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公约组织(简称华约组织或华约),是为对抗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而成立的政治军事同盟。1955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加入北约后,欧洲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包括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即东德)签署了《华沙公约》,全称《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该条约由原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起草,1955年5月14日在波兰首都华沙签署,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除南斯拉夫以外,全部加入华约组织,华沙条约组织成立。1968年9月12日,阿尔巴尼亚宣布正式退出华沙条约组织。1990年10月3日东德在与西德统一后退出华约。华约于1991年3月31日停止一切活动,官方于1991年4月1日在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签署了关于华沙公约停止生效的议定书,华沙公约正式宣布解散。
中文名华沙条约组织
外文名英语:Warsaw Pact或Warsaw Treaty Organization;俄语:Организация Варшавского Договора
成立时间简称华约组织、华约
总部所在地莫斯科苏联
组织性质军事同盟
成 员8个正式成员国,3个观察员国
官方语言俄语、德语、波兰语、捷克语
政协委会长1955-1962 Aleki Antonov、1989-1990 Vladimir Lobov
解散时间1991年7月1日
历史背景华沙条约组织二战结束后,美国首先开始孤立、包围苏联。1947年,美国国务院政策委员会主席凯南首先提出了对苏联进行 “冷战”,采取“包围遏制”的政策,主张在苏联可能危害西方国家利益的任何地方,坚决与之对抗。其后,丘吉尔发表了著名的“铁幕演讲”,发出了冷战开始的信号。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总统杜鲁门决定以“遏制战略”作为美国的军事战略,其主要内容是:控制西欧、日本,巩固美国的霸主地位;包围遏制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向亚、非、拉地区扩张;准备对苏联和其它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大规模常规战争。
斯大林则以“积极防御战略”作为回应:筹备成立华沙条约组织,从政治上、军事上拉拢控制东欧,以巩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取得的成果;增加防御力量,大力发展重工业和国防工业,向东欧及东北亚派驻大量军队,作为前沿防御力量,组建独立的国土防空军,加强军事训练;强调以陆战为主的诸军种协同作战原则,和按比例协调发展诸军事的原则;加紧研制核武器,打破美国的核垄断。
组织成立华沙条约组织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对峙形势图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世界战略格局雅尔塔体系的确立,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同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处于冷战的对峙状态。1949年4月4日,美国、加拿大、比利时、法国、荷兰、英国、卢森堡、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意大利在华盛顿签署了《北大西洋公约》,该条约于同年8月24日生效。
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订了《巴黎协定》,吸收联邦德国加入西欧联盟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苏联政府曾照会23个欧洲国家和美国政府,要求他们不要批准《巴黎协定》,并建议召开欧洲集体安全会议,讨论“防止德国军国主义再起”等问题,并缔结《欧洲集体安全条约》,但遭西方国家的拒绝。
同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苏联同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波兰、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匈牙利在莫斯科举行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会议,会议通过宣言声称:如西方国家批准《巴黎协定》,苏联和东欧国家将在组织武装力量和联合司令部方面采取共同措施。1955年3月,八国又就缔结集体友好互助条约的原则、组建联合武装力量及其统帅部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5月5日,《巴黎协定》被批准。5月14日,苏、阿、保、匈、民德、波、罗、捷八国在华沙签署了《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简称《华沙条约》。
条约有效期为二十年(到期可顺延十年)。该条约由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起草。同年6月4日,根据《华沙条约》第六条规定,华沙条约组织这一军事、政治同盟正式成立。华沙条约组织总部设在莫斯科,俄语、德语、波兰语、捷克语为官方用语。
签订合约华沙条约组织《北大西洋公约》签订后,为阻止联邦德国加入北约,苏联曾提出缔结对德和约主张,被西方国家拒绝。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订《巴黎协定》,决定终止对联邦德国的占领,吸收它加入北约组织,并允许其重新武装。
在此情况下,苏联等8国于11月29日至12月2日在莫斯科举行欧洲国家保障和平和安全的会议,宣称要在组织武装部队和建立联合司令部方面采取共同措施以保证自己的安全。苏联、民主德国、波兰、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阿尔巴尼亚8国于1955年5月14日在华沙签署了《华沙条约》 ,并成立华沙条约组织。华沙条约由序言和11项条文组成。规定缔约国保证以和平的方法解决它们的国际争端,并就一切有关他们的共同利益的重要国际问题进行磋商;如果在欧洲发生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武装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
