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山,男,汉族,1963年2月生,河北沙河市人,现任中共宁晋县委书记。1985年10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获得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曾任河北省宁晋县委书记(副厅级)。2015年12月1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逮捕,同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文名李江山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河北师范学院
出生年月1963年2月
出生地河北沙河市
信仰共产主义
人物履历1979年09月——1983年07月,河北师院中文系本科学习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2]
1983年08月——1986年08月,河北省沙河县册井中学任教。
1986年08月——1998年01月,中共河北省沙河市委工作,历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等职。
1998年01月——1998年06月,中共河北省沙河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8年06月——2000年02月,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6年09月——1998年07月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商业经济专业在职学习、毕业)。
2000年02月——2003年03月,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03年03月——2008年06月,中共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08年06月——2013年04月,中共河北省平乡县委书记。
2013年05月——2015年06月,河北省宁晋县委书记。
人物事件违纪被查2015年6月2日,经河北省委批准,宁晋县县委书记李江山(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依法双开2015年12月16日,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宁晋县委原书记李江山(副厅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江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调整干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江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逮捕2015年12月1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河北省宁晋县原县委书记李江山(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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