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湖北省荆州市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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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湖北省荆州市辖县)

江陵县 (湖北省荆州市辖县) 次浏览 | 2022.08.21 18:38:45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江陵县湖北省荆州市辖县

江陵县,隶属湖北省荆州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全县国土面积1048.74平方公里,辖6个镇、2个乡,另设有1个监狱、2个管理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江陵县常住人口278192人。

江陵是古老的,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拔郢始置江陵县,迄今已有2293年的置县历史。1962年11月28日,荆州专署将沙市民主公社全部、和平公社5个大队、荆江公社1个大队和机械农场3个分场划归江陵县。1994年,荆、沙地市合并,设立江陵区,1998年重置县治。

江陵位于扬子准地台江汉沉降区江汉盆地西南部的凹陷构造带,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热量丰富,光照适宜,雨水充沛,雨热同季,无霜期长等特点。县内河流属渠江水系。境内形成以总干渠、西干渠为主动脉的排水体系。

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跨过100亿元大关,年均增速位居全市第一;完成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预算收入5.74亿元、3.86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3.1:35.7:40.2。

中文名

江陵县

外文名

Jiangling County

行政区划代码

421024

行政区类别

市辖县

所属地区

湖北省荆州市

地理位置

湖北省中南部、长江荆江段左岸

下辖地区

6个镇、2个乡,另设有1个监狱、2个管理区

政府驻地

郝穴镇江陵大道128号

电话区号

0716

邮政区码

434100

气候条件

亚热带季风气候

著名景点

镇安寺铁牛、《江陵县郝穴范家堤建闸记》碑:

机场

拟建荆州沙市机场

火车站

江陵站

车牌代码

鄂D

面积

1048.74km²

人口数量

278192(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

地区生产总值

109.05亿元(2020年)

建政沿革江陵县地图

公元前278年(楚顷襄王二十一年,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秦将白起攻楚拔郢,并分郢置江陵县。此后历代不废。只是在汉王莽朝一度改称江陆,但不久即恢复江陵本称。历史上的江陵县,地域沿长江及古夏水流域走向,东西横距离长,南北纵距离短。西部背枕丘陵,东部多河湖港汊。古时候,东部地区人口稀少,距当时行政中心江陵城较偏远,与江陵西部地区长期保持稳定有所不同,江陵历史上一些大的行政建置变动,多发生在东部一带。自秦汉至隋属南郡,唐、五代属江陵府,宋属荆西府,元属中兴路,明、清属荆州府,民国时先后属第七、第四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荆州地区(荆州行政专员公署)。1994年10月后,属荆州市(荆沙市)管辖。周夷王时,楚国国君熊渠扩张势力,封长子熊康(又名熊无康)为句亶王,按裴骃《史记·集解》引张莹说,句亶王封地即后来江陵县一带。今江陵县为古句亶国属地。自句亶受封算起,江陵有文献可考的历史约2900年左右。

公元317年,晋元帝在建康(今南京市)建立东晋。当时因北方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势力入侵中原,西晋王朝灭亡,而随同晋朝皇室南逃的北方士族与其部曲大量聚集在长江流域一带。为安置北方流民,在南方建立起侨郡、侨县,其中先后在江陵境内设云中、九原、定襄、宕渠、广牧、新丰6个侨县,并侨置新兴郡管辖以上6县事务。这些侨郡、侨县的位置大致在当时江陵县东部即现在江陵县、沙市区岑东部、潜江市龙湾、张金一带及监利县西部边境地区。南北朝时,南朝宋孝武帝(刘骏)孝建二年(公元455年),第一次对江陵境内侨县进行省并,将九原并入定襄,宕渠并入广牧,云中并入新丰。梁朝时(502-557),改新丰县为安兴县。

公元556年,西魏军攻陷梁都江陵,在今白鹭湖一带置华陵县。其后在江陵建都的后梁政权又在华陵县以南置鄀州,同时在其地置云泽县属之。北周时(557-581)改华陵县为紫陵县。隋文帝开皇七年,废新兴郡。十一年(592),将安兴县并入广牧县,仁寿(601)初,又改广牧为安兴县。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将后梁所置鄀州及云泽县并入紫陵,又省定襄并入安兴县。唐高祖武德(618)初,废紫陵县入江陵。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省安兴县入江陵。至此,东晋以来侨置郡县及南北朝时析江陵所增置的州县均归入江陵,结束了江陵历史上长达326年的行政分割局面。此外,唐肃宗上元元年(760),析江陵置长宁县。次年,省枝江并入长宁。唐代宗大历六年(771),省长宁复置枝江县,江陵县恢复其原来的建置范围。宋太祖乾德三年(965),析江陵白洑巡置潜江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荆南府为上路总管府。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改名中兴路,治江陵。同时,将江陵县一分为二,西部仍为江陵县,治沙市;东部设中兴县,治赤岸(今江陵县白马寺镇赤岸村)。清乾隆《江陵县志》、光绪六年(1880)成书的《荆州府志》引明末清初人孔自来撰《江陵志余》载:中兴县在郝穴北,县治赤岸,元人置县于此,明初废。明朝时,江陵县在龙湾市、沙头市、郝穴口、虎渡口设巡检司。今江陵县辖区大部分地域属郝穴口巡检司,西及西北地域属沙头市巡检司,东北地域属龙湾市巡检司。清朝时,江陵分为五汛,即:捕汛(现荆州区长江以北范围)、龙汛(今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六合垸管理区东部及潜江市龙湾、徐李、张金一带)、虎汛(原江陵县长江以南虎渡河一带)、鹤汛(现江陵县马家寨至熊河以东地区)、沙汛(即现沙市区及江陵县北部)。并于丫果驿设置县丞署,郝穴设主簿署,沙市、龙湾、虎渡口设巡检司。民国初年,江陵沿袭清代五汛分设五个保卫总团。现江陵县辖区分属郝穴保卫总团所辖区域及沙市保卫总团、龙湾保卫总团的部分区域。民国二十一年(1932),江陵属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调为第四行政督察区。

