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为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部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南昌地区原有八个中心的基础上重新组建成立。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南昌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下设2个分中心: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5个办事处(营业点)。
中文名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立时间前身为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香江路
主要职责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承办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心科室职能1.综合科:
负责中心行政、协调、督导、劳资、总务、安全保卫、档案管理、车辆管理、考勤管理、宣传学习等工作。
2.汇缴管理科:
负责宣传和解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的有关政策、制度及业务办理流程;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提取审批工作;参与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提取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催缴及催建工作。
3.个贷管理科:
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中心领导的工作部署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管理、监控及个贷统计报表的编制。
4.财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的财务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季编写财务分析报告;编制财务年度预算,汇总年度报表;负责从市财政核拨管理费用,并向市财政报送报表;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项。
5.稽核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法规、中心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对中心市城区及县(区)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负责全中心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起草各项业务汇报材料;负责中心的风险管理工作。
6.网络管理科:
负责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含四县一区)的日常运行和软硬件设备的维护,为中心各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负责市城区办事大厅的现场咨询,负责中心网站和12329热线系统的维护。负责中心信访工作。
中心分支机构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四楼(一部)
南昌市省府大院一路省粮食局一楼(二部)
邮编:330046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495号
邮编:330002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县府前东路88号县建行二楼
邮编:330200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新建县办事处
地址:新建县长麦南路42号
邮编:330003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安义县办事处
地址:安义县东门路189号县建行三楼
邮编:330500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进贤县办事处
地址:进贤县校前路
邮编:331700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湾里区办事处
地址:湾里区招贤路312号区工人文化宫院内
邮编:3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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