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官(用不正当手段谋官职)

更新时间:2024-12-24 02:10:53 阅读: 评论:0

跑官(用不正当手段谋官职

跑官 (用不正当手段谋官职) 次浏览 | 2022.08.26 16:16:39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跑官用不正当手段谋官职

跑官是一个动词。它指的是指通过行贿、拉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官职。民间有顺口溜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连跑带送提拔重用

中文名

跑官

外文名

The running official

拼音

pǎo guān

词性

贬义词

实质

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一种

简介

 “跑”是动词,“官”是名词,“跑官”是动名结合词。简单说就是:利用各种关系,跑各个环节(或关节),以阴险手段达到获得某项官位的目的。 官本应是选举产生的,或是集体讨论后任命的,可是由于人事制度不严,官本位滋长,有些人成了官迷。跑官不是空手去的,大多是贿官。这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出现的较严重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不断加快,“跑官要官”这一封建陋习开始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滋生蔓延。“跑官要官”扰乱干部选拔任用的正常秩序,破坏整个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特别是,“跑官要官”之中的腐败往往成为其他腐败问题的源头,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判定

“跑官要官”的判定

从近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跑官要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目的功利。大凡跑官者,表面上为求官,实则为求权捞财、贪图享受,因此他们跑要的往往都是管人、管财、管物的职位。

2. 手段多样。有的以认老乡、同学,或攀亲戚为名接近上级领导;有的以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日乔迁等“人情往来”为名送“红包”、名人字画、古董等钱财;更有甚者,以女色、毒品等卑劣手段腐蚀干部。

3. 时间集中。“跑官要官”的高发期往往集中在单位、地方党委政府换届期间、干部考核调整变动前或机构改革时。

4. 带病上岗。许多“跑官要官”者之前已经处于贪腐状态。他们为获得跑要的资金,或收受下级钱物,或者从不法“大款”那里索要资金,或私设“小金库”等等。

成因

 “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干部个人的原因,又有体制机制的原因。综合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官本位”思想作祟。受封建思想影响,“官本位”仍在一些人的头脑里根深蒂固。他们认为当官才能光宗耀祖,提级升职是体现才干和价值的最好标志。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他们的人生目标就是要“当官”,而“跑”和“要”就是他们实现这一目的的捷径。

2. “权力利益化”的诱惑。一方面,有的干部试图通过获得职权来插手经济活动,谋取“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干部的职级与工作、生活待遇紧密挂钩,一些人为享受更好待遇也谋求更高的职位。

3. 心理失衡的影响。有的干部看到一些人条件不如自己、通过跑要得到提拔重用,对靠正常渠道和程序晋升失去信心、产生怀疑,为获得平等竞争机会,违心加入“跑官要官”行列;有的担心自己不跑不要,现有职位保不住,也加入“跑官要官”行列。

4. 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完善。有的地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力,搞“家长制”、“一言堂”,使集体研究流于形式;有的地方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即使群众有意见,也以“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托词搪塞,为“跑官要官”者提供了活动空间。

5. 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一些地方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没有准确衡量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工作业绩,使一些“跑官要官”者凭“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得到提拔重用。

6. 管理监督乏力。有的地方对已有干部人事制度、规定执行不认真、不严格,置若罔闻,无所顾忌;有的地方以“集体讨论,集体决定”为名,对用人失察失误不予追究;有的地方没有保障普通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权,社会舆论监督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由于监督不够及时有力,一些“跑官要官”者付出的成本低、代价小,于是为获得“超额利润”而知法犯法。

治理

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解决“跑官要官”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惩治力度等方面入手,使之“不愿跑”、“不必跑”、“不能跑”、“不敢跑”。

1.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使之“不愿跑”。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的高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如何,直接影响到他们能否正确行使自己手中权力,履行好自己职责。要开展党性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地位,解决好做事与“做官”的关系问题,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官本位”观念,消除干部“跑官要官”的思想根源。

2. 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使之“不必跑”。针对当前反映突出的问题,应从五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搭建党员干部展现才能的平台。要让符合条件的干部有机会向组织正常并及时表达任职意向、任职理由及履职打算,形成公开、公平竞争的氛围。组织上要注意听取干部本人意见,尊重干部合理意愿。二是完善干部用人机制。从机制上铲除“跑官要官”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评体系,客观地、科学地、准确地评价干部实绩。探索建立党内民主测评和社会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开辟职务职级晋升“双通道”。划分职位类别,对部分公务员实行非领导职务评定制度,职级晋升主要靠工作业绩,把待遇与行政职务脱钩,使那些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好、群众评价高但错过提拔机遇的优秀干部也能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四是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价值评价体系。让在不同领域建功立业的人,都能得到社会的认同,获得充分的荣誉感、成就感,从而消减靠当官来获得社会尊重、体现人生价值的冲动。

3.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使之“不能跑”。积极制定有关法规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组织监督。组织部门对拟任干部,要深入了解掌握过去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督部门意见。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对有重要举报或者发现行为不检点的,要及时处理。二是强化法治监督。明确规定“一把手”由谁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问题,对“跑官要官”行为该由谁监督、怎么监督及监督后怎么处理等问题要明确化、具体化和法治化。人大、政府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力监督和行政监督职能。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制度,凡不按民主推荐的干部不予考察,党组织不予讨论审批;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四是强化舆论监督。适时、适度地给予新闻媒体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报道权,使新闻媒体成为抨击“跑官要官”行为的锐利武器.

