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拼音:zé)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西周金文,古字形从刀从鼎,会用刀刻画鼎纹之义。刀刻“鼎”文具有稳定性,故用以作为准则。则的基本义是规范、准则。由准则引申为规章,再由规章条文的分项引申作量词。“则”用为动词表示以……为准则、为标准。用作连词,表示时间上的相承或因果联系,也表转折,又在两个相同的词之间表让步。“则”作副词,用于表示肯定的判断。“则”用在序数词后,表示列举原因或理由。
中文名则
拼音zé
繁体則
部首贝、刂
五笔MJH
仓颉BOLN
郑码LOK
笔顺253422
字级一级(编号:0440)
平水韵入声十三职
笔画4 2、2 4
部首笔划2
注 音ㄗㄜˊ,ㄓˊ
造字法会意字
结构合体字,左右结构
四角码7280₀
统一码5219
异体字𠞋、𠟔、𠟭、𠟻、𣉇
文字源流“则”是会意字。在图1的金文中,左为“鼎”右为“刀”,表示用“刀”在“鼎”上刻画。部分金文左为两个“鼎”(图2),孙常叙对此字形解释是:“西周金文‘则’字从两鼎一刀,化一般为具体,以鼎代器。上一鼎是所比照的器样,下一鼎是比照器样傲制出来的模型母胎,从刀,表示对它照样进行整形雕饰。把古‘则’字字形结构所反映的词义特点和《说文》所记‘等画物’的‘则’字古义统起来,可以使我们在商周青铜器铸造工艺程序上又看到一道工序。”“《说文》所的‘等画物’就是比照样子刻画器物——照样子作东西。” 成批地制作器物,必须首先设立标准,然后按照同一标准生产,长短、宽窄、大小就会相等,形状也相同,而且,在上古人们多将刑书、律法铸于大鼎,作为人们行动的准则,所以“则”有标准、准则的含义。
图3为春秋金文,图5是战国简牍文字,图6是战国金文,均沿袭西周金文。小篆(图7)将金文的“鼎”讹变为“贝”,隶书(图8、9)、楷书由小篆体演变而来。
由法则、准则的意思,“则”又能泛指普遍遵守的规定,如:原则,规则。准则、法则是学习的标准,“则”字引申为榜样、模范。成语“以身作则”也正是这个意思。“则”从法典规章又引申为遵守、效法,用作动词,如《论语·泰伯》:“惟天为大,惟尧则之。”两句话大意是:只有上天才是伟大的,而只有尧才能效法上天。凡法典规章,其内容都不止一项,须分别款,一一开列,所以法典规章的一条一款一项,就称为一则。这样“则”又引申为量词,现代汉语多用于计量篇幅短小的文章,如两则新闻,三则寓言等。
此外,“则”还是一个文言虚词,主要用作连词,多表示条件或因果关系,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就”“那么”,如成语“不平则鸣”,“水至清则无鱼”。“则”作为虚词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也经常使用。
现代释义读音 | 词性 | 释义 |
zé | 动词 | 划分等级。 |
权衡,衡量。 | ||
作;做。 | ||
效法;学习(别人的长处)。 | ||
名词 | 等级。 | |
古指三百平方里以下的采邑。 | ||
标准权衡器。 | ||
规范;规律。 | ||
楷模;榜样。 | ||
规章;条文。 | ||
形容词 | 相同,均等。 | |
量词 | 用于内容完整的文字的条数。 | |
用于事物细分的条目。 | ||
副词 | 立即,马上。 | |
用于判断句表示肯定,相当于“乃”“即”。 | ||
表示前后两事时间相距很近,右因果、条件关系,相当于“即”“便”。 | ||
表示在发现某事时早已如此或即将如此,相当于“就”“将”。 | ||
表示范围,相当于“只”“仅”。 | ||
连词 | 表示承接关系,相当于“就”“便”“那么”(多单用)。 | |
表示转折关系,相当于“而”“却”。 | ||
表示平列关系。 | ||
常“则……则”使用,有加强对比的作用。 | ||
表示原因(有时兼表对比)。 | ||
表示让步关系,相当于“虽然”“尽管”。 | ||
表示让步关系,相当于“倒”、“倒是” | ||
表示出乎意外,发现了新的情况,相当於“竟”“却”。 | ||
表示假设。相当于“若”“如果”。 | ||
助词 | 用于句中,无实义。 | |
句末语气词,相当于“哉”“者”。 | ||
句首语气词。 | ||
cè | 形容词 | 通“测”。深。 |
