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指的是青春期青少年建立恋爱关系。“早恋”一词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早恋一般指未进入大学阶段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经过二十年在中国的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多。而大多数都是暗恋、单恋(单相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发展成为早恋。
中文名早恋
外文名Puppy love / Calf love
类别心理学
英文名puppy love/calf love
年龄18岁以下
又名青春期恋爱
对象青少年
特点朦胧性、矛盾性、变异性、差异性
类型爱慕型、好奇型、模仿型、逆反型
拼音zǎoliàn
注音ㄗㄠˇㄌㄧㄢˋ
繁体早戀
定义狭义早恋早恋,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过早的恋爱。严格来说,是男女双方都向对方告白,才能称之为恋爱。如果没有过告白行为,就不能称之为恋爱,不能称之为恋爱就更不能称之为早恋。只有作了告白行为(情书,直接告白等)才能算作恋爱,算作恋爱之后,才能根据受教育阶段判断是否早恋。一般认为在大学阶段以前的恋爱都属于所谓“早恋”。
广义早恋并不是一个正式和专业的词语,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实际上也并没有正式的标准来界定是否早恋。将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归为“早恋”,显然不科学。
一般认为青少年恋爱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等,尤其对女孩更为明显突出,但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影响。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亦有人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2]
青春期袁枚[1]的《子不语》记一故事:五台山某禅师,收一沙弥,年甫三岁。五台山最高,师徒在山顶修行,从不一下山。后十余年,神师同弟子下山。沙弥见牛马鸡犬,皆不识也。师因指而告之曰:“此牛也,可以耕田。此马也,可以骑。此鸡犬也,可以报晓、可以守门。”沙弥唯唯。少顷,一少年女子走过,沙弥惊问:“此又何物?”师虑其动心,正色告知曰:“此名老虎,人近之者,必遭咬死,尸骨无存。”沙弥唯唯。晚间上山,师问:“汝今日在山下所见之物,可有心上思想他的否?’曰:‘一切物都不想,只想那吃人的老虎,心上总觉舍他不得。”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情窦初开的青少年对异性的思慕。
在科学界,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则被归为的广义“早恋”一说,是违背科学的。值得一提的是,西方人,反而更加注重人与人之间距离的保持。尤其是经受过高等教育以及享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西方家庭,很注重孩子的性道德和性习惯培养,而并非我们所道听途说的对孩子过早进行性尝试持有鼓励的态度。在这种意义上来讲,他们与东方所谓传统家庭的教育思想倒是极为统一的。
表现进入青春期后,出现异性爱慕倾向的青少年,会主动接近自己喜欢的异性,双方交往频繁,相互倾心,就可能导致恋爱的发生。
(1)由性冲动和外在吸引而产生,缺乏思想情感方面的考虑;
(2)彼此往往是由双方身上的某一方面的优点产生倾慕之情,缺乏对对方的全面评价;
(3)缺乏责任感和伦理道德观念的约束,易发生性行为。
特点由早恋的各种情况综合起来看,早恋通常有下列4种特点:
朦胧性青少年对于早恋发展的结局并不明确,早恋的青少年仅仅是渴望与异性单独接触,而对未来家庭的组建、处理恋爱和学业之间关系、区别友谊和爱情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认识。
矛盾性早恋的青少年其内心充满了矛盾,既想和其喜欢的异性接触,又害怕被父母发现。可以说早恋的过程中愉快和痛苦是并存的。对于暗恋的早恋者而言,这种矛盾性还表现在是否向爱慕者宣示爱意(表白)的矛盾。
变异性友情是充满变化、极不稳定的,因为青少年往往欠缺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及经历,导致双方缺乏互信;关系一般都难以持久。正是这样,常常令双方的心理造成痛苦。
差异性青少年的早恋行为有明显的差异。在行为方式上,极其隐蔽,通过书信、电话、手机或者网络等传递感情,进行秘密的私下沟通和感情交流,家长和老师难以发现,但也有青少年会公开他们的关系,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
