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书,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沙河市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清河县委书记(副厅级)。2015年12月16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文名冀东书
出生日期1963年12月日
毕业院校河北省农业大学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族
出生地沙河市
人物履历1979年09月至1983年08月,河北省农业大学邯郸分校学习;
1983年08月至1986年06月,沙河县农业局工作;
1986年06月至1990年05月,沙河市委组织部干事、副科长、科长;
1990年05月至1993年07月,沙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3年07月至1994年10月,沙河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4年10月至1995年12月,沙河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5年12月至1998年08月,沙河市副市长(其间:1996年09月至1998年0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商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08月至2000年02月,沙河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政法委书记;
2000年02月至2002年01月,沙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2年01月至2004年03月,威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03年09月至2004年01月,河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年03月,任清河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05年07月至2005年09月,中国人民大学中青年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年06月,任清河县委书记、县长;
2009年03月至2015年04月,任清河县委书记。
人物事件违纪被查2015年4月9日,经河北省委批准,邢台市清河县县委书记冀东书(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依法逮捕2015年8月1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清河县原县委书记冀东书(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依法双开2015年12月16日,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清河县委原书记冀东书(副厅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冀东书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冀东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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