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规划范围为上海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南汇新城、临港装备产业区、小洋山岛、浦东机场南侧等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
中文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地理位置上海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
设立时间2019年8月6日
先行区面积119.5平方公里
片区面积873平方公里
历史沿革2019年8月6日,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2019年8月20日上午,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在滴水湖畔正式揭牌。
战略目标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彰显中国坚持全方位开放鲜明态度、主动引领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到2025年,建立比较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打造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平台,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区域创造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大幅跃升。
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成果,打造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成为中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
为什么临港有这样的优势?
首先,临港有开放的基础。何万蓬说,临港的双特试验已经历了几轮。此前的自贸区试验中,临港就有浦东机场片区、洋山深水港片区,在自贸区试验上已经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同时,临港还有很厚重的产业基础。“临港地区已经开发了15年,集聚的产业项目超过500个,初步形成了新能源装备、海洋工程、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一些骨干企业,也集聚了一批中国外行业领军企业。”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介绍说,临港地区也是上海科创中心主体承载区,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一些新兴领域集聚了一批高科技项目。这些产业基础对于新片区的特殊经济功能发挥将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临港还有很好的地理位置。陈寅介绍,区域内运输条件非常优越,有海港洋山深水港,有空港浦东国际机场,有铁路和高速公路,还有内河航道,是国际上同类地区运输条件最完善的。
这些对于特别机制的运用、特殊监管的实施,都是天然的区位优势条件。
未来,这个双特区域是否会有物理围网呢?
临港集团总裁袁国华说,新片区在地理环境上有一些天然的屏障,比如河、海等隔断,将来是否要在整个片区设置围网,目前还不确定,要等待实施细则公布。
地理位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在上海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
新片区的开发利用须遵守土地、无居民海岛利用和生态环境、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并符合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有关要求;支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办理合理必需用海。
批复文件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批复
国函〔2019〕6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增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范围见附件)。落桩定界工作,经商务部、自然资源部审核验收后报国务院备案,由商务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域四至范围
国务院
2019年7月27日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域四至范围
一、临港地区南部区域共76.5平方公里
区块一47.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
东至新四平公路、中港,南至杭州湾,西至南芦公路,北至平宵路、大泐港、东两港大道、云水路、正茂路、新元南路、长空路。
区块二10.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
东至沪芦高速、芦潮引河,南至环南一路、环南二路,西至南芦公路,北至胜利塘、顺翔路。
区块三18.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
东至H61路、北护城河、S10路、B42路、环湖二路、E7路,南至海塘大堤,西至沪芦高速、芦潮引河、海港大道、环湖西路、B41路、环湖三路、S7路、北护城河、随塘河、海西路,北至三三公路。
二、小洋山岛区域共18.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
小洋山岛全域。
三、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共24.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
东至东海大道,南至下盐路、上飞路,西至上海绕城高速,北至申嘉湖高速、围场河路、纬十一路。
制度体系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支持新片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实施公平竞争的投资经营便利。
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园区的通行做法,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在电信、保险、证券、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探索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实行形式审查。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支持新片区加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
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在新片区内设立业务机构,就国际商事、海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
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
实施高标准的贸易自由化。在新片区内设立物理围网区域,建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
在全面实施综合保税区政策的基础上,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制度。
对境外抵离物理围网区域的货物,探索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体现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模式,提高口岸监管服务效率,增强国际中转集拼枢纽功能。
支持新片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产业,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积极探索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相关监管政策制度由海关总署牵头另行制定。
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文化服务、技术产品、信息通讯、医疗健康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创新跨境电商服务模式,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新片区内建立国际配送平台。
根据油气体制改革进程和产业需要,研究赋予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原油进口资质。
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国际通行的金融监管规则,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
研究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新片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
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依法合规开展跨境金融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
新片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内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
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跨境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按照国家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先行先试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积极落实放宽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保障中外资金融机构依法平等经营。
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授权,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金融管理体制机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实施高度开放的国际运输管理。提升拓展全球枢纽港功能,在沿海捎带、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权开放等方面加强探索,提高对国际航线、货物资源的集聚和配置能力。
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境内制造船舶在“中国洋山港”登记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给予出口退税。
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相关政策,优化监管流程,扩大中资方便旗船沿海捎带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推动浦东国际机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吸引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开辟经停航线。
支持浦东国际机场探索航空中转集拼业务。以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与芦潮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为载体,推动海运、空运、铁路运输信息共享,提高多式联运的运行效率。
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放宽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从业限制,在人员出入境、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等方面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政策措施。
建立外国人在新片区内工作许可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新片区内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中国从业经历。
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允许境外人士在新片区内申请参加中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探索在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技术含量高的领域开展和加强技术合作。
为到新片区内从事商务、交流、访问等经贸活动的外国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签证和停居留政策措施。
制定和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办法,给予科研创新领才及团队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永久或长期居留手续“绿色通道”。
探索实施外籍人员配额管理制度,为新片区内注册企业急需的外国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实施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建设完备的国际通信设施,加快5G、IPv6、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片区内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支持新片区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总部经济等关键领域,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开展国际合作规则试点,加大对专利、版权、企业商业秘密等权利及数据的保护力度,主动参与引领全球数字经济交流合作。
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
对境外进入物理围网区域内的货物、物理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
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
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研究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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