1930年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江陵县苏维埃政府在黄彩剅成立,旋移驻沙岗镇,继转郝穴镇,划设10区1市。今江陵县辖区分属一区郝穴、二区田家坊、三区普济、五区沙岗、六区赤湖、八区白马寺、郝穴市及四区张金、七区洪宋、九区徐李市、十区龙湾(此四区今属潜江市)的部分。1932年10月,红军撤离江陵苏区,县、区、市行政机构随之撤销。1941年1月、1943年4月,先后在三湖一带成立江陵县抗日民主政府、江陵县行政委员会,并在其控制区内设置沙岗、岑河、张金、徐李、老新5个行政区(初称中心乡),其中沙岗及岑河、张金、徐李部分地域属今江陵县辖区范围。至1945年日本投降后,抗日根据地行政机构撤销。1947年12月,江(陵)监(利)石(首)县人民政府在江陵东南部成立,其所辖第六区(沙岗)、第七区(江陵、石首结合部处)部分地域属今江陵县辖区范围。1949年7月江陵解放后,这些行政区撤销,有关地域复归江陵县建制。民国31年(1942),日本侵略军曾扶持建立伪江陵县政府,驻沙市,至民国34年(1945),随日本侵略军投降而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江陵县境变迁较大。1949年7月15日,沙市从江陵划出单独建市;1953年,将县属埠河区划隶新成立的荆江县(1955年并入公安县);1954年,将张金、徐李两区划给潜江县。1994年10月,荆沙合并设立荆沙市,并将沙市市和原江陵县行政区划重新调整后设置沙市、荆州、江陵(即今江陵县)三个区。江陵区政府驻郝穴镇。

1998年7月,江陵撤区建县,历时近23个世纪的江陵县名得以恢复。[2]

行政规划区划沿革

1949年5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江监石人民政府第七区区中队进驻郝穴,成立郝穴市政府,受沔阳地区行署领导。7月,复归江陵县人民政府领导。10月,江陵县下设9区2镇,今江陵县辖区含郝穴镇、五区(区政府驻郝穴)、九区(驻普济),其余西部、北部地区属三区(驻岑河)。

1952年,调整区乡,全县设13个区、208个乡。今江陵县辖区为一区沙岗、九区滩桥、十区郝穴(辖区范围其后改为熊河区一带)、十一区普济及郝穴镇。

1954年,江陵县行政区划合并为8区2镇,今江陵县辖区为六区滩桥、七区郝穴、八区普济及郝穴镇。

1956年,江陵县117个乡合并为49个乡,撤销区级行政机构,代之以8个指导组,城关、郝穴两镇依旧。

1957年10月,恢复8区2镇建置。

1958年9月,撤销区政府,成立人民公社,今江陵县辖区属滩桥、郝穴(不久更名为熊河)、普济人民公社及郝穴镇。

1960年6月,推行城市人民公社,郝穴镇撤镇,成立郝穴镇人民公社。1961年,全县实行区(镇)、人民公社两级行政设置,恢复8区2镇建制。今江陵县辖区为滩桥区(下辖6个人民公社)、熊河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普济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及普济镇)及郝穴镇。

1960年7月,中共江陵县委组建六合垸农场;9月,中共荆州地委于境内建立三湖农场。

1975年11月,县以下设置人民公社(镇)、管理区两级行政机构,今江陵县辖区分为资市公社、滩桥公社、熊河公社、白马公社、沙岗公社、普济公社及郝穴镇。

1984年3月,撤销人民公社和管理区,设区、乡两级行政机构。当时分别为资市直属乡、滩桥区(辖4乡1镇)、熊河区(辖3乡1镇)、白马区(辖4乡一镇)、沙岗区(辖3乡1镇)、普济区(辖4乡1镇)、郝穴镇。

1987年10月,撤区建镇,今江陵县所辖置为滩桥镇、资市镇、熊河镇、白马寺镇、普济镇、马家寨乡、秦市乡及郝穴镇。辖区内另置有江北(监狱)、三湖、六合垸3个省管农场。

199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湖北省人民政府[1994]143号文件通知,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和江陵县,设立荆沙市(1996年更名荆州市)。下设荆州、沙市、江陵三个区。以原江陵县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郝穴7镇和马家寨、秦市2乡以及江北监狱、三湖农场、六合垸农场所辖国土面积为江陵区版图范围。

