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19点40分左右,湖南衡阳市衡东滨江公园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一辆路虎冲进人群,撞伤、砍伤多人。肇事司机阳赞云已被控制。2018年9月12日,根据湖南省检察院的要求,衡东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调查。截至2018年9月13日上午10点,案件导致11人死亡,44人继续住院治疗。12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阳赞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阳赞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文名9·12衡阳恶性驾车伤人案
事故伤亡15人死亡,43人受伤
事发时间2018年9月12日19点40分左右
事发地点湖南衡阳市衡东滨江公园
案件经过9·12衡阳恶性驾车伤人案2018年9月12日19点4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湘D133ZY的红色路虎SUV车闯入衡东县洣水镇滨江广场休闲人群,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
案件处置现场检查案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立即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阳某某控制。伤者均已送往医院救治。
案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衡东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抢救伤员,进行现场处置,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检方介入2018年9月12日,根据湖南省检察院的要求,衡阳市检察院和衡东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衡东县检察院已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工作,了解案情,引导侦查。
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肇事司机阳赞云,男,1964年2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甘溪镇,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住址地:衡东县。
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湖南省衡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
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2018年1月,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因涉嫌抢劫罪,于2017年8月31日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被批捕后,衡东县检察院建议量刑1-2年,一审被判一年半,二审改判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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