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育考试院(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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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考试院(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

宁夏教育考试院 (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 次浏览 | 2022.09.12 13:59:37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宁夏教育考试院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宁党办[2005]39号)精神。

(一)办公室:负责考试院党务、政务、人事、工资、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考试院文秘和各种类型公文的处理工作;负责考试院财务、固定资产、物品采购招标、后勤保障、对外交流等管理工作等。

中文名

宁夏教育考试院

外文名

Ningxia Education Examination Board

成立时间

2006年2月

所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地址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成立背景

宁夏教育考试院成立之初,内设4个副处级机构;2010年6月,为适应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宁夏教育考试院增加内设机构的通知》(宁编发[2010]25号)精神,宁夏教育考试院内设机构增加了信息处。

宁夏教育考试院主要承担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统一入学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面向社会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上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考试信息服务;承担教育类证书考试、资格考试及其他社会考试的组织实施,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对各市、县、区教育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内设机构

宁夏教育考试院内设5个处室:

办公室

负责考试院的人事、文秘、宣传、档案管理、招生研究、信息统计、资料交流、安全保卫、保密、后勤保障、对外交流等工作。

会考处: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全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中教学质量检测工作。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含在职)招生考试有关报名、施考、评卷和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学历文凭自学和非学历社会教育考试处

负责高等、中等学历文凭自学考试的组织实施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区内各类非学历教育证书、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

成人高等教育及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报名、施考、评卷和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命题及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报名、施考、评卷和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信息处

负责全区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和省级教育考试的信息采集、处理、统计、管理、发布和上报工作;负责网上报名、网上阅卷、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和录取数据准备等工作;负责教育考试的统计测量研究和科研工作;负责宁夏教育考试院有关软件的研发、计算机技术的培训工作;负责考试院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领导

院长:戴冰青主持全面工作;

副院长:张文国分管自考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副院长:黄鹏分管普招处、成招处工作

副院长:李幸福分管办公室、信息处工作

办公室主任:魏晋惠

普招处处长:耿未

自考处处长:贺宏

成招处处长:裴勇俊

信息处处长:贾海生

会考处负责人:王治

参考资料

本文发布于:2023-06-07 05:02: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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