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潢(清朝治河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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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潢(清朝治河官员)

陈潢 (清朝治河官员) 次浏览 | 2022.12.20 09:16:34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陈潢清朝治河官员

字天一。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康熙中为河道总督靳辅幕客,后加佥事道衔。佐靳辅治河十余年,主张顺河之性,因势利导,束水刷沙,尤重减水坝之修筑。其治河理论曾被辑为《治河述言》。康熙二十七年卒。

陈潢为制定治河工程计划,跋涉险阻,上下数百里,一一审度。潢佐治河,主顺河性而利导之,有所患必推其致患之由;工主覈实,料主豫备,而估计不当过省,省则速败,所费较所省尤大;慎固堤防,主潘季驯束水刷沙之说,尤以减水坝为要务;有溃决,先固两旁,不使日扩,乃修复故道,而疏引河以注之;河流今昔形势不同,无一劳永逸之策,在时时谨小慎微,而尤重在河员之久任。

陈潢着有《河防述言》、《河防摘要》,附载于靳辅《治河方略》。

中文名

陈潢

别名

天一

出生日期

1637年月日

逝世日期

出生地

浙江钱塘县

代表作品

《河防述言》、《河防摘要》

历史

康熙二十三年,上巡河,问辅:“孰为汝佐?”以潢对。二十六年,辅疏言潢十年佐治勤劳,下部议,授潢佥事道衔。二十七年,郭琇劾辅,辞连潢。辅罢,潢削职衔,逮京师,未入狱,以病卒。辅复起,疏请复潢官,部议以潢已卒,寝其奏。

人物介绍

陈潢(1637—1688),字天一,一作天裔,号省斋,秀水(今嘉兴)人,一说浙江钱塘县(今杭州市)人,清朝治河名臣。自幼不喜八股文章,年轻时攻读农田水利书籍,并到宁夏、河套等地实地考察,精研治理黄河之学。清顺治十六年(1659)至康熙十六年(1677)间,黄河、淮河、运河连年溃决,海口淤塞,运河断航,漕运受阻,大片良田沦为泽国。负才久不遇,过邯郸吕祖祠,题诗壁间,语豪迈。靳辅见而异焉,踪迹得之,引为幕客,甚相得。

凡辅所建白,多自潢发之。潢佐治河,主顺河性而利导之,有所患必推其致患之由;工主覈实,料主豫备,而估计不当过省,省则速败,所费较所省尤大;慎固堤防,主潘季驯束水刷沙之说,尤以减水坝为要务;有溃决,先固两旁,不使日扩,乃修复故道,而疏引河以注之;河流今昔形势不同,无一劳永逸之策,在时时谨小慎微,而尤重在河员之久任。张霭生采潢所论,次为治河述言十二篇。高宗以霭生河图能得真源,命采其书入四库,与辅治河奏绩并列。

康熙十六年,河道总督靳辅过邯郸时看到陈潢的题壁诗,发现陈潢才学过人,遂礼之入幕,协助治水。陈潢为制定治河工程计划,跋涉险阻,上下数百里,一一审度。在治理方法上,继承和发展了明代著名治水专家潘季驯“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河理论,主张把“分流”和“合流”结合起来,把“分流杀势”作为河水暴涨时的应急措施,而以“合流攻沙”作为长远安排。

在具体做法上,采用了建筑减水坝和开挖引河的方法。为了使正河保持一定的流速流量,发明了“测水法”,把“束水攻沙”的理论置于更加科学的基础上。由于陈潢等人指导有方,在他负责治河期间的黄河安然无患。康熙二十六年经靳辅保奏,授陈潢佥事道衔。此后,为了治理黄、淮两河水患,陈潢又打破自古以来“防河保运”的传统方法,提出了“彻首彻尾”治理黄河、淮河意见,即在黄河、淮河上、中、下游进行“统行规划、源流并治”,未为朝廷采纳。二十七年,被人以“屯田扰民”的罪名参劾,遭撤职。不久,病死于北京。

着作

陈潢着有《河防述言》、《河防摘要》,附载于靳辅《治河方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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