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越,战国时齐国博士,秦朝时曾任仆射(音púyè)。李斯和淳于越是一对好兄弟。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置酒咸阳宫时,他建议实行分封,以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遭丞相李斯驳斥。他为扶苏代言,泣血上表,谏阻焚书,终于招来杀身之祸。淳于越舍生取义,与诗书共存亡,死得坦然。
本名淳于越
所处时代战国时齐国
主要成就建议实行分封
别称齐国博士
人物经历当时身居相位的李斯,为了迎合秦始皇统一言论的需要,上表焚书,当即遭到太子老师、博士淳于越的反对。李斯意识到,焚书之议势在必行,却又担心性格耿直的淳于越强谏惹祸,想方设法劝导他,可是淳于越还是触犯了律令。在李斯的袒护下,淳于越免于死罪,革职回乡。
为了保护储君,在回乡路上,他又为扶苏代言,泣血上表,谏阻焚书,终于招来杀身之祸。
在刑场上,监刑官李斯和死囚淳于越互吐心声,阐明各自的人生观。淳于越舍生取义,与诗书共存亡,死得坦然;李斯保住了禄位,却遭受天下读书人的唾骂。
文献考证据先秦文献和出土文物可知,先秦古国淳于国在今泰安市岱岳区与新泰市一带;曾任秦朝博士的淳于越是泰山地区人。
一是辩明淳于越籍贯,质疑传统旧说。淳于越籍贯考释淳于越是何处人历史记载语焉不详。
二是分析淳于越思想人格,为四人帮及其御用文人定谳的历史公案辩诬,以恢复淳于越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地位,还其秦代儒家代表人物的本来面貌,并与大家商榷。
人物评价他反对推行郡县制度,主张实行分封制度,体现了古代朴素的地方分治和权力制约的思想,是对先秦正统儒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淳于越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地位应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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