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照华,男,汉族,1949年9月26日出生。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7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中央纪委执法监察室工作,任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
中文名孙照华
国籍中国
性别男
主要成就任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
主要贡献主要调查处理了辽宁省“铁岭—四平”高速公路青洋河大桥工程质量事故、云南省“昆—禄”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山西省阳泉市“12.9”、朔州市“3.19”、大同市“5.18”、临汾市“5.5”、河北省唐山市“12.7”煤矿爆炸事故及山西省忻州市“7.7”私藏炸药爆炸事故和涉及湘、浙、赣三省“3.17”私运炸药爆炸交通事故。
人物履历1972年4月至1975年12月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北京航空学院)学习
1975年12月毕业,留校在第十系任教;
1981年至1989年10月调北航研究生院工作,任助理研究员;
1989年10月调到中央纪委二室工作,任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3年1月至今,在中央纪委执法监察室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
任免信息2016年12月16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孙照华的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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