1998年7月,经国家民政部民行批26号文批准撤销荆州市江陵区,于原江陵区设立江陵县,仍属荆州市管辖。

1998年10月,江陵县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县治设在郝穴镇。

2004年8月,全省国有农场实行统一改革,三湖、六合垸两个农场划归江陵县管辖,并成立三湖管理区、六合垸管理区。2012年,滩桥镇交荆州开发区代管。

2016年3月,各乡镇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对行政村区划进行调整。行政村区划调整前:全县有199个行政村、19个居委会,8个生产大队(分场)、3个养殖场,共1547个村民小组,197个居民小组(包括滩桥镇);行政村区划调整后,全县设行政村(队、分场)123个、社区19个、养殖场3个,村民小组1090个,居民小组197个(其中滩桥镇有17个行政村、2个居民委员会、128个村民小组、9个居民小组)。

2019年,行政村区划调整后,辖9个乡镇、2个农场管理区,99个村(队、社区)。[3]

江陵县卫星图

区划详情

截至2018年,江陵县下辖6个镇、2个乡,另设有1个监狱、2个管理区。江陵县人民政府驻郝穴镇江陵大道128号。

统计用区划代码

名称

421024100000

资市镇

421024102000

熊河镇

421024103000

白马寺镇

421024104000

沙岗镇

421024105000

普济镇

421024106000

郝穴镇

421024200000

马家寨乡

421024201000

秦市乡

421024450000

江北监狱

421024500000

三湖管理区

421024501000

六合垸管理区

地理环境位置境域

江陵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荆江河段北岸。介于东经112°44—115°44,北纬29°54—30°39之间,东西距53.5千米,南北距36.2千米,总面积1048.74平方千米,全县版图呈马鞍形。

江陵地形地貌

江陵位于扬子准地台江汉沉降区江汉盆地西南部的凹陷构造带,地势平坦,属长江冲积平源和四湖滨湖平原并列地带。其地貌有洲滩平地、淤沙平地、中间平地、低湿平地四类。全县海拔高程在25.3(沙岗九家湖电排站)~40米(马家寨乡文新村王家河)之间,相对高差14.7米。

气候

江陵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热量丰富、光照适宜、雨水充沛、湿热同季、无霜期长等特点,年日照时数1823~1897小时,年均气温16°C~16.4°C,无霜期246~263天,年降水量900~1100mm左右。[4]

水文

江陵县河流属渠江水系。境内形成以总干渠、西干渠为主动脉的排水体系。荆江大堤在江陵境内长69.5千米,长江江陵段长61.4千米,主要河流沟渠40条,水域面积共有170960亩,其中河沟水面67417亩,池塘水面97380亩,湖泊水面6163亩,分别占总水面39.4%、57%、3.6%。

自然资源江陵县风光

水资源

水温:江陵县境内各水域水温差异不大,据测定常年水温4—35℃,年平均水温17℃。

地表水:境内地表水主要来源于降水。多年平均径流深为316.9毫米,年径流总量为1.32亿立方米,频率为50%的年径流深为317.5毫米,年径流总量为3.12亿立方米;频率为75%的年径流深为214毫米,年径流总量为1.31亿立方米;频率为95%的年径流深为113.5毫米,年径流总量为1.18亿立方米,年内分配不均匀,多集中在4—10月,占全年径流总量的80%以上,年际变化为2.62倍,容易出现旱涝灾害。

地下水:地下水较丰富,属浅层水区,埋深约10—1000米,总容量约为3.02亿立方米,单井出水量每24小时为1000—5000立方米。远郊地下水水质较好,可为渔业和人畜饮水利用。[5]

土壤资源

江陵县土地总面积104781.31公顷。其中:农用地89344.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27%;建设用地11278.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6%;未利用地4158.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7%。

植物资源

江陵县境内林木类有:杨、柳、松、柏、杉、、楮、桑、榆、榔、椿、樗、枇、杞、栎、枫、檀、槐、樟、棕,冬素、女贞、油茶、漆树、油桐、南天竹等88种。竹类地方品种和引进品种有:慈竹、眉竹、苦竹、钓竹、斑竹、紫竹、绵竹、桂竹、水竹、淡竹、笔竹、楠竹、凤尾竹等13种。

药材类有:贝母、荆半夏、独脚莲、百合、覆盆子、稀莶、大青、茺蔚(益母)、栀子、木莲、乌梅、杏叶沙参、常春藤、石龙芮、荆三棱、积雪覃(地钱草)、五加皮、天灵草、旱蓬草、何首乌、蒲公英、草决明、天冬、麦冬、金沸、苍耳、栒杞、荆芥、薄荷、紫苏、青箱、牛膝、蓖麻、王瓜、陈皮、枳实、马鞭梢、土大黄、香附子、白头翁、南星等228种。

动物资源

江陵县境内野生兽类有:野羊、獾、鼬、水獭、野兔、黄鼠狼、刺猬、江豚等。

野生禽类有:雁、苍鹭、白鹭、鹰、鸩鹳鸰、仓庚、百舌、雉、鸬鹚、鹜(野鸭)、翡翠、鹪鹩、麦驫(沙鸡)、鸳(啄木鸟)、(伯劳、苦吻鸟)、杜鹃、鹗(猫头鹰)、鹗(鱼鹰)、云雀(叫天子)、燕等。

野生鱼类有:鳟(红眼老)、鲔鱼(白刁)、鱼、鳜鱼(鳔花鱼)、鲂、鲠、鲫鱼(鲋)、刁子鱼、鳢(黑鱼)、鲇鱼(鲶鱼)、鲴鱼、鲦(蜜条)、鐥鱼、鳅(泥鳅)、鳗鲡(白鳝)、黄鲴、紫鱼(刀鱼、杉木楔)、银鱼、镑鲅、鲟(俗称黄鱼)等共有94种,分属12个目。