4. 加大查处惩治力度,使之“不敢跑”。历史经验证明,“舞弊者得利则效仿者纷至,舞弊者受罚则接踵者绝迹”。对“跑官要官”的整治既要坚持正面教育,更要加大查处力度。一是充分发挥执纪执法机关、审计等职能部门作用。组织部门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审计等部门的联系,疏通信息渠道,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二是加大查处力度。既要对“跑官要官”者严肃批评教育,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也要对那些为“跑官要官”者创造条件甚至卖官鬻爵的,追究组织、纪律和法律责任,从源头上堵住“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三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和用人决策责任制,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用人失察失误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法律责任。

现象

新一轮地方换届展开 中央整治跑官贿选买官

换届,无疑是最牵动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件事。2011年,新一轮地方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即将陆续展开。权威媒体署名“仲祖文”的评论称,“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的实现,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从换届一开始,就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番言论,针对的是以往换届过程中出现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不良现象。

湖南省下属政府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换届前夕,他遇见了一些令人奇怪的现象。

“有一天,我注意到一个人老是在办公室外的楼道里晃悠,多次在‘政务公开栏’前驻足而看。我上前问他要找谁。他先是一怔,接着神秘兮兮地说,他是搞八卦测算的,现在政府要换届了,要不要……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我轰走了。还有一次,我回到办公室,见办公室里坐着一个陌生人,问他有什么事,他也是神秘兮兮地掏出一张名片,上面印着‘易经八卦’的字样,我就将他送出了办公室。”这名工作人员说。

这名工作人员认为,换届前,这些所谓的风水师出现在政府机关,和换届中的某些问题密不可分。

清华大学廉政治理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认为,从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演化的现状来看,特别是从近年来买官卖官腐败时有发生的态势来看,影响官员职业发展的因素变得越来越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很高的事情,必然会诱发干部的迷信动机。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换届时期往往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高发的时期,而这与用人制度的深层次问题密不可分。

“这些年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或者说是一种腐败的机制。就是说你要当官,要被提拔,就得跑官,于是买官卖官成为用人制度上一个挥之不去的顽疾。有些官员甚至是一路‘买’上来的。”林喆说。

林喆认为,换届中的腐败现象还包括,“向下跑官”、“越级要官”、“交易期权化”等用人腐败新动向。“‘向下跑’是指个别人在换届选举和选拔任用中,不择手段拉选票、拉推荐票,甚至出钱贿选;‘越级要官’是指买官者已不局限于向直接主管领导行贿,而是向上一级领导行贿,再由这些领导出面向其主管领导施加影响,从而达到买官的目的;‘交易期权化’则是指有的买官者在‘买卖交易’时暂不‘付账’,等时过境迁,大家不再注意时,再神不知鬼不觉地给卖官者奉送钱物”。

“换届中的不正之风一旦蔓延开来,其后果就是,即便在不换届时,官员也纷纷找靠山,主动‘进贡’。”林喆说。

翻阅现有资料不难发现,关于遏制换届不正之风的规定可谓相当细致。在此次换届前,中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4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同时,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专门发出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央组织部还专门制定印发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方案》,对这方面工作作出全面具体的部署。

但是,这些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时也会出现“程序空转”的现象。

中央党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向记者描述了他所目睹的某地换届选举过程,“在选举时有规定,如果同意,就什么都不用写;不同意的话,就在选票上画个圈。这样一来,尽管是不记名投票,但是也能让人清楚地看到,有不同意见的人就会动笔。结果就是,谁也不敢动笔,大家都同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告诉记者,换届中出现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相关政策、法规没有被很好的贯彻执行,或者是根本就不去执行。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霞说,许多程序流于形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意志起到了实质性、决定性的作用。“个别领导干部将组织变成了实现个人意图的工具,在用人时多是出于个人的考虑”。

“目前在制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个别情况下,出现了权力意志玩弄制度的现象,程序变成个人手里的橡皮泥。”蔡霞说,“上述情形在一些卖官案件中体现得较为明显。如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中,在干部任用环节上并没有缺失,从表面上看来,买官卖官者都是在按照制度程序办事。”

“十八大之前,各级领导班子在两年时间之内集中换届,势必涉及到大量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因此,加强监督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任建明说。

2011年以来,各地纷纷出台了一些措施,确保换届顺利进行:

在陕西,召开了全省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河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发布了《关于严明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在江西,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将建立换届期间“12380”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并派出专人值守,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进行重点查核。

业内专家认为,从长期来看,彻底治理换届中的不正之风还需要从用人制度入手。

杨建顺就此表示,应该切实落实干部任免的“民主、公开竞争以及择优上任”等政策标准,切实用这样的标准来选拔出好的干部。要强调注重实绩的标准,把这点定为明确的选拔标准,不要对其进行忽略。对干部的任职、辞职还要建立科学、准确的评价机制。同时,还应该适当扩大干部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在干部任免中要注重加大对基层领导班子的建设。

林喆建议,在用人制度上更要加大公示的力度和增加群众评议环节。

“用人制度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就是提名这个环节,提名者和被提名者都应该公布于众,并设立举报箱,让群众监督。推荐环节是一个关键,今后在干部任免时,要写入推荐人的姓名,承担连带责任。还有一个考评环节,应该努力在干部的考评制度方面进行积极地完善,使其成为能够发现问题的有效的制度、管用的制度。”林喆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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