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在诗社的别号。探春笑道:“我就是‘秋爽居士’罢。”宝玉道:“居士、主人到底不恰,且又瘰赘。这里梧桐芭蕉尽有,或指梧桐芭蕉起个倒好。”探春笑道:“有了,我最喜芭蕉,就称‘蕉下客'’罢。”众人都道别致有趣。黛玉笑道:“你们快牵了他去,炖了脯子吃酒。”众人不解。黛玉笑道:“古人曾云‘蕉叶复鹿’。他自称‘蕉下客’可不是一只鹿了?快做了鹿脯来。”众人听了都笑起来。
中文名蕉下客
所指探春在诗社的别号
贾探春《红楼梦》主要的人物之一
出处《红楼梦》
性别女
人物简介贾探春,曹雪芹所著《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荣国府贾政与奴婢出身的妾侍赵姨娘所生的女儿,贾宝玉同父异母的妹妹,贾府通称三姑娘,宝玉及三春均在贾母身边抚养长大,所受教育极好,与嫡姐元春无异,林黛玉进贾府后搬到王夫人住处,元春省亲后住大观园。
她精明能干,富有心机,能决断,有“玫瑰花”之诨名,连王夫人与凤姐都忌惮她几分,抄检大观园时她扇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她工诗善书,趣味高雅,曾发起建立海棠诗社,是大观园中的一位大才女;她关心家国大事,有经世致用之才,曾奉王夫人之命代凤姐理家,为了捧太太重用的奴婢袭人而打压赵姨娘,造成明明是奴婢家眷不该有丧礼费却高过身为姨太大赵姨娘的家眷,并主持大观园改革,是一位雄才伟略的政治家、改革家。
贾探春虽受良好教育,因系奴婢所生,又因赵姨娘生了个儿子,所以得不到太太重用,继而不认没有背景的亲娘及其亲戚,维护太太的利益,得到太太认可。虽在凤姐病假期间暂执权杖发动大观园改革,但权力有限,为时已晚,难以挽回贾府颓势。抄检大观园时,她万分悲愤地发表“百足之虫论”。她的命运结局融入海疆戡乱这条重要的朝政主线,由父亲贾政做主远嫁海南镇海统制周家,躲过抄家一劫。当海疆靖寇凯旋,她得以回京省亲。[1]
相关诗词残菊探春(蕉下客)
露凝霜重渐倾欹,宴赏才过小雪时。蒂有余香金淡泊,枝无全叶翠离披。
半床落月蛩声病,万里寒云雁阵迟。明岁秋风知再会,暂时分手莫相思。
这是十二首菊花诗的最后一首。用的是“四支”韵。宝钗为十二首菊花诗排顺序时说:“……末卷便以《残菊》总收前题之盛。”这就说得很明白,“盛”要以“残”作结。大观园金钗有十二个,菊花诗也恰好作了十二首,这不是偶然巧合,但应该把咏菊诗的总体看成是咏人——咏十二钗总的命运,最后是叶缺花残,万艳同悲,归到“薄命司”去。吃肥蟹,饮醇酩,赏艳菊,作佳诗,何等富贵风流!然而透出的气息却是如此凄凉惨淡。这是《红楼梦》常用的手法,也是作者的高明处。
簪菊探春(蕉下客)
瓶供篱栽日日忙,折来休认镜中妆。长安公子因花癖,彭泽先生是酒狂。
短鬓冷沾三径露,葛巾香染九秋霜。高情不入时人眼,拍手凭他笑路旁。
簪菊,即把菊花插在头上。这一首被李纨评为第四。用的是“七阳”韵。探春才清志高,精明干练不减于男人,因此诗中“短鬃”、“葛巾”等字样都是以男人自况。她对荣府内部的矛盾和腐败看得很清楚,但也束手无策,只好保持洁身自好的态度。她同乃兄宝玉最亲密,情趣相投。所谓“高情不入时人眼,拍手凭他笑路旁”,正表明了她嫉视丑恶,不随风流俗的清高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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