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丶保温墙丶防水层丶阳台等注意
事项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住宅中配置的设施丶设备丶生产厂家使
用说明书。
应注意的事项:
(1)“两书”的交付时间为:商品房交付的时
间;
(2)商品房的保修期以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
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3)两书执行1998年建设部颁布的《商品住宅实行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3-03-10 14:40: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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