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康美药业”(上交所:600518)1997年,由民营企业家马兴田先生创立,公司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当时是“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2000年,开始进行股份化改组。是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之一。公司已通过股权分置改革。2018年12月28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2019年1月2日,康美药业跌停开盘。截至2日10时,报8.29元,跌停板封单超过40万手,成交额超过6000万元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了高达近300亿的“会计差错”。5月1日,发致股东信致歉。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财务报告造假,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2019年5月21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戴帽变“ST康美”。2019年8月16日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等作出处罚及负责人禁入市场告知,实锤造假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ST康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马兴田、许冬瑾给予警告,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邱锡伟、庄义清等19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发布对康美药业的处罚及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21年5月10日 4月22日被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涉及案号为粤52破申1号。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3次。
公司名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药品
成立时间总部地点广东普宁市
公司类型上市公司
公司口号心怀苍生,大爱无疆
年营业额1935623
员工数11219
中文名康美药业
英文名KANGMEI PHARMACEUTICAL CO,LTD
创建时间1997
创建地点广东省普宁市
法人代表马兴田
总部所在地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长春路中段
产品服务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产
总资产241亿元
员工人数11219人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00231131526C |
法定代表人 | 赖志坚 | 经营状态 | 开业 |
成立日期 | 1997-06-18 | 行政区划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 |
注册资本 | 497,386.1675万(元) | 实缴资本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所属行业 | 医药制造业 |
工商注册号 | 440000000006711 | 组织机构代码 | 23113152-6 |
纳税人识别号 | 91445200231131526C | 纳税人资质 | - |
营业期限 | 1997-06-18 至 无固定期限 | 核准日期 | 2022-01-28 |
登记机关 |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参保人数 | 3554人 |
曾用名 | -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 | ||
经营范围 | 生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醋制、酒制、盐制、炒、煅、蒸、煮、炖、燀、制炭、炙制、制霜、水飞、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提取、中药配方颗粒、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维林、泛酸钙、吉法酯、盐酸坦洛新、雷贝拉唑钠)、食品;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干果,坚果,烘焙食品,糖果蜜饯,罐头,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以上各项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化妆品、消毒剂、卫生产品、计生用品、农副产品;食品销售管理;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号文经营);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按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在经核准的区域内直销经核准的产品(具体区域和产品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普通货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自有房产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
康美药业拥有1个化学药品生产基地、2个中药饮片生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1个中药饮片物流配送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投资10多亿元的中药物流配送中心和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医院项目正在施工建设。目前康美药业产品系列包括4个国家级新药在内的20多种化学药品及原料药,各类中药饮片1,000多种,10,000多个品规。
康美药业与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国内中医药科研机构紧密合作,组建以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张文康、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可冀、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永炎、石学敏、刘耕陶等多位医药界权威和医药泰斗为顾问的公司专家队伍,形成强大的外围技术支撑团队,为企业生产和产品开发提供了强势的技术支持。康美药业“甲磺酸多沙唑嗪项目”、“中药饮片产业化示范项目”先后被列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技术工程专项、国家“十一五”规划项目。