华沙条约组织最高决策机构是政治协商委员会。华约常设机构在莫斯科。联合武装部队总司令和参谋长均由苏联人担任。1989年东欧事变发生后,华约解体。
组织机构随着西德的重新武装以及华沙条约的签订,东西方对立已成定局政治协商委员会
为华约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缔约国党的第一书记、总理、国防部长和外交部长组成。负责协商和决定缔约国的国防、政治、外交和经济等重大问题。下设常设委员会(驻莫斯科),联合秘书处(执行机构,设在莫斯科)。
国防部长委员会
为华约的最高军事机构。由缔约国国防部长、华约联合武装部队总司令和总参谋长等人组成。主要任务是研究共同的军事政策及联合武装部队的训练、演习、组织建设等问题。
外交部长委员会
负责协商各缔约国的对外政策。
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
为华约的军事指挥机构。负责对华约武装部队的领导、训练、装备和调动等。各缔约国派一名将军作为常驻代表,苏联国防部第一副部长任总司令,其他成员国的国防部长或副部长任副总司令。
组织发展苏联在红场阅兵式上向西方显示其武装力量这一时期,美苏之间的交锋主要集中在欧洲。首先,为了与美国争夺东欧各国的控制权,苏联不同程度地介入到匈牙利、阿尔巴尼亚、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波兰的国内政治斗争中,帮助这些国家的共产党掌握政权,其中以1948年发生的捷克斯洛伐克“二月事件”最为典型。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政党遭到清洗,上台的共产党政府也基本上听命于苏联的指挥棒,这一切都为华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当然,也有不服从苏联、敢与之公开对抗的,比如南斯拉夫的铁托。
清除掉西方在东欧的影响后,苏联又与西方在德国的分与合上发生了激烈冲突。为了获得10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并逼迫美英法三国放弃分裂德国、成立西德的企图,苏联从1948年6月24日开始全面封锁柏林,切断其与西方占领区的所有陆路和水路交通,第一次柏林危机爆发。其后,西方对德国苏联占领区实行反封锁,双方军队严阵以待,大战一触即发。面对美国的“遏制”,苏联的“积极防御”不具备与之全面对抗的能力,最终被迫妥协。1949年5月12日,苏联与西方三国同时解除封锁和反封锁。同年9月20日和10月12日,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分别宣告成立。
第一次柏林危机是美苏在冷战中的首次正面交锋,两年后,远东朝鲜战争爆发,美苏再次站到了对抗的两边。与第一次交手有所不同的是,这次苏联多了一个得力帮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朝两军在苏联的援助下,经过三年苦战,最终迫使美国在谈判桌上签下了并不代表胜利的停战协定。可以说是中苏朝三国联手打破了美国在远东对社会主义阵营的“遏制”。而最值得一提的是,朝鲜战争是美苏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真刀真枪的实战对抗:苏联秘密派遣的数个战斗航空兵师与美国空军展开了激烈的空战。当时,美苏两国不约而同地将此事列为最高机密,一直尘封至苏联解体之后。这也是美苏在冷战中少有的“默契”之一。
军事力量苏联通过华沙条约组织先后建立了两支部队:
联合武装部队
联合武装部队由各缔约国拨出一部分部队联合组成,有关这些部队联合作战、相互支援和交流经验的问题,由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作出最后决定。这些部队平时受各国国防部长或副部长(作为联合司令部副总司令)的领导,在发生战争的情况下则受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的指挥。
一体化部队
20世纪70年代起,在联合武装部队之外,苏军又和波、匈、捷、保、民主德国的一部分军队组成包括海军和空军的“一体化部队”,由联合武装部队司令部指挥。据1989年1月公布的数据,华约驻欧洲总兵力为357.3万人,其中指挥机关人员3.02万人,陆军及所属空军182.35万人,空防部队55.05万人,空军42.51万人,海军33.8万人。侦察联络和军校人员24.54万人,后卫部队14.63万人,民防部队3.41万人。
组织职能《华沙条约》规定华沙条约组织的宗旨为:“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地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
组织解体苏联外长别斯梅尔特内赫(右)和国防部长亚佐夫在会议上北约、华约两大国际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双方以冷战形式的军事对抗正式开始。1968年8月,捷克斯洛伐克发生布拉格之春的改革运动,华约组织武装力量在苏联的牵头下大规模武装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招致普遍抗议。阿尔巴尼亚于同年9月13日宣布退出华约。
1990年10月3日东德在与西德统一后退出华约。华约于1991年3月31日停止一切活动,官方于1991年7月1日在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签署了关于华沙公约停止生效的议定书,华沙公约正式宣布解散。
1991年2月25日,华约政治协商委员会特别会议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签署的一项协议书中宣布,华沙条约组织所有军事机构从1991年4月1日起全部解散,同时停止一切军事行动。保、波、捷、罗、匈、苏6国外长和国防部长以及华约联合部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6国外长和国防部长分别代表本国在文件上签字。自此,1955年5月由苏联、东欧8国结成的军事同盟宣布解体。 此前,阿尔巴尼亚在华约对捷采取军事行动后退出,民主德国于1990年9月已宣布退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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