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拼音:tū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始见于篆文。《说文》:“吞,咽也。从口,天声。”形声字,从口,其形像张开的口,表示口吞食;从天,表示人吞物时常将口朝天,以便咽下食物。本义是指不嚼或不细嚼整个咽下去;因其有口朝天之意,也引申为兼并、侵占别国领土或暗中非法占有别人财产;因食物吞到胃中可被容纳,也引申为包容,表示容纳,宽容大度。
中文名吞
拼音tūn
部首口
五笔GDKF
仓颉MKR
郑码AGJ
笔顺横、横、撇、捺、竖、折、横
字级一级字(编号0607)
平水韵平声十三元
总笔画7
四角号码10608
统一码U 541E
结构上下结构
注音ㄊㄨㄣ
字源演变字形演变流程图吞,形声字。从口,天声。本义为咽,《说文》:“吞,咽也。”大口吞食,《说文》小篆(见图中1)中即有口朝天之形。后至汉代,有两种不同的写法,《马王堆》中,上似王,下为口(见图中2),寓意野心极大有取代王权之心;《甲金篆》中为隶变后的文字,已较为整齐规范,可清晰的认出天、口二字(见图中3)。楷书见图中4.
吞字由天、口两部分构成,天在上,较为扁宽,口在下,人吞物时常将口朝天,以便咽下食物;食物通过口可进入胃中,故吞也有包容、容纳的意思;口朝天,有吞食天地之意,也引申为兼并、侵占别国领土或暗中非法占有别人财产。
现代释义基本释义1.不嚼或不细嚼而咽入:~吐。~咽。~噬。狼~虎咽。气~山河。忍气~声。
2.兼并,侵占:~没(mò)。~并。~蚀。~占。[1]
详细释义吞[tūn]
〈动〉
(形声。从口,天声。本义:咽下)
同本义
吞,咽也。——《说文》
吞舟大鱼也。——《后汉书·杜笃传》注
吞长江。——宋·范仲淹《岳阳楼记》
与风水相吞吐。——宋·苏轼《石钟山记》
气吞万里如虎。——宋·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又如:吞炭(吞咽火炭毁嗓子);吞舌(闭口结舌不言);吞舟(吞航。吞舟之鱼,能吞舟的大鱼);吞刀刮肠(喻痛下决心,改过自新);吞牛(比喻少年气概豪迈);吞咀(吞食);吞下一条鳝鱼
吞并,消灭掉
吞,灭也。——《广雅》
兼有吞周之意。——《战国策·西周策》
而交吞揆之。——《楚辞·天问》
吞二周。——汉·贾谊《过秦论》
又如:吞楼(侵吞);吞夺(侵吞掠夺);吞据(吞并,占据);吞声忍气(强忍气愤而不出声);吞声忍泪(形容强忍悲伤);吞声饮恨(抱恨无言);吞哀(隐忍悲伤)
容纳
吞若云梦者八九。——司马相如《子虚赋》
忍受
气断声吞。——《聊斋异·促织》[2]
又如:吞恨
〈形〉
痴呆
灯窗苦吟,寒酸撒吞。——汤显祖《牡丹亭·腐叹》
古籍释义说文解字
咽也。从口天声。
说文解字注
吞,咽也。
今人以吞吐对举。据此则咽喉本名吞。俗云喉吞是也。犹之喉本名咽。平声。今人以为下咽字。一见切。从口。天声。土根切。古音在十二部。
康熙字典
《唐韵》吐根切。《集韵》《韵会》他根切,并音吞。《说文》:咽也。司马相如《子虚赋》:吞若云梦者八九。
又《广韵》:吞,灭也。《增韵》:并包也。《战国策》:阴谋有吞天下之心。
又《广韵》:他前切。《集韵》:他年切,音天。姓也。汉有吞景云。
又《集韵》:咽也。《古梁传·隐三年》注:其所吞咽者,壤入于内。《释文》:吞,敕恩反,又音天。
王筠诗:桓桓信无敌,堂堂宁有前。九圻良易举,八荒安足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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