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设备监理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根据设备监理合同独立执行设备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2005年我国首次展开了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工作。
中文名设备监理工程师
时间2005年
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工业发达国家
职业定位注册设备监理师是指从事设备监理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主体是设备监理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大部分人员是在科研、设计、生产制造单位中从事过设备设计、制造、检验的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监理是一个新兴行业,由于承担着重大的技术和经济责任,因此对注册设备监理师条件要求较高,其考试试题难度较大,以此保证设备监理人员的质量。
注册设备监理师作为设备监理活动的主体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世界各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设备工程项目中普遍推行设备监理制度,设备监理成为发达国家通行的惯例和设备工程建设程序的一部分。注册设备监理师是监理活动的组织者和执行者。随着国内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大型工业项目引入了设备监理制,三峡工程更是把设备监理制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并且在确保三峡水电设备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监理工程师也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对监理工程师要有较高学历的要求,是保障监理工程师队伍素质的重要基础,也是向国际水平靠近所必需的[1]。
考试依据考试依据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建设项目中对重要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环节工作进行控制、见证、检验和审核的设备监理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是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组织的考试,该考试包括如下四个科目:《设备工作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两年内累积通过所有四个科目的考试,部分人员免试两科,实行一年通过。
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注册。
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
报名办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前三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最后一科考试时间为4小时。
其中《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和《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为客观题试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间2010年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安排 9月4日上午8:30-11:30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5日上午8:30-11:30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成绩管理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组织实施考试在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领导下进行,成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并由两部门成立办公室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合格标准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140 | 84 |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120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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