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钦于1987年开创新恒基集团,初期以连锁商业、电子技术贸易为主要业务,成功地创造了“国美电器”品牌。黄俊钦1993年离开“国美电器”,投身房地产业。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与奋斗,其公司涉及的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网络通信、高新技术、生物制药、金融投资、物业管理等多方面。2011年3月30日黄俊钦被控合同诈骗、内幕交易、偷越边境、单位行贿4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
中文名黄俊钦
国籍中国
籍贯中国广东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7年
主要成就北京新恒基集团董事长
简介黄俊钦,男,黄光裕的胞兄、新恒基集团老总。
2011年3月30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内幕交易罪、偷越边境罪及单位行贿罪4项罪名,黄俊钦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教育:大专
主要公司:新恒基集团
公司总部:北京
主要行业:北京和沈阳的房地产、金融、高科技
创业历程黄俊钦,广东汕头人,曾任北京新恒基集团董事长。1987年黄俊钦创办新恒基集团,初期以连锁商业、电子技术贸易为主要业务,并成功地创造了“国美电器”品牌;1993年黄俊钦离开“国美电器”,投身房地产业,经过10余年发展,新恒基集团成为以房地产开发、网络通信、高新技术、金融投资、物业管理等为主的综合性企业集团。[1]
早在2004年的胡润富豪榜上,黄俊钦就以27亿资产排名27位。黄光裕曾说:这回胡润总算把他揪出来了。2005年,黄俊钦以55亿元资产位列第13位,2006年,以65亿元资产排名第20名。与弟弟黄光裕的张扬不一样,被认为有技术天才的黄俊钦出奇的低调。
白手起家黄俊钦,广东汕头人,男,1987年起历任国美总经理、北京静安物业董事长、北京新恒基房地产董事长和山东金泰集团董事长。三个职务说出了黄俊钦三段人生经历。黄俊钦的家乡在广东省汕头市凤壶村,一个“既不靠山也不靠海的小村庄”,黄俊钦一家是他们村里最贫困家庭之一。小时候的黄俊钦聪明而内向,家人认为他有技术方面的天才。
一个这样的故事流传着:一年春节,黄俊钦花了200元买了一个电视屏和一堆配件,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折腾了一宿,初一早晨全家人一醒来,惊喜地发现,那台电视机竟然能看。若干年后,贩卖电器成为这家人享誉华夏的家业。
1985年,19岁的黄俊钦带着16岁的弟弟黄光裕走出这个村庄北上创业。公开资料称其创业资本是4000块钱,他们的生意从贩卖小电器开始。一般的描述是:兄弟俩背着大旅行袋,里面装满了收音机、电子表之类的东西,从广东背到北方去卖。一年后,黄俊钦兄弟二人转战北京,不久后在北京珠市口经营一家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门面,那是一家国营服装厂的门市部,名叫“国美服装店”。
兄弟俩很快发现服装不好卖,于是卖起了老本行——电器。1987年1月1日,十多年后成为全国电器零售之首的“国美电器店”的招牌在这家小店的门前挂出。黄俊钦自学了无线电技术和计算机知识,在1988年那个人们还不知道互联网为何物的时候,只有三四家门面的国美就开始用电脑收款,而电脑上使用的程序就是黄俊钦自己编的。到了后来转战房地产业时,黄俊钦就开始研究建筑设计,还亲自参与设计方案,给大楼节省空间。
在1993年以前,黄俊钦主要负责幕后的管理和运筹,黄光裕则偏重业务。1993年兄弟二人对生意的发展方向却发生了分歧,于是分道扬镳。黄光裕分得了“国美”这块牌子、一部车和几十万元现金,包括房地产项目在内的其他资产全归黄俊钦。当时的国美拥有几百万元资产,黄光裕后来回忆道:我哥哥分得的比我多,多出的也不止一星半点。
与黄光裕共同创业2005年12月6日,北京地产投资大鳄新恒基集团与广州著名房地产代理公司合富辉煌正式签署代理合作协议,标志着该集团的华南淘金之旅正式启航。业内人士透露,新恒基集团在广州白云区所开发的“云楠苑”有望于2006年中上市。幕后操盘手黄俊钦的名字再次被人们关注。
与弟弟黄光裕近年来声名鹊起相反,大哥黄俊钦的曝光率几乎为零,以至于他的名字出现在2004年胡润的百富榜上时,黄光裕笑称:“这回胡润总算把他揪出来了。”一直有传言,说黄俊钦、黄光裕的关系曾经闹得很僵,他们甚至一度叫自己手下的保安互相对峙。黄光裕对此传闻进行了澄清:“那是手下人不懂事。”黄光裕认为,兄弟之间意见不和、从而发生争吵,那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没有根本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因为两个人有各自不同的企业。
