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屋空难(飞机失事事件)

更新时间:2025-02-24 00:22:12 阅读: 评论:0

名古屋空难(飞机失事事件)

名古屋空难 (飞机失事事件) 次浏览 | 2022.09.15 12:29:39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名古屋空难飞机失事事件

名古屋空难是一起隶属于中华航空公司(China Airlines)的空客A300-600R于1994年4月26日在台湾桃园国际机场(当时称为中正国际机场)起飞,在日本名古屋失事。名古屋空难原因是飞机在按ILS自动进近过程中副驾驶意外碰到复飞按纽,机组断开自动油门试图改人工着陆,但未切断自动驾驶,飞机在自动驾驶的控制下继续保持复飞姿态,人机发生对抗,导致飞机失速坠毁。空难之后,CI140/141班号被改为CI150/151。

中文名

名古屋空难

外文名

Nagoya aircrash

相关企业

中华航空公司

时间

1994年

事故原因

人机发生对抗

事故地点

日本爱知县名古屋

事故航班

中华航空140号班机

事故机型

空中客车A300-600R

基本内容名古屋空难

1、时间:1994年4月26日

2、起飞地点:台湾桃园国际机场(当时称为中正国际机场)

3、失事地点:日本名古屋4、飞机及其所属航空公司:空客A300-600R中华航空公司China Airlines

事故原因

飞机在按ILS自动进近过程中副驾驶意外碰到复飞按纽,机组断开自动油门试图改人工着陆,但未切断自动驾驶,飞机在自动驾驶的控制下继续保持复飞姿态,人机发生对抗,导致飞机失速坠毁。

事故结果

名古屋空难,264人遇难:这起事故发生在1994年4月26日,中华航空旗下的CI140班机,飞机上的271名乘客和机组中的264人罹难,只有7个人生还。[1]

事故处理

1996年,日本爱知县警方将正副驾驶及四名华航管理干部,以业务过失导致死伤的罪嫌移送法办。

1999年,名古屋地检署以送办的班机正副驾驶已经身故,因此判决不起诉处分,另四名华航干部也因罪证不足,获判不起诉。

事故发生后,其中87位罹难者的家属236人组成“统一原告团”,向名古屋地方法院控告华航与法国空中客车飞机公司,要求赔偿196亿日元。

在经过将近十年的缠讼后,名古屋地方法院于2003年12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华航具有重大过失,必须赔偿原告50亿2641万日元的损失,但同案对空中客车公司的部分遭到驳回。

之后空中客车公司发出维修指令,修改A300系列的电脑程序以防止驾驶员与电脑互抢操控权而冲突。空难之后CI140/141班号被改为CI150/151。

相关信息

台湾艺人陈建州(别名:黑人)的父亲在名古屋空难中遇难。当时,陈建州只有十七岁。

参考资料

本文发布于:2023-06-06 23:56: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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