在程度上,大多数早恋者还主要是交流感情,或者一起玩耍;从人际关系上看,一般没有超出正常的朋友关系,但有的早恋者关系发展得很深,除了交流感情外,有时甚至发生性关系。
在年龄的喜好上,女孩通常喜欢比自己年龄大、比较成熟的男孩,而男孩则通常喜欢比自己年龄小的女孩,且在交往中体现自己的阳刚之气。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年龄相当时,女孩会采取主动,但根据实际情况看,更多的是男孩采取主动。这现象尚没有定论。
类型早恋的类型主要可以归纳为下面8种:
爱慕型这类青少年是由于互相之间对对方的爱慕而产生的早恋现象。这类早恋十分常见,而根据爱慕原因的不同,又可分为下面3类:
(1)仪表型
这类早恋是由于爱慕对方外在的仪表而产生的,也是最常见,但最难以持续和稳定的。学校中总有英俊的男生和漂亮的女生备受异性追崇,就是含有这个因素。
(2)专长型
这是由于爱慕对方的某项自己崇尚的能力或专长而产生的早恋。这类早恋常常是女孩采取主动。
(3)品性型
这类早恋是由于爱慕对方的某些自己崇尚的品性而产生的早恋,这相比而言维持得比较持久。
好奇型这是因为对异性留有的好奇心而产生的早恋现象。性意识的不断发展青少年会产生对异性身体、生活、心理和对自己态度的好奇,这是青春期青少年的一种心理现象。青少年容易产生性冲动,从而对异性保持一种敏感的态度,为了满足这种好奇心,而结交异性朋友。
模仿型这是由于模仿社会上、影视作品和报刊书籍中的行为而产生的早恋现象。
从众型这是迫于周围同龄人的压力产生的早恋现象。例如本来不存在的恋爱关系,可能被周围的人杜撰出来,即“谣言”或者“绯闻”。在这样的环境下,迫于舆论的压力,很容易对其产生爱慕之心。
愉悦型青春期男女之间作为同学甚至同桌,由于较多的交流和信息传递,会对对方产生更为细致和透彻的理解,在这种状况下容易产生早恋。这也是“同班恋”甚至“同桌恋”的重要原因。
补偿型一些青少年由于在学习生活中遭受挫折,使自己自尊遭到损害,为达到发泄目的,往往会找异性交往,在其中忘掉痛苦,以谋求补偿。这类早恋融入了真实的感情,容易发展深化。
逆反型由于社会意识和舆论的因素,青少年的两性交往常会受到家长、老师的不恰当干预,容易诱发其“你们不许我这样做,我偏要这样做”的心理。在这种逆反心理的作用下,本来正常恰当的异性交往可能迅速向早恋发展。
病理型在当代社会,营养条件优越,容易造成营养过剩和食物中含有的性激素的作用或各种特殊生理疾病、家庭遗传等因素,容易造成青少年心理早熟,甚至是性变态心理。这是诱发青少年早恋的主要客观因素。
上述的各种类型也常见于成年人的恋爱之上,尤其是第一次谈恋爱,当然也有没有经历过早恋的人。而且,因为成年人的力量较大且有较多的知识,所以产生的相同后果有些性质比早恋的孩子更为恶劣。
科学性因为少年在青春期加速发育,第二性征出现后,逐渐性成熟,生理和心理都有成人化趋势。所以对异性产生好感或是发生恋爱行为是青春期的普遍情况,是生理与心理发育的必然。
在中国,经过几十年的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没有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少。而大多数都是暗恋、单恋(单相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发展成为恋爱。
青春期恋爱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然而,在中国,思想传统的长辈们与应试教育界一般认为青春期恋爱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应试能力和学业成绩等,或者是认为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但是,亦有教育学家和青少年家长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然而早恋不等于做爱,中高学生没有责任的概念早恋做爱后都会被抛弃,从而影响以后的心理性格的正常发展。
评价但是,在中国文化、社会上的普通观点是,早恋对青少年的前途和发展有害。很重要一种原因是教育制度的极大竞争性和社会的极度功利化。报纸和别的媒体也报导早恋这现象对学生的危险与家长的担心。这种现象也从一定侧面反映出成人社会对于主流话语权的垄断。
其实,在青春期阶段对异性产生爱慕感甚至好感都是比较正常,自然而又美丽的事。但是,这是有分寸的。而把握好分寸、不轻易越界,这对与自控能力相对较差的青少年还是较高要求,不容易做到。基于很多人认为早恋发生不能避免,而适当的自控及外界对早恋的青少年做出适当的疏导和帮助却是应该的,也是可以做到的。
由于早恋的主体生理的不成熟,较之青少年不易产生性冲动,使得早恋行为给人感觉更纯洁更神圣更美好,往往也更值得回忆。这样说来,早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甚至值得提倡,至少不要阻碍她的发生。但是必须是在不对主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所以对于存在早恋倾向的青少年提出以下忠告:
1、必须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尽量不使早恋行为影响到正常的学业。
3、不能让早恋行为给自己的身心带来伤害。