据知情人透露,外界看来一直不和的两兄弟,其实一直联手在做一些大事情,像2005年推出“国美第一城”的国美置业房地产公司,其实一直是由两人共同操盘,尽管黄俊钦在其中并没有股份,但国美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均在黄俊钦的指导下进行。
创办新恒黄俊钦创办了新恒基集团,一心从事房地产。黄俊钦的新恒基集团一直保持着罕见的低调,但发展速度一点都不慢。开发的项目包括新恒基国际大厦、北京静安中心、鹏润大厦等多个商业楼盘。有业内人士说,新恒基在房地产业发展一直较为神秘,甚少通过拍卖市场购地,多数都通过并购或协议出让取得,项目主要集中在北京、沈阳两地,项目数量也并不多。这段时间,房地产市场的高涨使黄俊钦的财富快速增加,也正是这段时期的一些操作,成为黄俊钦后来原罪争议的核心缘由。
2007年年底,《财经》杂志一篇报道公开了官方对黄俊钦“新恒基系”和黄光裕“鹏润系”的调查事宜,揭开了公众对两黄原罪的争议的序幕。黄俊钦“第一桶金”的种种说法开始集中在骗贷之上。该报道称,黄氏兄弟在创业期间的违规贷款,加上以租房形式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套取的逾亿元租金,以及其后的虚假房贷及车贷,总计达13亿元。其中静安中心的开发,成为其操作方式的一个典型案例。
借壳上市黄俊钦早在2001年12月就收购了山东金泰集团,当时新恒基集团以3000万元购买了*ST金泰26.99%的法人股。有分析说,黄俊钦想借此打入山东房地产市场,并获得良好的壳资源,一举两得。*ST金泰2001年年报显示,当年房地产利润贡献率达25.71%。可惜此后的几年,
*ST金泰一直是黄俊钦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2003年4月,山东金泰又公布巨亏年报,山东金泰大量资产已无法收回,应收账款亏空500万元,另外还有近2亿元的债务。2005年、2006年又连续2年亏损,面临退市的风险。黄俊钦先后为这家公司打了100多场官司。5年内还不断“输血”,达1.25亿元。直到2008年7月9日增发公告之后,*ST金泰还收到了济南市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两起讨债诉讼。
从42个涨停到7个跌停,再到9月中旬“因媒体报道需澄清”、“因重要事项未公告”等等原因导致的停牌,黄俊钦的财富曾经历过这些的变化:每一秒钟增加4.94万元、3分钟损失142亿。当2007年黄俊钦要把新恒基集团旗下9个项目塞进*ST金泰这个壳时,他的巨额财富终于被人们认识到了。如果整体上市计划完成,黄俊钦控制下的新恒基集团将使*ST金泰成为市值仅次于万科的房地产上市公司。
涉嫌犯罪黄光裕、黄俊钦被警方调查涉经济犯罪属个人行为,继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被警方调查之后,08年11月26日晚,黄俊钦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当时主办黄光裕案件警官表示,经初步调查,从目前掌握情况看,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属个人行为。为了保证相关公司正常稳定经营,警方在调查期间,也对企业正常运营作出了积极协调。[2]
案件进展
2010年1月,黄俊钦被移送审查起诉。将由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据了解,黄俊钦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重婚罪,另外还在出入境证件上涉嫌犯罪。
黄俊钦在最近被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对黄俊钦涉嫌犯罪的情况已完成侦查取证活动。
黄光裕案案发后,2008年11月26日晚,黄俊钦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当时主办黄光裕案件的警官表示,经过初步调查,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属个人行为。为了保证相关公司正常稳定经营,警方在调查期间,也对企业正常运营作出了积极协调。
