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四林,男,1965年生,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
2013年5月起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发展与国外马克思主义以及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教学研究。
中文名艾四林
国籍中国
民族汉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职业教授、院长
代表作品《哈贝马斯》、《民主、正义与全球化》
主要成就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性别男
人物经历199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
1999——2000年,在德国多所大学哲学系、政治学系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1996年9月——1998年12月,担任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2001年1月——2009年3月,担任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2003年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
2002年晋升教授,2003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2008年7月以来,担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课题组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马克思主义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委等。青海大学青海省昆仑学者讲座教授,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讲学计划讲座教授以及兰州大学兼职教授等。
艾四林主要成就科研成就在研项目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马克思与德国哲学”,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教育部,主持人。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历史考察”,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项目,中宣部,主持人。
“思想政治理论课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教育部质量工程,教育部,主持人。
“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北京市教改项目,主持人。
学术成果
出版《哈贝马斯》《民主、正义与全球化》《艾四林论文选》等著作,《伦理学与价值论的基本问题》等译著,主编《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体系与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清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系列丛书》《马克思主义经典导读丛书》等多种,发表论文百余篇。
艾四林所获荣誉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人保部等七部委,2009年)、“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五部委,2008年)、“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教育部,2007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教育部,2004年)。
获第五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中国图书奖、等多项教学科研奖励,并获“宝钢优秀教师奖”等多项荣誉称号。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社会任职2013年5月起受聘湖北工业大学楚天学者讲座教授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课题组首席专家
国家社科基金马克思主义学科评议组成员
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会副会长
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理事
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委
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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