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总统(民国时期国家元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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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总统(民国时期国家元首名称)

大总统 (民国时期国家元首名称) 次浏览 | 2022.09.15 15:49:56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大总统民国时期国家元首名称

中华民国大总统是1911年12月—1949年中国国家元首的称呼,为全国三军最高军事统帅。大总统由国会选举产生,以国会议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人数四分之三为当选。初期称“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3年后由国会选举产生第一任大总统袁世凯。1916年6月6日袁世凯猝逝后,《中华民国约法》被废止,恢复责任内阁制,大总统为不负实际行政责任的国家元首,此制一直延续到1924年11月24日段祺瑞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时为止。中国国民党政府北伐后中华民国大总统一职被国民政府主席取代,后中国国民党败退台湾时“总统”一职被再度使用。

中文名

大总统

称呼时间

1911年12月—1949

称呼

国家元首

恢复

责任内阁制

段祺瑞

由来临职孙中山

首次的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就职典礼于1911年12月29日晚间10时,在南京总统府(清朝两江总督署)举行,临时大总统的就职也正式宣告中华民国的成立。1912年1月22日,孙文发表声明表示,倘若清朝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能宣布赞成共和体制,将辞去临时大总统职位,并且推举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25日,袁世凯及各北洋将领通电支持共和。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接受优待条件,溥仪退位,清朝正式终结,孙文于是宣布辞去临时大总统。1912年2月15日,南京参议院选出袁世凯为第二届临时大总统,并于3月6日在北京宣誓就职。

正职

1913年10月10日后,国家元首为正式大总统。中华民国第一任大总统是袁世凯,于1913年(民国二年)选出。大总统仍为不负实际行政责任的国家元首,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1924年11月24日段祺瑞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时为止。国民政府北伐后中华民国大总统一职被国民政府主席取代,1948年行宪后设立“中华民国总统“一职。

职能

其职权为统率全国陆海军队;依法宣布戒严;对外宣战、媾和和缔结条约;派遣驻外大使、公使;接受外国大使、公使;任免文武职员;发布命令;公布法律;颁给勋章及其他荣典,宣告大赦、减刑、复权等。行使以上某些职权时,须分别受国会议决、国会同意、国务员副署等附加条件的限制。但北洋政府是一个以军权为中心的军阀政府,大总统的权力实际上取决于对军权的掌握程度。

1914年5月1日《中华民国约法》公布,规定实行带有中国特色的、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现行的总统制大相径庭的、具有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买办式的总统独裁制,大总统作为国家元首,由原来在资产阶级责任内阁制下不负实际行政责任,改为直接控制行政的首长。大总统有行使法律、命令、任免、军事、外交等多方面的权力,且不受附加条件的限制。此外还新增有召集与解散立法院,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的教令,作财政紧急处分和提议增修宪法等特权。

产生

大总统由国会选举产生,以国会议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人数四分之三为当选。其当选资格为中华民国人民,完全享有公权,年满四十岁以上,居住国内满十年以上者。每届任期为五年,如再次当选,得连任一次。大总统因故去职或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原任大总统任满为止;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总统代理。

《中华民国约法》规定,其当选资格、选举制度和职权也相应发生变化。对当选资格,中华民国“人民”被改为“男子”,居住国内“十年”被改为“二十年”。对选举,参政院参政若认为在政治上有必要时,得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议决现任大总统连任。其继任人由现任大总统推荐候选人三名,书于嘉禾金简,钤盖国玺,密藏于大总统府内金匮石室。

金匮钥匙由大总统掌管,石室钥匙由大总统、参政院院长及国务卿分掌,非有大总统命令不得开启。选举之日,由现任大总统交选举会选举。选举会由参政院参政和立法院议员各互选五十人组成,并由大总统召集。每届任期为十年,连选得连任,次数未作限制。其任期未满因故去职时,应在三日内组织临时选举会补选。补选前,大总统职权由副总统代行。

资料

誓词

倾复满清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1]

1911年到1949年的中华民国大总统

自1912年孙中山出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任期1912年1月1日——1912年4月1日)、袁世凯出任第二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任期:1912年3月10日——1913年10月6日)起,至1949年10月1日止,正式担任过中华民国大总统职务的有:

袁世凯(1913年10月6日——1915年12月12日;

黎元洪

1916年3月22日——1916年6月6日政党或派系:北洋军阀)

袁世凯1915年12月12日称帝,改国号为中华帝国,年号洪宪。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

黎元洪(1916年6月7日——1917年7月1日;1922年6月12日——1923年6月14日政党:进步党、研究系)

1917年张勋在7月1日至发动政变,宣布清朝复辟。7月12日溥仪政权遭段祺瑞的“讨逆军”推翻。

1922年6月12日黎元洪复任大总统

冯国璋(1917年7月6日——1918年10月10日政党或派系:直系军阀)

1917年7月6日冯国璋以副总统代理大总职

徐世昌(1918年10月10日——1922年6月2日政党或派系:皖系军阀)

曹锟(1923年10月10日——1924年11月2日政党或派系:直系军阀)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将其推翻,后无担当此职者

段祺瑞(1924年11月24日——1926年4月20日政党或派系:皖系军阀任中华民国总执政,集大总统、总理一体)

非常(时期)

孙中山(1921年5月5日---1923年3月2日政党或派系:中国国民党)

1921年4月,非常国会开会,取消军政府,组织正式中华民国政府,选孙文为非常大总统。但军政权掌握在陈炯明身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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