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华,女,汉族,1968年11月生,河南许昌人,大学文化程度,理学学士,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十七大代表,陕西省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中文名卫华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8年11月日
毕业院校西北大学
性别女
出生地河南许昌
人物履历1987年09月至1991年07月,在西北大学地理系城乡区域规划专业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1991年07月至1991年09月,在西安市莲湖区委组织部帮助工作。
1991年09月至1997年04月,任共青团西安市莲湖区委干事(其间:1991年9月至1992年2月,在莲湖区庙后街街道办事处从事社教工作)。
1997年04月至1998年04月,任共青团西安市莲湖区委副书记。
1998年04月至2001年02月,任共青团西安市莲湖区委书记(其间: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在西安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1年02月至2002年12月,任西安市碑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02年12月至2005年05月,任共青团西安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5年05月至2006年01月,任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6年01月至2008年01月,任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8年01月至2011年06月,任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2011年06月至2012年06月,任咸阳市委副书记(正厅级),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2012年06月至2013年01月,任咸阳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党校校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2013年01月至2013年02月,任咸阳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党校校长。
2013年02月至2013年06月,任咸阳市委副书记、党校校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3年06月,任咸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任免信息2017年3月16日,咸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卫华当选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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