介壳类有龟、鼋(绿团鱼)、鳖、蟹、螺蛳、蜗牛、鲜、虾。

昆虫类及其它有:蚕、蜜蜂、蛙、蟾蜍、蚯蚓、蛇、守宫(壁虎)、蜴蜥、蜈蚣、水蛭(蚂蟑)、地鳖虫、白蚁等。

矿产资源

江陵县境内有石油蕴藏,拥有油气资源1亿立方米以上,现提交探明资源量1500万立方米,江陵凹陷已具备成为中南地区油气资源战略接替区的条件。江陵东部地下凹陷地区发现储量巨大,品位高、质量优的巨大型盐矿,且盐层厚度大,埋深浅,利于开采。现已查明的有江陵县秦市乡矿泉水品味较高,有一定的储量,有待开发利用。沿长江沙洲及河滩有可供采挖的粗沙卵石,并含微量砂金。江陵县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有砖瓦粘土,砖瓦粘土资源除农田外有沿长江的三大滩地,储量为850万立方米,年开采量为55万立方米。

人口

2019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3.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7万人。城镇化率42.24%,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11.26万户,总人口为39.05万人,其中女性人口19.3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256人,死亡人口2884人。

经济综述

2018年,江陵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3.77亿元,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35亿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36.59亿元,增长14.1%,其中工业增加值30.85亿元,增长18.3%;第三产业增加值32.83亿元,增长11.7%,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6:39:35。年末江陵县共有私营企业2633户,个体工商户137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96户,注册商标1271个。

固定资产投资

2018年,江陵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11.9%,其中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3%。按产业分,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4.0%;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0%;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9%。

财税收支

2018年,江陵县地方财政总收入6.60亿元,增长6.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9亿元,增长14.5%,其中税收收入3.35亿元,增长15.2%。

2018年,江陵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78亿元,增长15.1%,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4.23亿元,下降8.6%;教育支出3.64亿元,增长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亿元,下降4.9%;医疗卫生支出2.85亿元,增长7.9%。

人民生活

2018年,江陵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3元,同比增长9.1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76元,比上年增长8.9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79元,比上年增长9.40%。[6]

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9.05亿元,下降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80亿元,增长1.4%;第二产业增加值34.15亿元,下降16.0%,其中工业增加值30.76亿元,下降11.9%;第三产业增加值46.10亿元,下降5.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6.4:31.3:42.3。

第一产业

2018年,江陵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3.69亿元,同比增长3.7%;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6.25亿元,同比增长3.4%。

种植业

2018年,江陵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67.98万亩,同比下降0.5%。粮食播种面积137.37万亩,同比增长1.3%;棉花种植面积1.86万亩,同比下降4.7%;油料种植面积20.46万亩,同比下降12.4%。蔬菜面积5.82万亩,同比增长2.7%。粮食总产量52.25万吨,同比增长4.0%。棉花总产量(皮棉)0.11万吨,同比下降6.3%;油料总产量4.52万吨,同比下降11.1%。蔬菜总产量15.98万吨,同比增长2.4%。

林业

2018年,江陵县森林覆盖率20.3%,完成造林面积4.6万亩。

畜牧业

2018年,江陵县生猪出栏26.06万头,同比下降1%;家禽出笼531.42万只,同比增长1.3%。禽蛋产量1.69万吨,同比下降0.7%。

渔业

2018年,江陵县水产品产量达到2.89万吨,同比下降1.1%。

第二产业

工业

2018年,江陵县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家,退出6家,另滩桥5家企业按行政区划归入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累计达到74家。根据统计方法制度要求,2018年工业核算数据为原72家规模工业数据。原72家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为19.3%,高于全市12.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位,工业产值81.75亿元,同比增长8.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9.09%,较上年上升0.2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69亿元。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完成总产值53.48亿元,同比下降9.3%。

建筑业

2018年,江陵县共有资质内建筑企业(不含劳务分包企业)18家,其中本年新增建筑企业(不含劳务分包企业)4家。建筑业总产值20.5亿元,同比下降28.3%;本年新签建筑合同额15.6亿元,同比下降43.5%;建筑业企业期末人数4851人,较上年减少1519人,下降23.9%。实现建筑业增加值6.63亿元,增长9.9%。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

第三产业

国内贸易

2018年,江陵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87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限上零售额2.75亿元,可比增长17.2%。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完成限上零售额2.75亿元,增长17.2%;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2.49亿元,增长26.1%;餐饮收入额0.26亿元,增长51.0%。

对外经济

2018年,江陵县外贸出口总额1207万美元。

房地产业

2018年,江陵县房地产(含本年退库企业)完成投资10.29亿元,同比增长3.8%,全年房屋施工面积3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5.7%;竣工面积6.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9.3%;商品房销售面积1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7%;商品房销售额6.49亿元,同比增长2.2%。

邮电通信

2018年,江陵县邮政业务总量0.46亿元,邮政业务营业收入4937.74万元,同比增长7.9%。

旅游业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共有名胜风景和文物保护区3个,接待国内游客65万人次。