商业领域康美药业医药商业领域涉足四大类产品、医疗器械的经营和终端网络的配送。拥有康美(成都)药业有限公司、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康美(集安新开河)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并在广州、北京、上海、深圳设有二级分公司,在全国20多个省市设有办事处,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东北等区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秉承“用爱感动世界、用心经营健康”的理念,康美药业建立了一支专业化营销队伍,能够长期稳定地为广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原料药(甲磺酸多沙唑嗪、盐酸丙哌唯林),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颗粒剂;批发:中药材(收购),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凭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材)[限分支机构经营];饮料、代用茶生产销售,药食同源(饮片)分装销售。
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建筑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针、纺织品;房地产投资,猪、鱼、鸡、鹅、鸭饲养,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准予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按省外经贸委粤外经贸进字[97]339号文经营)。
发展状况康美药业(600518)是中药饮片行业内生产规模最大、品种最多的企业,主要产品有康美利乐、康美诺沙、康美络欣平、康美培宁等。2008年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3%,净利润同比高速化为核心,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建立中药物流港和药材加工基地,掌控上游中药材资源,迈出走向全国步伐。
建设普宁市康美中医院打通下游产业链。公司欲贯通中药饮片上下游“中药材-中药饮片-医院”的产业链意图明显,产业链一体化的模式初具雏形,围绕中医药领域做强做大的基础具备。加工型饮片龙头产能遥遥领先,多品种大规模优势将最大限度的分享中药饮片产业升级机遇。08年,SFDA将强制性推行中药饮片行业GMP认证管理,高达70%的不通过率将推动市场份额向龙头企业集中。公司是我国首批通过认证、产能最大的饮片龙头,一期和二期产能全部整合后将达到10000吨。预计公司08和09年产能将分别达到6700吨和10000吨,分别同比增长60%和49%,分别新增毛利9800万元和1.4亿元。
企业文化企业宗旨
永远致力于人类的健康事业,不懈追求创造美好人生
企业愿景
中国最受尊敬的公众公司
经营理念
用爱感动世界,用心经营健康
核心价值观:
心怀苍生,大爱无疆
发现才能发明,发明才有发展
康美药业自创立以来始终肩负将民族传统中医药发扬光大、开创人类生命健康事业的时代责任和神圣使命,秉持发现才能发明,发明才有发展的理念,致力于西药研发、生物科技、现代中药融合发展的创新与开拓。
创新才能创造,创造才有创业
创新才能创造,创造才有创业。康美以哲学智慧融入企业文化,经创新精神培养企业理念,以科学创造推动事业发展。诚实才能诚信,诚信才有成功“成人达己,成己达人”。康美人深深懂得,只有成就人类的健康,成全社会的和谐,才能成功康美的事业。
善良才能善为,善为才有善报
“心做良田,百世耕之有余”,康美人以和谐之心视物,以博爱之心待人。“用爱感动世界,用心经营健康”,这是康美的企业理念,也是康美员工的坚定信念。
尽心才能尽力,尽力才有进步
尽心才能尽力,尽力才有进步。吸收汲取一切古今中外的人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文明营养,心系万众健康,立志医药济世,成就百年大业。
大事记2010年8月19日,康美药业今告:8月18日,公司与普宁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收购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框架协议》,公司收购中国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相关原则问题达成一致。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1-7获得直销经营许可。
2018年12月28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1]
证券投资证券资料
证券简称 康美药业
证券类型 A股
曾用名 G康美
上市状态 已经上市
上市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上市交易所 上海
上市日期 2001-03-19
发行价(元) 12.57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36.42
上市首日涨跌幅(%) 189.74
上市首日换手率(%) 56.79
摘牌日期 没有摘牌
摊薄发行市盈率 30.83
发行方式 上网定价发行
公开总发行数量(万股) 1800.00
发行公众股数量(万股) 1800.00
配售给基金股数(万股)
申购代码1 730518
申购简称1 康美申购
上网发行申购上限(万股) 1.80
上网发行(万股) 1800.00
募集资金(万元) 22626.00
发行中签率(%) 0.06
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办会计师: 杨文蔚 吉争雄
法律顾问: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评估人员: 韩羽 陈怀斯
股本情况
公司于1997 年6 月9 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7]346 号文、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体改[1997]077 文批准,由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3 家法人企业和许燕君、许冬瑾2 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7 年6 月18 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1007149),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贰佰捌拾万元(RMB52,80 0,000);
2001 年2 月6 日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成功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柒仟零捌拾万元(RMB70,80 0,000);根据2004 年4 月27 日召开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3 年度分配方案,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080,000.00 元及资本公积人民币28,320,000.00 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零陆佰贰拾万元(RMB106,200,000.00)。
