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秋,中共济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11月,被表彰为山东省三八红旗手。
中文名李艳秋
主要成就被表彰为山东省三八红旗手
人物履历1991.09—1995.07聊城师范学院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5.07—1998.09聊城地区聊城市柳园办事处干事
1998.09—2001.05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党委委员
2001.05—2003.01聊城市东昌府区团委书记
2003.01—2007.01聊城市东昌府区委常委、团委书记
2007.01—2011.11东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2005.09—2008.06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1.11—2016.07东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6.07—2018.01济宁市纪委副书记
2018.01—济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免信息2018年1月20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决定任命李艳秋为济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1]
所获荣誉2020年11月,被表彰为山东省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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