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糠酸莫米松。基质为已二醇、磷酸、丙二醇硬脂酸盐、硬脂酸-20聚烃氧基脂、二氧化钛、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白蜡及白凡士林。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乳膏,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药品类型OTC甲类、外用药、医保工伤用药
药品名称艾洛松
特殊药品兴奋剂
用途分类糖皮质激素
适应症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湿疹、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用法用量用法:局部外用。
用量: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不良反应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2.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注意事项艾洛松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
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未进行该项实验。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艾洛松本品为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贮藏密闭,在25℃以下保存。
包装铝管包装,每支5克,每盒1支。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WS-(X-025)-2004Z。
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418。
生产企业生产企业:上海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批准日期:2003-04-17;2004-08-06。
原批准文号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1999)J-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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