2005 年10 月14 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许燕君、许冬瑾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向2005 年10 月21 日为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流通股支付2.5 股股票对价,实际共计支付6,750,000.00 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06,200,000.00 股,其中非流通股股数为79,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8%,流通股股数为27,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2%;2005 年10 月 25 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106,200,000.00 股,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72,4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2%,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33,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8%。 根据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5 年度分配方案,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21,240.000.00 元及资本公积人民币31,860,000.00 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伍仟玖佰叁拾万元(RMB159,300,000.00)。
2006 年7 月,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通过发行6,000 万股A 股筹得人民币485,0 00,000.00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贰亿壹仟玖佰叁拾万元(RMB219,300,000.00)。 根据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6 年度分配方案,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65,790,000.00 元及资本公积人民币153,510,000.00 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叁仟捌佰陆拾万元(RMB438,600,000.00)。
2007 年9 月,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通过发行7,100 万股A 股筹得人民币1,023 ,230,600.00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伍亿零玖佰陆拾万元(RMB509,600,000.00)。 根据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7 年度分配方案,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0,960,000.00元及资本公积人民币203,840,000.00 元用于转增资本(10 转4 送1)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亿陆仟肆佰肆拾万元(RMB764,400,000.00)。
根据公司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将企业名称由“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名称变更申请已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08]第833 号核准。
持仓结构
康美药业在2008年一年中,股东户数呈增加趋势,机构持仓比例减少。最新季度情况表明,该股人均持股减少。最新机构持仓为47.53%,部分机构对该股看法有所下调,仓位下调-20.44%。
价值评估
综合投资建议:康美药业(600518)的综合评分表明该股投资价值较佳(★★★★),运用综合估值该股的估值区间在12.70-13.97元之间,股价目前处于低估区,可以放心持有。
12步价值评估投资建议:综合12个步骤对该股的评估,该股投资价值较佳(★★★★),建议你对该股采取参与的态度。
行业评级投资建议:康美药业(600518)属于制药行业,该行业目前投资价值一般(★★★),该行业的总排名为第12名。
成长质量评级投资建议:康美药业(600518)成长能力较好(★★★★),未来三年发展潜力较小(★★),该股成长能力总排名第92名,所属行业成长能力排名第7名。
评级及盈利预测:康美药业(600518)预测2009年的每股收益为0.31元,2010年的每股收益为0.42元,2011年的每股收益为0.48元,当前的目标股价为12.70元,投资评级为强力买入。
十大股东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股份类型 | 持股数(股) | 占股比例(%) |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 | 投资公司 | 流通A股 | 1,423,604,439 | 32.33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精选上市公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信托 | 流通A股 | 231,901,482 | 5.27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其它 | 流通A股 | 148,719,122 | 3.38 |
常州燕泽永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公司 | 流通A股 | 133,661,039 | 3.04 |
许冬瑾 | 个人 | 流通A股 | 97,803,700 | 2.22 |
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 | 其它 | 流通A股 | 93,114,716 | 2.11 |
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其它 | 流通A股 | 93,114,700 | 2.11 |
许燕君 | 个人 | 流通A股 | 69,836,056 | 1.59 |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 | 流通A股 | 53,226,122 | 1.21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 | 流通A股 | 51,837,947 | 1.18 |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600518.sh
康美药业(600518)是中药饮片行业内生产规模最大、品种最多的企业,主要产品有康美利乐、康美诺沙、康美络欣平、康美培宁等。2008年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3%,净利润同比高速增长了172%,每股盈利0.08元。 产业一体化蓝图初具雏形。2007年是公司战略布局的一年,公司在坚持以中药饮片产业化为核心,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建立中药物流港和药材加工基地,掌控上游中药材资源,迈出走向全国步伐。建设普宁市康美中医院打通下游产业链。公司欲贯通中药饮片上下游“中药材-中药饮片-医院”的产业链意图明显,产业链一体化的模式初具雏形,围绕中医药领域做强做大的基础具备。 加工型饮片龙头产能遥遥领先,多品种大规模优势将最大限度的分享中药饮片产业升级机遇。08年,SFDA将强制性推行中药饮片行业GMP认证管理,高达70%的不通过率将推动市场份额向龙头企业集中。公司是我国首批通过认证、产能最大的饮片龙头,一期和二期产能全部整合后将达到10000吨。预计公司08和09年产能将分别达到6700吨和10000吨,分别同比增长60%和49%,分别新增毛利9800万元和1.4亿元。
风险评价