金融业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4.16亿元,比年初增加11.08亿元。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2.69亿元,比年初增加18.06亿元。

交通运输公路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公路里程1937.155千米。

航运

江陵基础设施完备,水陆交通便捷,两条省道和长江黄金水道穿境而过,距沙市机场、荆州铁路货运站、二广高速、汉宜高速仅30分钟车程,由水路从郝穴镇出发,可直达重庆、上海。

2018年,江陵县旅客运输量592.17万人,下降3.7%;旅客周转量30276万人千米,下降0.4%。货物运输量584.18万吨,增长0.8%,货物周转量46028万吨千米,下降3.6%。

长江公铁大桥

社会事业科技事业

2018年,江陵县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9.66亿元,占GDP的10.3%。全县专利申请量200项,比上年增长50.4%,其中发明申请50项。

教育事业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有中小学校30所,其中,普通中学13所,职业高中1所,小学16所。在校学生总数27056人,其中普通中学9622人,职业高中1787人,小学15647人。专任教师1797人,其中普通中学849人,职业高中91人,小学857人。

文化事业

2018年,江陵县广播覆盖率100%,公共图书馆机构1个,藏书4.53万册。

卫生事业

截至2018年末,江陵县共有卫生机构148个,其中医院1所,卫生院10所,共有床位1385张,其中医院床位760张,卫生院床位555张。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06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84人,注册护士496人。

社会保障

截至2017年末,江陵县离退休、退职人员2.2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0.81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4.95万人。城镇社会保险覆盖率98%。

劳动就业

2018年,江陵县城镇第一产业从业人员0.17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数0.33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数0.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8%。

社会福利

截至2017年末,江陵县共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4个,共有床位数1059个(不含滩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6610人,其中城镇低保761人。

人民生活

截至2017年,江陵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93元,同比增长8.4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80元,比上年增长8.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40元,比上年增长8.54%。

环境保护

2017年,江陵县城市全年供水总量520万吨;污水处理厂4个,垃圾处理站9个;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95%,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0%。[7]

历史文化地名由来

江陵,因“地临江”、“近州无高山,所有皆陵阜”而得名。

民风民俗

婚俗

中国传统视夫妇为人伦之始,认为婚姻是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并为之规定了严格的礼数,以保证其严肃性和稳固性。古礼婚礼有所谓“六礼”,即纳彩(送礼求婚)、问名(问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纳吉(送礼求婚)、纳征(送聘礼)、请期(议订婚期)、亲迎(新郎亲自登门迎娶成婚)。随着时代演进,上述古礼有增减变化,但基本程序不变。进入新时代,形式和内容均有创新。

订婚旧俗,男女婚姻,由媒人到女家提亲,至男家说合,双方家长同意后,将男女双方出生年、月、日、时及与之相配的干支(天干地支)用红纸写好,请算命先生推算,如八字相合,即可正式订亲。红纸写成的“八字”,名为庚帖,所以定亲也叫定庚。定亲时,女方的“八字”要送往男家,因而江陵民间称女孩订婚叫“纳八字”。此即过去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于婚姻不自主,由父母包办,往往有结娃娃亲,甚至指腹为婚,或姑舅姨表结婚的。因为缺乏感情基础,经常影响婚后家庭幸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男女自由恋爱,双方到政府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取得合法婚姻关系。但民间习俗,在男女恋爱的同时,仍沿袭请介绍人(即以前的媒人)居间说合的做法。按通行作法,当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就要到对方家中拜见其父母。男方到女家,要送一份厚礼给未来的岳父母,岳父母也会给未来的女婿红包,以作回礼。女方到男家,男方家长要给未来的儿媳见面礼,见面礼多为金银首饰及“红包”。首饰及红包中的现金数量则视当地经济水平和社会习惯而定。一般现金数目多取带6、8、9数字,以寓吉祥顺遂、天长地久之意。经过这一程序,即可视为正式订婚。

送茶礼民间常讲“三茶六礼”,所谓三茶,即每年端午节、中秋节、年节,即所谓五、八、腊三节,未婚女婿须给岳父母送节礼,此礼称为茶礼,因此过去也习惯称未婚女青年为“吃茶姑”。随着人们工作和生活节律的加快,送茶礼的习俗有逐渐淡化的趋势。

提亲求婚已往结婚前,男方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商酌择定婚期,并且要在结婚前一年进行。日期择定后,男方即要送喜饼及其他礼物到女家,喜饼分大小两种,大喜饼属女方父母享用,小喜饼则由女家分送其亲戚,以便告知女儿婚期。农村习俗,待新娘出嫁时,亲戚必须送来鸡蛋,以备新娘新婚后一日煮早茶之用。此后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新房。如今,则由介绍人或男方父母带礼物亲自到女方家拜访,双方约定婚期,此后进入婚事筹备阶段。

新房内的用具陈设,过去全由女方陪嫁,包括床、衣箱衣柜及所谓“三圆”(净桶脚盆)以及梳妆用品、床上用品等。如今,新房内各种设施,家用电器及其他器物,或由女方陪嫁,或由双方商定共同置办,且一般由男方承担较多。

旧俗,新娘出嫁梳妆称为开脸。如今,新娘化妆,婚纱拍照成为时尚,各种服装、布景、外景拍摄及各种造型名目繁多,并制成相册、光碟,以作永久纪念。而且往往其价格不菲。另外,新娘穿婚纱已成风气。

