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卫东,男,汉族,1967年9月生,山东东营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农学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历任山东省广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广饶县花官乡党委副书记,山东省广饶县小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山东省广饶县大码头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中共山东省广饶县委委员、广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广饶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以及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调研员,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中文名丁卫东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7年9月日
出生地山东东营
参加工作1990年7月
个人履历历任山东省广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广饶县花官乡党委副书记,
山东省广饶县小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山东省广饶县大码头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中共山东省广饶县委委员、广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广饶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调研员,
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财政、税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人物事件违纪被查2015年3月3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山东省纪委和东营市纪委分别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并采取“双规”措施。
辞去职务2015年4月1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丁卫东提出的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由东营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丁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省纪委和东营市纪委分别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并采取“双规”措施。
丁卫东已不适宜继续担任省人大代表职务,按照省纪委和东营市纪委的要求,两人请求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东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与2015年3月13日召开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丁卫东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丁卫东的代表资格终止。
立案侦查2015年5月19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莱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东营市东营区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丁卫东(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参考资料本文发布于:2023-06-02 00:49: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92/18895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丁卫东(原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丁卫东(原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