黄俊钦于2010年7月中旬被市检察院二分院公诉至市二中院。黄俊钦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偷越边境罪4项罪名。此前公安机关在将黄俊钦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指控其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骗取出入境证件罪,还指控其涉嫌重婚罪。公诉时检方由指控其涉嫌骗取出入境证件罪改为偷越边境罪,并取消对其重婚罪的指控,个中原因尚不得而知。
2011年2月23日、24日两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黄俊钦案进行了庭前示证,黄俊钦被诉合同诈骗、内幕交易、偷越边境、单位行贿四项罪名。
2011年3月30日,因涉嫌合同诈骗、内幕交易、偷越边境及单位行贿四项罪名,黄光裕的哥哥黄俊钦在北京二中院出庭受审。一同受审的还有包括他的妻子陈若文在内的另5名被告人。
四宗罪合同诈骗罪黄俊钦为解决新恒基总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资金,于1996年5月至1997年9月间,指使该公司副总经理杨力夫用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北京市恒基电器公司名义,虚构急需采购进口家电以满足市场需求的理由,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流动资金贷款2.09亿元人民币。
此外,黄俊钦与新恒基副总于星旺、杨力夫预谋后,于1996年至1997年,使用编造的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骗取中行北京分行贷款150万美元、1.5亿元人民币。1997年,黄俊钦使用虚假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的楼宇按揭外汇贷款877.551万美元。
据了解,黄俊钦指令公司财务人员制作了各个贷款公司的虚假财务报表,用于申请贷款。贷款获批后,新恒基总公司虽有归还能力,却未按期还款。
2004年6月,中行北京分行将上述贷款划转至北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2005年4月,信达公司将上述贷款(不包括877.551万美元)公开招标转让,黄俊钦指令其控制的关联公司中鼎鑫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低于债务总额的价格投标并中标,企图直接逃废债务1.4亿余元,后因被发现系关联交易而叫停。直到黄俊钦案发后,新恒基总公司才将贷款本金全部归还。
偷越边境罪黄俊钦和妻子陈若文都是广东人,后均获得香港居民身份。
据指控,黄俊钦向陈若文提供了1张身份信息虚假的港澳通行证,陈若文使用这个假证件,在4个半月时间内出入边境达30余次。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偷越边境罪追究黄俊钦、陈若文的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罪黄俊钦早在2001年12月就收购了山东金泰集团,当时新恒基集团以3000万元购买了*ST金泰26.99%的法人股。有分析说,黄俊钦想借此打入山东房地产市场,并获得良好的壳资源,一举两得。
2007年7月9日至8月31日的股市,出现连续42个涨停的超强股“ST金泰”,从3.96元一路涨至26.58元,成为18年来中国股市涨停时间持续最长的一只股票。
检方指控,黄俊钦作为ST金泰的董事长及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06年9月接受上市公司总经理的建议,同意向该公司注入优质地产项目资产。
此后,黄俊钦于2007年2月9日至3月5日间,指令人员累计买入“ST金泰”、“*ST金泰”股票282万余股,成交额1011万余元。同年7月9日,山东金泰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了相关信息后,黄俊钦又指令将282万余股股票全部卖出,成交额共计人民币2731万余元,获利1720余万元。
单位行贿罪2006年,中行骗贷案暴露后,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负责查办此案,其间,黄家与相怀珠建立良好的关系。
据检方指控,2008年1月,黄俊钦得知相怀珠想让其女儿保送进清华大学,便积极运作此事。因故未成后,黄俊钦将20万元交予下属张某,授意张某送给相怀珠夫妇。其间,张某多次向相怀珠转达了黄俊钦希望尽快结案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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