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泗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8号)和《中共泗水县委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泗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泗发3号),设立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中文名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泗水县
所属部门泗水县人民政府
现任领导刘 涛
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原县经济贸易局指导全县经济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职责,整合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职责划入县财政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城乡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2、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组织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领导分工刘涛,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社会保险处、劳动就业办公室、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宋振方,副局长兼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分管党务群团、劳动监察室、劳动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工资福利科、保险福利科、信访科工作。
冯华,副局长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管理培训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外国专家管理科、就业培训科、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
杜明凡,党组副书记协助宋振方做好党务群团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张霞,局党组成员,第二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宋振方做好制度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考核工作。
宋尚木,局主任科员负责包村、文明共建及荒山绿化等工作。
徐斌,劳动监察室主任兼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负责劳动监察室和劳动监察大队工作。
胡凡强,县退休干部科科长兼工资福利科科长负责退休干部科和工资福利科工作。
景桂华,社会保险处主任负责社会保险处全面工作。
李长青,社会保险处副主任协助景桂华做好社会保险处工作。
毛立新,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科员协助主任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苏彬,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主持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
李波,劳动就业办公室主任负责就业办公室工作。
内设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老干部管理服务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和群团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牌子)
负责组织编报社会保险基金及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财务内部审计;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案件。
(五)公务员管理培训科(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牌子)
按照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国家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励、任用、转任、惩戒、回避、辞职、辞退、职务任免、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调配手续。
拟订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研究拟订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政策规定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协调中央和省、市驻泗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协调、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调配手续;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意见办法,统筹指导各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聘任工作。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拟定全县人才引进、流动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审报、干部年报统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及档案接收存档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协调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县就业管理政策。
(七)就业培训科(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和行政许可科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组织指导全县在职职工技能培训、职工教育、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
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负责年审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负责收缴职工教育基金并参与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制订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推进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合作;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举办人力资源交流会审批;负责县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许可;负责社会保险登记证核发、登记事项变更、注销许可;办理非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工作;负责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做好各类任职资格考试的审核确认报名组织工作;负责各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的评选和申报工作。
(九)工资福利科(挂县退休干部科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人员工资标准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工作。
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政策、规定;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政策、办法;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的政策、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去世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
(十)保险福利科
拟订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农村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社会保险缴拨基数;负责审核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手续,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制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
(十一)劳动监察室(加挂泗水县劳动监察大队牌子)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县内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力;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十二)信访科(设在劳动争议仲裁院)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做好来信来访、政策咨询,办理上级批转来的信访案件。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的督查,协调相关领导接访,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妥善处理集体上访,严防越级上访,及时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息诉息访。
(十三)外国专家管理科(设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外国专家来我县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泗水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及港
澳台地区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报工作,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参考资料本文发布于:2023-06-07 05:26: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92/22095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