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光允,男,1942年生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1966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经济组织管理专业。1973年调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委员会。1995年8月17日,写题为“程维高、李山林是破坏河北省建筑市场的罪魁祸首”的材料,匿名寄中纪委、河北省检察院。1996年2月17日,以“投寄匿名信,诽谤省主要领导”的罪名被判劳教两年,并被开除党籍。后仍坚持举报,进行反腐抗争.
中文名郭光允
国籍中国
出生地河北省保定市蠡县
毕业院校同济大学
出生日期1942年
人物履历郭光允,男,1942年生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1966年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经济组织管理专业。有《我告程维高——一个公民与一个省委书记的战争》出版。
1973年调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委员会。1985年晋升高级工程师,任市建委工程处处长兼定额站站长,负责石家庄市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的审批工作。
人物事件郭光允1987年发现市建委主任李山林的腐败行为。1994年写署名信给程维高,举报李山林。1995年8月17日,写材料匿名寄中纪委、河北省检察院。同年11月21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收审。后被判劳教两年,并被开除党籍。1997年,在家人奔走反映和中纪委的过问下,保外就医。继续检举揭发程维高。2000年经过上百次到北京上访,被平反,恢复党籍,但仍保留党内警告处分。2003年2月,石家庄市直工委代表组织向其道歉,并撤销其党内警告处分。[1]
人物评价2003年8月9日,中纪委对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做出处理,并高度评价道:“正是郭光允义无反顾的举报,坚持不懈的揭发,使程维高案件初露端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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