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1956年——2010年11月22日)男,江西新建人。1983年,他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至2003年底,他先后供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秘书处,任职至副局长,但他更喜欢别人叫他“博士”。
中文名蔡定剑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江西新建
出生日期1955年11月27日
逝世日期毕业院校北京大学法学院
职业教授,博导
主要成就消除社会对乙肝的歧视
曾任职务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研究所所长
个人简历毕业院校:1983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1986年9月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最高学位:博士
供职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2010年11月22日凌晨3:30,中国著名宪政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不幸病逝,享年54岁。
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干事
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会常务理事
社会兼职: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洪范法律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宪法学、人民代表大会与选举制度、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
主要讲授课程:宪法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立法研究、基本权利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外语语种:英语
1994年10月-1995年10月,美国哥伦比亚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2年1月-7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大学访问学者
1995年10底-11月中和2002年6月中-月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两次短期访问研究
2002年5月5日-5月25日,瑞典隆德大学访问研究
2004年7月初-10月初,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学者
2007年9月5日-11月25日,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和法国巴黎政治学院进行欧盟项目研究
主持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中——荷法治合作项目“就业歧视调查与反歧视对策研究”(2005年5月-2008年5月)
欧盟项目——中欧公众参与民主理论与实践研究(2006年6月-2009年5月)
与耶鲁法学院合作项目――“公共预算制度改革研究”(2006年-2008年)
在陈光中教授主持的国家重大攻关项目《中国司法制度基础理论研究》中承担子项目
在徐显明教授主持的国家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中负责子项目
个人作品处女专着《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论文《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2月
《为民主辩护――对当前反民主理论的回答》中外法学,2007年第5期
获奖情况:2002年获“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获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
教材专着《一个人大研究者探索》(文集)(2007年)武汉大学出版社
《宪法精解》2003年出版-2006年6月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92年出版-2003年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黑白圆方――法治、民主、权利、正义论集》(2003年)法律出版社
《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1999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监督制度》(1991年)中国法制出版社
主编撰写《中国就业歧视的现状及反歧视对策研究》(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海外反就业歧视制度与实践》(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2003年)法律出版社
《监督与司法公正—研究与案例报告》(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
《国外公众参与立法》(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
《中国走向法治30年(1978-2008)》,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由荷兰博睿(Brill)出版社推出英文版。
《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及海外经验》,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论文着类《为民主辩护――对当前反民主理论的回答》《中外法学》,2007年第5期
《公共预算应推进透明化法制化民主化改革》《法学》2007年第5期
《公共预算改革的路径和技术》《中国改革》2007年6期
《中国就业歧视现状的调查报告》《经济观察报》2007年07月02日
《宪政的条件》《领导者》2006年12月(总第13期)
《监督法的困境与期待》《改革内参》2007年3期
《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政发展》,《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中国宪法司法化路径探索》,《法学研究》,2005年第5期
《向新加坡学什么?(上篇)》,中国青年报·冰点,2005年11月
《向新加坡学什么?(下篇)》,中国青年报·冰点,2005年11月
《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2月
《宪政百年与当前中国宪法实施》,中国趋势-名家演讲录(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
《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台湾《月旦民商法杂志》,2004年6月
《论当前人大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政法论坛》,2004年第6期
《选举违法行为及其防治》,《人大研究》,2004年第2期
《选举发展中的矛盾与选举制度改革的探索》(合作),《战略与管理》,2004年第1期
英年早逝胃癌病逝中国人大制度研究第一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于11月22日凌晨3时30分,病逝于北京305医院,享年54岁。
2009年6月,蔡定剑在回江西南昌探亲期间查出已是胃癌晚期。此后,他一直非常乐观,努力配合治疗。在癌细胞业已扩散至全身之后,他的家人表示,“能够坚持至今日已是奇迹”。
学生祈福18日下午,蔡定剑教授病情已很严重,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在得知蔡定剑病危的消息后,中国政法大学师生就自发在学校BBS上发帖“为蔡定剑老师祈福”,不到12小时,就有四百多学生回复。
一位网名“流云淡淡”的同学留言说,“蔡老师是我非常尊敬的老师、学者,他不是停留在理论的探讨层面而是身体力行,践行着自己的理想——宪政,为蔡老师祈福,希望吉人天相,逃过这一劫,蔡老师希望您早日好起来。”
学生留言一位上过其宪法学课的本科学生在日记中用一对挽联评价蔡定剑老师道:
民主虽未成,先生卸甲登杏坛,着述躬行,岂止法大师表?
宪政必有道,国人启蒙铸神器,黑白圆方,斯是众望所归!
另一位上过其宪法学课程的本科生纪念蔡定剑先生的挽联为:
定国图治,宦海经年,书生意气针砭时局,然民权未张,浩浩秋风悲遗梦;
剑骨琴心,军都数载,夫子世范力挽狂澜,今宪政待举,莘莘学子问前程?
病重持研2009年,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发生后,蔡定剑在媒体撰文提出,《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不但具有法律缺陷,而且在政治上也缺少合理性,制造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如不修改或废除,“将会载入21世纪的恶法史册”。
2010年10月,促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旧立新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蔡定剑以病重之身主持研讨会。与会的熊伟不能忘怀的是,当时蔡定剑“仿佛说话的劲儿都没有了”,简短的开场白后,身子就歪在椅子上,会议期间三次返回房间休息。
蔡定剑的助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刘小楠回忆,这次研讨会是蔡定剑最后一次在法学圈露面。
相关新闻长期关注中国宪政、选举制度、反就业歧视等制度构建的我国著名宪法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因肝癌晚期于2011年11月22日凌晨在北京逝世。
参考资料本文发布于:2023-06-06 12:07: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92/21455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