婚期确定后,男方要到女方家下聘礼,谓之过礼,一般为肉、鱼、酒、衣物首饰等,有送整猪或半边猪的(称边猪过礼)。如今则逐渐演变为折价送现金。下聘后,双方即遍请亲友,以备大婚。

新娘出嫁,按旧俗,由男方请媒人,用花轿迎亲,新娘上轿时,应由其兄长或弟背(或抱)上轿。同时用另外一顶轿抬上其嫂嫂(舅亲家姆),哥哥及其他亲人随行送亲。同时妆奁也一并抬往男家,讲究排场的嫁妆要使用抬盒,过去有二十四抬之说。如今迎亲用彩车,并由其余汽车载上迎亲及送亲队伍,而且新郎要亲往迎娶,接亲时也改由新郎将新娘抱上婚车。

婚即有昏义,所以嫁女发亲多在傍晚,即黄昏之时,农村谓之牛马归栏的时候,相距较远的一般也在午后发亲。但在郝穴镇,自二十世纪五十、六十年代,改为清晨娶亲,新娘天未亮即出门,取意新人从黑暗走向光明。经数十年,如今在郝穴已成习俗。

以往结婚要选择黄道吉日,以后人们观念改变,一般采用元旦、“三八”“五一”、国庆等节日为结婚日期。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又多选择逢八、逢六、逢九、逢十的日子结婚,以图吉利。

过去女子出嫁有“哭嫁”的习俗,但随着新婚姻法的推行和男女自由恋爱成为风尚,此种习俗已淡出历史。

结婚俗称“过喜事”,也称过“会头”如男到女家则称为“圆房”。结婚时间过去为连续两天,家中要张灯结彩,贴喜联,布置得热闹喜庆。婚礼第一天两家均大宴宾客,傍晚男女家各自举行陪新郎陪新娘,双方各由九名未婚男女作陪入席,男家谓之陪十友,女家谓陪十姊妹。表示双方均结束其儿童时期,进入成人阶段,所以民间往往将结婚称为“做大人”。新郎“陪十友”时,过去陪的人还要在席上轮流咏诗,俗称“呼令”,因此陪十友也称陪状元。第二天,主要是迎亲和送亲。过去花轿至男家门,要大放鞭炮,并将花轿拦住,由知礼长者立在门外,对着花轿抛撒染成彩色的棉籽,同时口中念吉祥语,预祝婚后吉祥如意,长孙绵长。谓“拦车马”。

过去新娘进洞房后,交亲婆当预先在新床上撒放糠果、花生、银、铜等钱币,打开房门让小孩哄抢,以增添喜庆气氛。同时在客厅上大摆宴席,招待送亲的媒人、舅亲家(新娘的兄嫂弟弟)及抬嫁妆者。客人离去后,新郎与新娘在堂屋举行婚礼。新娘由引娘挽扶,与新郎双双拜天地祖宗、父母亲友,及夫妻交拜,受拜者给拜钱,谓拜堂。然后新郎新娘入洞房喝交杯酒(茶),家人亲友老少男女入洞房喝喜茶,青年人趁此敲烟糖、敲抬茶,后来发展为要求新郎新娘表演节目,是谓闹洞房。至深夜方散。闹房时,为造成热闹气氛,不论辈分年纪可以尽情欢乐取笑,俗谓“三天无大小,三天无老少”。次日清晨,新娘下厨将娘家带来的鸡蛋煮成鸡蛋茶,与新郎一道送至父母及至亲长上床头,由于此时大家均未起床,所以俗称此举为“喝赳脑壳茶”。当新娘来收碗时,吃茶者均得给茶钱(红包)。本地习俗,担任交亲婆、引娘及为新娘整理婚床者,均须是家庭幸福、子女成行的全福人,丧夫或再婚者均不得任其事。闹房时,这样的人也应主动回避。

结婚第三日,新婚夫妇备礼品到女家拜岳父母,称“回门”。傍晚必归,民间有月不空房之说。满月再度回门,出嫁的女儿可在娘家住一段时间,此后男家还须谢媒和认亲(拜见或宴请女家至亲),向各处赠送礼品。

民国时期,郝穴曾盛行过“文明结婚”,男女胸戴红花,布置礼堂举行结婚典礼,敦请知名人士为证婚人,双方父母为主婚人,媒人为介绍人。由司仪高唱仪程,改跪拜为行鞠躬礼。此种婚礼流行于知识界及公务员中,民间仍沿袭旧式。新中国成立后,以上新式结婚更增添了不少革命化的内容。

近几十年来,提倡新事新办,婚礼一般已压缩为一天,各种程序亦有所变通。婚礼请客,一般在宾馆酒店举行,席间新郎新娘及新郎父母亲要为客人敬酒。有的还在开席前举行仪式,由专业司仪主持,以代替过去的拜堂。

旧时丧夫者再嫁,有不少歧视性的礼仪,作为陋习,已经革去。随着时代的进步,青年人观念更新,各种新的结婚形式、如集体结婚、旅行结婚,或者先结婚(领取结婚证后即行同居)再请客等也时有出现。

传统婚姻为女嫁男家,但也有男到女家入赘的。民间说法,男到女家叫“上门”,女子招婿叫“吃老米”,由于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少家庭都只有一子或一女,因此又出现了女方不承认出嫁,男方也不承认入赘的新的婚姻形式。对双方父母,均随对方的称呼,岳父母的称谓,已处于消亡之中。

