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广云(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党委书记)

更新时间:2024-12-23 13:29:56 阅读: 评论:0

方广云(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党委书记)

方广云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党委书记) 次浏览 | 2022.10.09 20:03:51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方广云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党委书记

方广云(1949年10月—)男,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949年10月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高中文化程度。2012年,方广云受贿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其利用职务之便借亲属及他人名义非法套取侵占拆迁安置房,中央和安徽地方媒体纷纷介入报道,方广云也被称为合肥“房叔”。2014年12月26日上午,庐江县法院对方广云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宣判,被判有期徒刑20年。2015年01月19日,合肥中院发布2014年度十大案例“房叔”方广云案上榜。

中文名

方广云

外文名

fangguangyun

别名

房叔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49年10月日

出生地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

性别

职业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主要事迹

合肥中院发布2014年度十大案例

信 仰

中国共产党

人物简介

2012年12月25日,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村民方义虎等4人举报称:方广云在职期间,利用政府兴建瑶海工业园机会,通过伪造、假借身份证等手段,以亲属及他人名义非法套取侵占拆迁安置房136套。此外,方家还拥有豪宅、名车和企业股份等,价值数千万元。

贪污受贿事件非法占房方广云

2005年,方广云所在的站北社区部分村民组开始拆迁,2009年安置房建成后陆续回迁。回迁小区里住进很多陌生人,拆迁涉及300多村民,参加分房却有500多人。

村民反映,现380多套安置房里有136套是违规分配的。方广云家并不属于这批拆迁安置,却用其女婿、侄女等名义分了10多套房。

2012年,站北社区12名村民实名举报方广云“非法侵占136套安置房”,随后合肥市纪委等部门介入调查,方广云也因此被网民称作“合肥房叔”“房老虎”。

2013年6月4日,专案组通报案件的调查结果:方广云涉案百套安置房,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经过10个月的调查,已查实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书记方广云违规获取安置房19套。

2012年12月27日,合肥市站北社区原书记方广云在职期间,利用政府兴建瑶海工业园机会,通过伪造、假借身份证等手段,以亲属及他人名义非法套取侵占拆迁安置房等问题。

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央和安徽地方媒体纷纷介入报道,方广云也被称为合肥“房叔”。随后,纪检和司法部门相继介入案件调查,逐渐挖出幕后贪腐窝案。

占房手段

一违规迁户。方广云的女婿范某户口原在合肥市庐阳区,方广云却通过派出所,违规将其女婿等5人的户口迁至本社区,并伪造拆迁房屋登记表等,为其骗取3套安置房。

二虚增人口。方广云被控与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磨店派出所原户籍民警詹卫东共谋,在站北社区虚增张宇飞等5人的户口,方广云再出具虚假拆迁安置证明,套取安置房3套。

三盗用户籍。方广云与合肥市原瑶海工业园拆迁办多名工作人员相勾结,私自盗用本地多名村民的户籍参与分房,然后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再转卖。甚至几名已去世多年的老人,也被冒名用于骗房。

受贿行为

2005年以来,原任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区委书记的方广云[1],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面积1570平方米,价值3454000元;骗取拆迁补偿费316107元、安置费214000元,共计人民币3984107元。

据指控,2007年以来,方广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60000元,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5套,面积3605平方米,价值7931000元,获取拆迁补偿费448299元,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人民币8379299元。

2013年9月26日,方广云非法侵占回迁安置房案已由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方广云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问题。

庭审指控审理

2014年9月29日,庐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居委书记方广云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因案情重大,牵涉人员众多,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涉案人员相继受审获刑。而作为案件主犯方广云,直到2014年9月25日,才确定于9月29日在庐江县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了解,方广云被控在担任合肥瑶海工业园站北社居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等三宗罪。[2]

9月29日上午8点半,方广云涉嫌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一案开庭审理。

对于方广云涉嫌的贪污犯罪,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面积1570平方米,价值3454000元;骗取拆迁补偿费316107元、安置费214000元,共计人民币3984107元。

而对其涉嫌的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60000元,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5套,面积3605平方米,价值7931000元,获取拆迁补偿费448299元,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人民币8379299元。

庭审宣判合肥“房叔”一审获刑20年

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方广云原任合肥市站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2005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方广云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6万元。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广云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三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事件时间表

1、2012年,方广云等3名社区干部被举报贪污、侵吞拆迁安置房136套。

2、2012年8月10日,方广云因涉嫌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新站区纪工委立案调查。

3、2012年9月13日,方广云被移送瑶海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4、2013年6月6日,合肥市外宣办称已查实方广云违规获取安置房19套。

5、2013年9月,案件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来,案件又退回补充侦查。

6、2014年5月22日,瑶海工业园区拆迁办原副主任范正东在瑶海区法院受审,被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与贪污罪。7月20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7、2014年7月8日上午,合肥房叔案涉案户籍民警詹某被判刑18年。

8、2014年9月1日,方广云的女儿女婿因犯贪污罪,终审获刑5年。

9、2014年9月12日,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居委原支部委员、计生主任张世凤二审以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10、2014年9月29日,方广云在庐江县法院受审。

11、2014年12月26日,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尘埃落定。12月26日上午,庐江县法院对方广云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方广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对被告人方广云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方广云现场表示不上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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