其实人一生当中,最纯真的感情就在这段时期,那时候一起,望蓝天白云,读月亮星星,看树叶从枝头悄悄滑落,看小鸟在空中欢快追逐……
那时候的浪漫幸福是短暂的。也正因为它短暂,才有后来那铭刻于心的回忆,那甜甜的、幸福的、值得珍惜一辈子的回忆,越是短暂,就越值得珍惜。
容许一些态度较为开明的家长和素质教育界都会容许青春期恋爱,因为恋爱是青少年的人权和自由,有的教育学家、家长和学生认为早恋有以下益处:
培养人际交往能力和独立能力。熟悉与学习恋爱,为将来的恋爱打下基础。满足青少年渴望接近异性的心理。缓解学习和生活的压力,获得更多的积极情绪。培养勇气与承受挫折能力。拥有情感上的寄托,使精神不感到空虚。培养审美的能力。提高情商。培养对他人,尤其是对异性的鉴别能力。提高自信心。较成年人的恋爱而言,青春期恋爱显得更为纯洁,较少涉及性和利益。青春期恋爱为许多文化产物提供了了灵感,如一些言情小说、动漫与恋爱题材电子游戏。
反对青春期恋爱难以得到中国应试教育界和思想较为传统的家长们的认可,还被称作是“早恋”,但事实上,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青春期心理表现。下面是一些应试教育者归纳出的一些危害:
影响应试能力和考试成绩,使得青少年无法成为应试教育标准下的“人才”。给予青少年更多的自由与空间,使青少年变得难以管理,有违应试教育的初衷。青春期恋爱与过早发生性行为相关,过早发生性行为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危害。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保守思想不允许男女谈恋爱,青春期恋爱行为更是违背了这种思想。
其他早恋在西方社会,十几岁的孩子谈恋爱,亲吻、拥抱,被视为比较正常的关系(西方社会本较开放,异性朋友间拥抱是完全可接受的)。只要未有发生婚前性行为或导致少女怀孕,即使是在较保守的信奉宗教的家庭也不会限制十六岁以上的高中生谈恋爱的。虽有宗教界人士针对未婚性行为提出异议,但提倡的仅是婚前守贞运动,并非禁止青少年恋爱。
事实上在西方,“早恋”一词根本不存在。而在中华文化圈中的日韩台越等国家地区乃至整个东亚,也没有中国内地这般持有对青少年恋爱如此敌视的态度。而绝大部分西方人对中国学校限制学生恋爱视为非常不可理解之事。虽然大多数西方人在青春期时期并没有谈过恋爱(也是由于青春期恋爱肤浅的性质),就算恋爱了也大都难以持久,但总的来说西方人对青春期恋爱持宽容态度。
在中国旧社会,大都是父母包办婚姻,虽然有大量的小女婿、少夫妻,也只能称为早婚、早育。至于恋爱,则是不论何种年纪,都是不被允许的,而不是只有18岁以下的早恋被认为是不好的。
家长对待早恋处在青春期的孩子,在同性同年龄人中形成亲密朋友关系的同时,由于性的萌动而导致对异性的关注和恋爱的感情,而且,这种关注会不断增强,以致对特定的异性萌发出爱慕之情是很自然的。家长应该信赖孩子,以朋友的身份,平等的地位与孩子谈心,帮助孩子处理情感波动的问题,是可以培育孩子自觉地去约束自己的行动和生活的。
在对待青春期少男少女“早恋”的问题上,家长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当孩子进入青春期,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性教育的同时,要进行一些适当的性、恋爱、婚姻教育。当发现孩子有早恋的苗头时,家长不要惊慌失措,如临大敌,要对孩子进行热情的帮助,喜欢心目中特定的异性是这个阶段的孩子都会发生的,但这种喜欢只能保持在友谊的层面,不能成为“恋爱”,因为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年龄阶段,生理、心理发展尚不成熟。如果因为早恋而荒废学业、前途也非常可惜的。
(2)如果发现孩子陷入早恋,孩子对所爱慕的对象魂不守舍时,家长不能用讥讽、责骂甚至惩罚的方式来对待孩子,更不能冲向学校、对方家中,或向邻里诉苦,弄得满城风雨。最好的办法是理解孩子,体贴孩子,运用“冷处理”的办法。要告诉孩子初、高中生谈恋爱最后“终成眷属”的还不到3%,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早恋对中学生学业有影响,如果因谈恋爱影响到不能继续求学深造,即使两人结婚了,生活也必将充满坎坷与矛盾冲突,因为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来临。
(3)家长应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对身心健康有益的活动,以转移其注意力,发泄其充沛的精力。校内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校外的旅游、交友、公益劳动等既可锻炼身体,又可益智、养性。
家长禁忌:对孩子冷嘲热讽,说一些过激的语言;以粗暴的态度训斥孩子,只禁不导,限制孩子的交往活动和范围;体罚、压制孩子;家长对孩子的早恋行为不要不予理睬、听之任之,更不能支持孩子早恋。如果是那样的话,会害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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