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人自扰之是汉语词语,比喻常常有人跟自己过不去。
中文名庸人自扰之
拼音yōng rén zì rǎo zhī
释义比喻常常有人跟自己过不去
词性贬义
解释庸人,指普通平凡的人;自扰,即自己自扰自己,自作自受;全句比喻常常有人对他自己过不去,遇事生非,疑神疑鬼的自找麻烦。
出处《新唐书·陆象先传》(陆象先)罢为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剑南按察使,为政尚仁恕。司马韦抱真谏曰:“公当峻扑罚以示威,不然,民慢且无畏。”答曰:“政在治之而已,必刑法以树威乎?”卒不从,而蜀化。累徙蒲州刺史,兼河东按察使。小吏有罪,诫遣之,大吏白争,以为可杖,象先曰:“人情大抵不相远,谓彼不晓吾言邪?必责者,当以汝为始。”大吏惭而退。尝曰:“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为烦耳。[1]第澄其源,何忧不简邪?”故所至民吏怀之。
译文:
(陆象先)被罢去相位,出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剑南道按察使,处理政事崇尚仁德宽恕。司马韦抱贞劝谏说:“你应当严刑拷打惩罚来显示威严,不这样,百姓就会轻忽并且没有畏惧。”陆象先回答说:“政事在于治理罢了,一定要用严刑峻法来树立威严吗?”最终没有听取(韦抱贞的意见),但蜀地百姓得到了教化。陆象先屡次升迁,做到蒲州刺史兼任河东按察史。小吏犯了错误,陆象先训诫他打发他回去。大吏向陆象先陈述、争辩,认为(小吏)应该受杖打。陆象先说:“人情大概相差不多,(你)说他不明白我的话吗?一定要责罚的话,应当从你开始。”大吏惭愧地退了下去。陆象先曾经说:“天下本来没有什么事端,(只是)庸人扰乱它,制造麻烦罢了。只要澄清源头,何愁不简明呢?”所以陆象先到的地方,百姓和官吏都怀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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