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罪(经济类违法行为)

更新时间:2024-11-20 22:25:29 阅读: 评论:0

商业贿赂罪(经济类违法行为)

商业贿赂罪 (经济类违法行为) 次浏览 | 2022.05.31 11:06:25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商业贿赂罪经济类违法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从危害程度区分,存在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中文名

商业贿赂罪

条数

第一百六十三条

惩罚

数额较大3年以下有期徒刑

属于

犯罪类型

法律依据

商业贿赂中最典型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1]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8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萌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行贿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如果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参考资料

本文发布于:2023-06-06 00:59: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92/21046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商业贿赂罪(经济类违法行为).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商业贿赂罪(经济类违法行为).pdf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