动词 | 通“测”。测度。 | |
通“侧”。隐蔽。 | ||
zéi | 通“贼”。害。 | |
zhī | 名词 | 姓氏用字。 |
参考资料[1][2] |
【卷四】【刀部】子德切(zé)
等画物也。从刀从贝。贝,古之物货也。
𠟻,古文则。
𠞋,亦古文则。
𠟭,籀文则,从鼎。
说文解字注等画物也。
段注:等画物者,定其差等而各为介画也,今俗云“科则”是也。介画之,故从刀。引伸之为法则,假借之为语词。
从刀贝。贝,古之物货也。
段注:说从贝之意。物货有贵贱之差,故从刀介画之。子德切,一部。
𠟻,古文则。
段注:重贝者,定其等差之意。
𠟭,籀文则,从鼎。
段注:鼎部曰:“籀文以鼎为贝”,故员作𪔅,㜏作𡤀,霣作䨶,则作𠟭。
广韵子德切,入德精 ‖则声职部(zé)
则法则。子德切。三。
康熙字典【子集下】【刀部】 则;康熙笔画:9;部外笔画:7
古文:𠟻、𠟭、𠞋、𠟔
《唐韵》《正韵》子德切。《集韵》《韵会》即德切。竝音侧。《说文》:则等画物也。从刀贝。贝,古之物货也。徐曰:则,节也。取用有节,刀所以裁制之也。
又《玉篇》:法也。《尔雅·释诂》:则,常也。疏:谓常礼法也。《周礼·天官·冢宰》:以八则治都鄙。郑注:则,法也。
又《增韵》:凡制度品式皆曰则。《书·说命》:明哲实作则。
又天理不差曰则。《易·乾卦》:乃见天则。《诗·大雅》:顺帝之则。
又法其可法者曰则。《书·无逸》: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注:戒成王效法文王也。《诗·小雅》:君子是则是效。
又《周礼》五命赐则注:地未成国之名。
又夷则,七月律名。《前汉·律历志》:则,法也。言阳气法度,而使隂气夷当伤之物。
又《韵会》:助辞,又然后之辞。《论语》:行有馀力,则以学文。
考证:“《周礼》五命赐注:‘则,地未成国之名。’”谨照原文注改则。则改注。[3]
字形书法“贝”宽“刂”窄,顶部“贝”低,底部“刂”低。“贝”,㇕(横折)的竖段写在竖中线左侧。“刂”,两笔的中点在横中线。
音韵集成时代 | 声韵系统名称 | 韵部 | 声母 | 韵母 |
先秦 | 高本汉系统 | ts | ək | |
王力系统 | 职 | ts | ək | |
董同龢系统 | 之 | ts | ə̂k | |
周法高系统 | 职 | ts | ək | |
李方桂系统 | 之 | ts | ək | |
西汉 | 职 | |||
东汉 | 职 | |||
魏 | 德 | ək | ||
晋 | 德 | ək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德 | ək | |
北魏后期北齐 | 德 | ək | ||
齐梁陈北周隋 | 德 | ək | ||
隋唐 | 拟音/高本汉系统 | ts | ək | |
拟音/王力系统 | ts | ək | ||
拟音/董同龢系统 | ts | ək | ||
拟音/周法高系统 | ts | ək | ||
拟音/李方桂系统 | ts | ək | ||
拟音/陈新雄系统 | ts | ək |
字形 | 小韵 | 韵摄 | 声调 | 韵目 | 韵系 | 声母 | 开合 | 等第 | 清浊 | 反切 | 拟音 | |
广韵 | 则 | 则 | 曾 | 入声 | 二十五德 | 登 | 精 | 开口呼 | 一等 | 全清 | 子德切 | tsək |
集韵 | 则 | 曾 | 入声 | 二十五德 | 登 | 精 | 开口呼 | 一等 | 全清 | 即得切 | tsək | |
韵略 | 入声 | 德 | 即得切 | |||||||||
增韵 | 入声 | 德 | 子德切 | |||||||||
中原音韵 | 则 | 入声作上声 | 皆来 | 精 | 开口呼 | 全清 | tsai | |||||
中州音韵 | 入声作上声 | 支思 | 叶子 | |||||||||
入声作上声 | 齐微 | 滋美切 | ||||||||||
洪武正韵 | 则 | 入声 | 七陌 | 庚 | 精 | 全清 | 子德切 | tsək | ||||
分韵撮要 | 则 | 阴入 | 第十五登等凳德 | 德 | 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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