基本面风险: 该股目前投资价值已经被严重低估,未来有价值回归的可能,可以积极关注。
技术面风险: 大盘短线处于高风险区,该股短线处于中风险区,目前已经不适合操作该股,请注意风险。
企业事件传销事件
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今年媒体关于获牌直销企业的报道,发现康宝莱、玫琳凯、权健、康美药业、九极生物、理想科技等因违规问题遭媒体曝光。据中国经营报今年4月报道,作为市值破千亿的康美药业(600518.SH)近年来不断收购和加码大健康产品,直销业务也成为其建立庞大产业的一部分,目前主要由旗下子公司康美时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时代”)负责经营。据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向直销企业知会了2017年直销投诉情况,康美药业以8件投诉量位居前列。
虚假证券
事件经过
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曾发布一系列公告,其中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 2018年之前康美药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并调整了2017年年报数据。而最为瞩目的一条为其在2017年财报中虚增货币资金近300亿,引市场震惊。 5月1日,因财报出现近300亿货币资金消失等重大会计差错而深陷舆论漩涡的康美药业,周三凌晨发出由董事长马兴田签发的致股东信。
2019年5月12日,连续收到上交所监管函、问询函的康美药业再次收到上交所的年报问询函。上交所表示,前期已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审计保留意见、内控审计否定意见、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和问询函,就涉及调整的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等项目进行问询。现对康美药业公司调整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
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对康美药业的调查进展时表示,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股票将在5月20日停牌一天,21日股票简称由“康美药业”变更为“ST康美”。
2019年8月14日广东省公安厅公告显示,APP“康美中药城”存在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情况,且无隐私政策。主要有三项:1.读取用户联系人数据;2.允许应用程序录制音频;3.强制访问相机设备。
2019年8月16日,证监会称,经查,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康美药业表示,公司在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时存在错误,造成2017年度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康美药业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对2016年的主要会计数据进行了调整,营业收入、扣非前后的净利润分别调减69.48亿元和14.99亿元,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调减15.72亿元和14.01亿元。
事件处置
证监会措施
证监会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事先告知书,依法拟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坚持法治、专业原则,加快办案进度,用足用好现有手段,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8月16日,证监会点名批评ST康美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影响极为恶劣。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实控人马兴田、许冬瑾夫妇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证监会拟决定对ST康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马兴田、许冬瑾给予警告,分别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邱锡伟、庄义清等19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公安整治
2019年8月19日,广东省公安厅官网曝光44款APP存在超范围读取用户通话记录等问题。康美药业旗下APP“康美中药城”也因无隐私政策列入问题名单中。
官网显示,“康美中药城”APP开发/运营主体在全国已设立300多个信息采集点。有关监测情况已上报公安部通报属地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治。
广东省公安厅公告显示,康美药业旗下APP“康美中药城”存在“读取用户联系人数据”“允许应用程序录制音频”等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的情况,且无隐私政策.
多次行贿
2020年2月18日,康美药业因多次行贿被列入“医药行贿企业榜”。
证监处罚
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发布对康美药业的处罚及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2021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2021年11月17日 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财务造假
2021年11月12日晚间,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相关被告将承担5.5万名投资者损失总额24.59亿元。据悉,康美药业公司连续3年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许冬瑾,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邱锡伟,财务总监庄义清,职工监事、副总经理温少生,监事、独立董事马焕洲和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杨文蔚承担100%连带责任。
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最终认定本案实施日2017年4月20日,揭露日为某自媒体上有文章质疑康美药业存在财务造假的2018年10月16日,据此来核算投资者损失。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重整计划
2021年11月26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至此,康美药业重整计划将正式进入执行阶段。
2021年12月29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经揭阳中院审查,康美药业全部债务已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实现100%清偿。至此,康美药业破产重整以如期实现重整目标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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