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中文名电信诈骗
外文名Telecommunications fraud
别名通讯(网络)诈骗
骗术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
简介“电信诈骗”就是违法犯罪份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传真和互联网等通讯工具,假冒国家机关、公司、医院、朋友等名义,谎称被骗人中奖、退税、家人意外受伤、朋友急事、有人加害或出售致富信息和投资分红等情况,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叫其将钱汇入到指定银行卡帐户的一种诈骗活动。
从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迅速在中国发展蔓延,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的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可以说是迅速地发展蔓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特点针对近期电信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2009年11月10日设立反电信诈骗专家咨询席,由反电信诈骗专家金大志等经验丰富的民警轮流值守,为百姓答疑解惑。一是犯罪活动的蔓延性比较大,发展很迅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广。
二是信息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很快,现在互联网上的任意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等,都被利用,形成智能型的诈骗。从诈骗借口来讲,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消费信息发展到、勒索、电话欠费、汽车退税等等。
三是团伙作案,反侦查能力非常强。犯罪团伙一般采取远程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组织很严密,他们采取企业化的运作,分工很细,有专人负责购买手机,有的专门负责开银行账户,有的负责拨打电话,有的负责转账,分工很细。下一道工序不知道上一道工序的情况。这也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四是跨国跨境犯罪比较突出。有的不法分子在境内发布虚假信息骗境外的人,也有的常在境外发布短信到国内骗中国老百姓。还有境内外勾结连锁作案,隐蔽性很强,打击难度也很大。
种类电信诈骗1、退税诈骗。
2、中奖诈骗。
3、培训诈骗。
4、家人遭遇意外诈骗。
5、朋友急事诈骗。
6、虚假购物诈骗。
7、冒充黑社会杀手诈骗。
8、ATM机贴假提示诈骗。
9、冒充银行信用卡中心诈骗。
10、虚假招工、婚介诈骗。
11、虚假办理高息贷款或信用卡套现诈骗。
12、虚假致富信息转让诈骗。
14、虚构反洗钱诈骗。
13、虚构信息威胁诈骗案。
15、冒充小姐诈骗。
17、冒充党政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诈骗。
16、冒充电信、公安、银行工作人员诈骗。
18、新型网络QQ诈骗的作案手段。
受害群体2009年6月25日10:00,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黄祖跃接受新华网、中国平安网联合专访,就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图为嘉宾做客新华网访谈直播间。电信诈骗侵害的群体具有很广泛的特点,而且是非特定的,采取漫天撒网,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个号段或者某一个地区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受害者包括社会各个阶层,既有普通民众也有企业老板、公务员、学校老师,各行各业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波及面很宽、社会影响很恶劣。
一些诈骗是针对性比较强的。
比如像汽车退税诈骗,不法分子从非法渠道购买到车主的资料,受骗的主要是一些有车族。还有一些突出的像冒充电信人员、公安人员的诈骗,不法分子往往选择白天拨打电话,白天年轻人都上班了,家里老年人比较多,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资信度比较闭塞,容易受骗的情况实施作案。
根据做的调查来看女性占70%以上,年龄上看中老年人超过70%,因此中老年人妇女要特别引起警惕。
蔓延原因电信诈骗第一,诈骗犯罪的增多是由经济社会发展和刑事犯罪规律所决定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诱发刑事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大量存在。
第二,电信诈骗是一种低成本、高回报的犯罪,诈骗的手法很简单,很容易传播、仿效。
第三,法律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处理上偏轻,抓到以后判的几年刑很快就给放出来了。由于处理上的不太重也不利于遏制这种犯罪的发生。
打击瓶颈电信诈骗犯罪为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另外,鉴于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专门规定电信诈骗罪,导致此类犯罪定性难、处理难,往往处罚偏轻。
根治措施常见电信诈骗伎俩不少基层公安机关建议,应当尽快落实公安部提出的“落地侦查”的设想,针对新型犯罪手段,搭建全国统一的网络技术平台,建立跨区域协作共享和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实现远距离网上串并案,落实各涉案地侦查、抓捕、取证等工作,改变各自为政、重复劳动等状况。
针对电信诈骗案件特点,研究制定此类案件的管辖、立案、移送证据等规定。同时密切关注电信、网络技术的发展,发现新的犯罪手法和动向,加强专门队伍建设。
立案标准关于《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公民因为误信短信、电话、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内容而上当受骗的,被诈骗金额在3000-10000元以上的,就符合该联合司法解释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如果就此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的,公安机关应该受理。但根据该联合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和检察院可以在规定是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防范建议防范电信诈骗要做到“一看二听三不要”不要轻信任何陌生的电话或短信;
不要透露自己的和家人的身份信息;
不要向任何人转账。[1]
温馨提示:如果在生活中被骗了,一定要及时报案。
专家看法专家认为,各地公安机关应主动担当,由公安机关出面担保,对涉嫌银行账户进行强制冻结和赃款原路返还,有可能造成的法律纠纷由公安机关承担,以此消除银行的担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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