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在我国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及组建中央和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5日正式成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业务上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
中文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成立时间性质国家单位
简称北京地税
办公驻地北京市
领导人王晓明
职能地方税收
部长书记沈汝冰
业务上级机构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市局概况北京地税诞生于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劲的1994年税制改革大背景,壮大于知识经济汹涌澎湃的世纪之交,创新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重大战略机遇期。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该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业务上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
市局职能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该市地方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在该市执行中的征管和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报该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三)负责该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组织实施该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的征收管理责任(不包括已明确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该市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制定该市贯彻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纳税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六)监督检查该市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七)负责该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介绍沈汝冰,女
沈汝冰195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党组书记,副局长
负责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处、收入规划核算处、宣教处
王晓明,男
1960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局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
郝硕博,男
1958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稽查处、科技处、信息中心、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中心、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联系:丰台区地税局、房山区地税局
王京华,女
1953年12月出生,市委党校本科学历,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企业所得税处、地方税处、残保金处、工会经费处、开发区分局
联系:西城区地税局、大兴区地税局
任军,男
1956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个人所得税处、纳税评估处、博物馆筹备处、燕山分局
联系:东城区地税局、海淀区地税局
吴鼎,男
1954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监察处
联系:门头沟区地税局、延庆县地税局
吕兴渭,男
1958年10月出生,市委党校本科学历,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征管处、计财处、纳税服务处、纳税服务中心、票证中心
协助沈汝冰分管收入规划核算处
联系:朝阳区地税局、昌平区地税局
卜祥来,男
1966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总经济师
分管:法制处、研究室、审计处、第一直属分局、第二直属分局
联系:石景山区地税局、平谷区地税局
王勇生,男
195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分管:基层工作处、党办、工会、档案处、离退休干部处、西站分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干部培训中心
联系:通州区地税局、顺义区地税局、国际税收研究会
刘宝忠,男
195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副巡视员
分管:营业税处、保卫处、社保金处、公报编辑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怀柔区地税局、密云县地税局、地方税务学会
直属单位一、群众团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
1个群众团体: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关工会。
2个社会团体:北京地方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
10个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务信息收集、分类、加工、整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2、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中心承担地税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和运行保障工作;承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县)地税局、直属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等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心该中心为信息中心所属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该市地税信息系统的运营管理和技术维护工作,组织相关的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4、票证管理中心负责北京市普通发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发票管理制度建设,企业发票的控制和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征管业务工作所需的各种票证的印制、保管和供应工作。
5、纳税服务中心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电话咨询及发票真伪的查询工作;负责接转涉税案件的举报及纳税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投诉工作。
6、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与物业管理工作。
7、干部培训中心,承担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8、老干部活动中心,承担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的学习、康乐活动。
9、《北京地方税务公报》编辑部,负责编辑、发行《北京地方税务公报》,宣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发布该市地方税收最新政策文件,介绍税收征管的业务知识,指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10、北京市税务档案资料管理中心,负责承担地税系统业务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查阅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税收历史资料档案的征集、保管及专业研究等工作。
二、7个直属分局
开发局分局、西站分局、燕山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地反思给回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实施征管范围内各税种、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具体实施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稽查一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对该市内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税务检查工作;负责对该市涉税大案要案及市地税局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稽查二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地方税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对该市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个人实施税务检查工作;负责对该市涉税大案要案及市地税局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直属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全系统税源户籍管理及税源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调查、核实和维护;负责实施税源的动态监控和管理;负责对税源争议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裁定;负责全市在京中央企业和企业总部税源信息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直属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该市宣传、贯彻税收法规及规章;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该市农业税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该市征管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的地方税政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征管范围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具体实施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区分局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密云县、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县、燕山分局、西站分局、开发区分局、第二直属分局、稽查一局、稽查二局。
处室职责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事务和宣传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等工作,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
人事处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管理等工作。
法制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北京市地方税务系统各项法律事宜和法规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国际税务管理合作及其它涉外税务协调相关工作。
征收管理处负责贯彻落实《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负责税务登记、帐薄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计划会计处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的管理工作。
税务检查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负责税务检查及相关工作。
营业税管理处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税政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税政综合工作。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个人所得税的税政和征收管理工作。
地方税管理处负责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纳税评估处负责研究拟订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负责税收征收情况的评估,组织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大涉税事项的评估,组织协调税务函告、约谈工作,组织开展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档案处负责本系统三年以上业务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及查阅下作;负责本系统业务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
计划财务处分管系统预算资金、财务、装备、基建、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及市局机关日常财务核算。
研究室负责起草向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综合业务报告、综合调研报告,起草年度市地税系统工作报告,起草市局主要领导部分重要讲话及文稿,组织、协调、管理市地税系统调研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市地税系统中长期税收工作计划,参与市局领导的重要调研活动,搜集国内、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
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考评工作;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残保金管理处负责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的有关制度、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组织和协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的相关工作。
其它行政机构老干部处,分管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派驻机构监察处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党风廉正建设,负责对内部审计及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处理工作。2007年为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
直属分局开发局分局、西站分局、燕山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地反思给回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实施征管范围内各税种、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具体实施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稽查一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对该市内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税务检查工作;负责对该市涉税大案要案及市地税局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稽查二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地方税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对该市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个人实施税务检查工作;负责对该市涉税大案要案及市地税局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涉外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该市宣传、贯彻、实施农业税税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该市农业税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该市征管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的地方税政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征管范围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具体实施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7个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中心)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地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备份工作,负责有关税务信心收集、分类、加工、整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中心负责该市地税信息系统的运营管理和技术维护工作,组织相关的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票证管理中心负责北京市普通发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发票管理制度建设,企业发票的控制和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征管业务工作所需的各种票证的印制、保管和供应工作。
纳税服务中心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电话咨询工作;负责接转涉税案件的举报及纳税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投诉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与物业管理工作。
干部培训中心承担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老干部活动中心承担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的学习、康乐活动。
三、1个群众团体: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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