葬俗

老人及成人丧事,咽气时,子女后辈跪于床前烧落气纸,请人为死者“洗丧”,习惯只擦三袱子(以前有专司其职的),即用清水白毛巾,拧干后为死者擦拭,一袱子擦脸,二袱子擦胸腹;三袱子擦下肢。后为死者“穿寿衣”,移至堂前左侧停放,谓出榻。死者衣帽鞋袜穿戴干净整齐,仰卧,唯胸前敞开,以前穿中式寿衣,扣子上拴青线,根数与寿数相同,置鸡蛋于心窝,以示心满意足死而无憾。脚头点植物油灯盏。丧家门前搭棚,堂上设灵位,以前供灵牌,后来改供遗像,像前摆设供果及香烛。农村一些地方还沿袭旧俗,死者一手握一馒头或饼,一手握桃枝,谓至阴间以食物喂食阴狗,桃枝则打狗避邪。

江陵停丧形式有两种,一为头朝堂上,脚向大门,谓之走丧;一为头朝大门,脚向堂上,谓之拖丧。以往亲人去世,孝子孝女及孙辈均须穿戴白色孝服孝帽、孝鞋,腰系草绳,现在城镇通行戴黑色袖篐,孝孙则在其上加一红布条,农村则保留白色孝服习俗。

丧期一般为三日,可延至五日或七日,但日期只能是单数。服丧期间,孝家通宵守孝,请和尚道士诵经超度。亲友街坊吊唁,孝子须陪同祭吊并重礼致谢。以前有地位的人去世吊唁多送挽联、挽幛,一般人送纸钱,现均送花圈。

老人去世,谓之喜丧,故又称丧事为白喜事。停丧期间,晚间唱丧鼓,有的请艺人唱堂会,制造热闹气氛,以驱邪避凶,并追悼死者。出殡前一日常请道士为死者开路,此俗一度废止,如今渐有恢复。凌晨,由八人将死者棺木(或冷棺)从家中移出,称为出柩。抬棺者被称为八大金刚。

从前死者棺木土葬,出殡时,丧夫(当地称抬棺者为表夫)八人或十六人抬棺,孝子手捧灵牌居前,送丧者随后,引棺而行,有的棺材有棺罩,还有童男骑棺,送葬亲友执绋(用白布拉成长方阵,送葬人手扶白布,引导棺材徐徐而行,俗称拉旱纤)。棺木启动时,街坊邻里鸣放鞭炮致意,孝子一一跪拜回礼致谢。送葬队伍经过亲友家门时,亲友于门外设香案路祭,孝子亦须回礼致谢。棺材到墓地,墓穴早成(墓地由阴阳先生看定,其仪式极为复杂),棺材绕墓穴三周后入穴,先由亲人用衣襟兜土撒于棺上,然后盖土成坟。葬后设灵位于厅堂左侧。三日,亲人去坟前祭扫,谓之“圆坟”。三日后为回阳日,孝家烧化纸线,扎纸梯等,并守候通宵。“五七”(死后三十五天)、百日均请道士做斋超度。三年孝满,要请道士和尚做斋,将灵位焚化,谓之除灵,俗谓之做三周。以前,有财势者丧事花费无度,厚葬陋习,为害甚大。

新中国成立后,丧葬习俗改革。以前请僧道做法事,烧纸钱等均为废止,提倡开追悼会以寄托哀思。后提倡火葬,郝穴自1974年起推行火葬,1984年建镇火葬场,其后火葬推广于江陵全县,至今,土葬已绝迹。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古老习俗又有所恢复。只是灵堂上灵牌逐渐由遗像代替,出殡改用灵车,遗体用冷棺盛殓,出柩时仍由八人抬上灵车。过去送葬往往扎纸人纸马金山银山等“明器”随葬,有民间鼓乐吹奏,现在除民乐外,另有西洋乐队,且常请腰鼓队送葬,已成为一重要景观,甚至有舞龙者,沿途放鞭炮(郝穴镇曾一度禁鞭),送葬队伍由孝子捧遗像居前,旁由二人搀扶,孝家其他人及送葬亲友随其后,加上长长车队(灵车殿后),送葬队伍往往蔚为壮观。

由于严禁土葬,孝家一般在公墓购置墓穴,安葬骨灰盒,墓前立碑。也有暂不置墓而将骨灰盒临时放置家中者。形势的变化,使得以往圆坟等礼节亦有所变通。

至于少年死亡,谓夭折,应视为惨事,所以一般不事铺张,其安葬也几乎无仪式。[8]

旅游景点

龙渊湖公园

蓝星岛

地处江陵大道与龙桥路之间,东接规划居住区,西临荆江大堤,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21万平方米。西临长江,与铁牛矶公园对角相望,位于江陵大道与滨江大道交界处,是自然形成的一片湿地区,共18.3公顷。主要以文化为载体,湿地保护为原则,打造宜居城市形象窗口为目标,是集文化娱乐、生态湿地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龙渊湖分为生态净化展示、植物科普园、鹤寿广场、童欢野趣四个部分。

