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帐户和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中文名国库集中支付
基础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系统财政支付信息系统
部门财政部
简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涵义。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地方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由财政部门集中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具体要义一是预算管理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单一账户中,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仅用于清算,每日余额为零。
二是预算单位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
三是预算单位支付资金时,需要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按照部门预算先审核后支付。四是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完成后,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必须当日完成资金清算。[1]
运作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帐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帐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银行间的清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进行的,因而财政支付专户和预算单位的帐户在每天清算结束后都应当是零余额帐户,财政资金的日常结余都保留在国库单一帐户中。
运作基本条件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的实现,在财政系统必须建立连接财政业务部门、央行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预算单位和经办银行的财政支付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向有关各方提供实时的预算指标信息和支付指令信息;在银行系统必须建立连接央行国库、财政集中支付专户经办银行和所有预算单位经办银行的银行间清算系统,该系统在预算单位发生支付时能实时提供央行国库与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的资金清算。另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还涉及到现行的预算管理、国库管理、银行结算等方面的有关法规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保证此项改革的合法实施与规范运作。
参考资料本文发布于:2023-06-05 12:10: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92/20572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国库集中支付(集中支付系统功能).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国库集中支付(集中支付系统功能).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