滨江公园

蓝星岛

位于江陵县城南端,荆江大堤郝穴铁牛矶段,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9.6万平方米,建成区面积2.83万平方米。荆江大堤铁牛矶段属重要险工险段,1998年大汛后国家投资进行了综合整治,对临江面堤坡及平台进行了硬化处理,增加了花岗岩防护栏杆,通过工程建设不仅大大提高了该堤段的防洪能力,而且使该段景观得到了美化。此地还因有清咸丰九年(1859年)铸造的镇江铁牛而久负盛名。由于该地段属于荆江大堤重要的险工险段,具有独特的自然风貌和丰富的人文景观,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亲临此地视察,各地游客也慕名前往观光游览。

蓝星岛

蓝星岛

原名南兴洲,是200多年前长江江心的一个泥沙淤积的江州,八十年代末由于防洪需要,全体移民,现正加以保护性利用。蓝星岛离荆州城区约30公里,长江流经后此处后行成了九曲十八湾的荆江段,流速变缓,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个小岛。小岛宽约4000米,长约9000米,岛上长满了高大而茂密的芦苇,枯水的季节大片的沙滩裸露出来,平坦而整洁。岛上空气清新、安祥而静谧、风景优美,适合游泳和阳光沙滩浴、露营、摄影等。

镇安寺铁牛镇安寺铁牛

铁牛建于清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建于清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是中华第一堤的标志,是人民群众战胜洪水的象征。建国后,周恩来、李鹏、江泽民、朱镕基、李瑞环、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到此视察,指导抗洪。1998年特大洪水后,国家斥巨资对荆江大堤进行加固,加之三峡工程建成关闸蓄水,荆江防洪警报基本解除,现镇安寺铁牛所在地已建成为一个群众观光休闲的滨江公园。

西湖公园

西湖公园

西湖公园前身为郝穴园林站,1960年创建,原由面积60亩,现有面积不足40亩。1990年由江陵县革命老前辈黄杰的革命伴侣、十大元帅之一的徐向前元帅提匾,更名为西湖公园至今。公园内建有革命烈士纪念碑、望江亭、玉带桥、春秋园、假山、大象滑梯、竹园、梅园等景点、景观。西湖公园前几年是国防教育基地之一。

江陵县郝穴范家堤建闸记碑

范家堤建闸记碑

江陵县郝穴范家堤建闸记碑位于荆江大堤706+560处,堤内坡是清代嘉庆二十三年,即公元1818年为范家堤闸落成而立的,俗称铜闸碑。郝穴范家堤闸是钦工(封建时代皇帝亲批的工程),当时的目的在于排放三湖、白鹭湖及现白马、沙岗一带各内垸的渍水,后来由于长江河床的变化和大堤的增高,范家堤闸失去了排渍的功能而被废弃。但由于该碑的存在,为研究荆江近二百年来水文变化提供了可靠的历史证据。

著名人物

陶静轩(1890—1926年),白马寺人,1923年脱离军阀部队,与项英等发起组织”沪西俱乐部”。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并组织了著名的”五卅”运动,1926年11月被害。

贺彪(1909—1999年),沙岗人,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副部长、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兼卫生部长。[9]

陈香波(1900-1929年),沙岗人。1924年在武昌中华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7月南下随贺龙部北伐,1928年2月,任江陵县委书记。1929年8月遇害。

彭之玉(1907—1932年),沙岗人。1925年在武昌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1931年彭先后任江陵县苏维埃主席、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三军前敌委员会书记。1932年5月,被害于监利周老嘴。

胡鄂公(1884—1951年),郝穴人。1911年至1921年,先后任鄂军水陆总指挥、黄兴的副官、北方革命军总司令、第一届国会议员、总统府咨议、湖北省政务厅长。1921年,由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后,在潘汉年领导下工作,1937年,胡受聘任孔祥熙私人政治经济顾问。1943年在桂林脱党。上海解放前夕去台湾。1951年10月8日因心脏病去世。

崔国翰(1896—1959年),沙岗人,1913年考入湖北法律专科学校。1925年在武汉执律师业。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任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席,1959年逝世。

钱纳水(1892—1973年),郝穴人。早年加入同盟会。”九一八”事变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冬,在南京被国民党政府逮捕,脱党。解放前夕去台湾,续任立法委员,复任《中央日报》主笔、总主笔。

张知本(1881—1976),普济张公垱人。1928年1月1日,任湖北省政府主席。1939年,张当选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42年2月任行政法院院长。1948年任国民党中央常务监察委员。1949年1月出任司法行政部长,提出释放政治犯案。9月去台,1976年8月15日病逝台北。

谭友林(1915.2—2006.5.22),湖北江陵人,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授予一级自由独立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勋章。

黄杰(1910—2007.6.18),原名黄书莲,徐向前元帅夫人,郝穴镇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陈新桂(1913—1988.7.15),白马寺镇胡家场人。987年1月,被选为民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委员。1988年7月1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七十五岁。

李东波(1918—1992.11),江陵县普济镇人。李东波历任宜昌地委秘书长,宜昌市副市长,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计划处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副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上海交通大学第一副校长、副书记,上海市交通办副主任。

荣誉称号

2019年03月,入选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湘鄂西片区分县名单。[10]

2019年11月,被评为2019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1]

2020年1月22日,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12]

2020年6月,被命名为第二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13]

2021年7月15日,入选水利部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14]

参考资料

本文发布于:2023-06-07 08:42: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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